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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加强“两节”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物业管理项目内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祥和、稳定,让广大业主度过一个欢乐的节日,同时也是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现说说加强春节期间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加强值班,落实责任
物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做到随时接听投诉及报修电话。要坚持企业领导、项目经理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要明确责任,及时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及投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问题严重的报告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认真排查,做好预案
“春节”前夕,物业要安排技术人员对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隐患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确保节日期间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要做好维修、电梯、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每一位工作人员要掌握应急预案的流程,发生重大问题、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企业和项目经理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协调工作,并及时将情况上报。
三、部门衔接,加强服务
各部门、人员要持联动状态,各部门、人员之间要有衔接,妥善处理业主、使用人提出的实际问题,避免应内部衔接问题而造成与业主间的矛盾。
1、加强维修服务,注重及时率、合格率、满意率
要按照合同定搞好物业的日常维修养护。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急修报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预约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达到现场,确保维修及时率、维修质量合格率和业主满意率。
2、加强秩序维护,做好车辆引导
要配置合理人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巡视。对进入项目机动车辆要严格实行登记换证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节日期间车辆疏导、停放秩序的管理,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道路通畅。中央监控室,要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养护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人员要按时上岗,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相关规范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检查记录、保养记录等,确保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加强保洁服务,营造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节日期间,清扫保洁人员要确保按时到岗,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保洁服务。特别要做好小区的硬化地面、主次干道;公共楼道、扶手以及垃圾设施的清洁;对烟花炮屑要及时清扫;同时做到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等。通过保洁员的辛勤工作,给业主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四、开展便民服务,营造节日氛围
要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主动帮助老劳模、烈军属、残疾人员和特困家庭解决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问题。要积极配合业主在节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五、做好温馨提示,加强宣传报道
1、做好温馨提示。要充分利用小区的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两节期间的温馨提示,公布与业主正常生活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热线电话。做好各种提示告知工作。
2、加强宣传报道。要注意发现和收集节日期间的为业主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的各种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例,注意总结。
新的一年在向我们招手了,充满朝气、充满希望,让我们发扬老黄牛精神,辛勤播种、埋头耕耘,来年定会让我们有更大的收获。
在此,衷心地祝愿大家新年新面貌!新年新心情!新年新开始!新年新运气!新的一年里:所有的期待都能出现、所有的梦想都能实现、所有的希望都能如愿、所有的努力都能成功!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积极向业主或租客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业主或租客、访客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业主或租客、访客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业主或租客、访客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业主或租客、访客)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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