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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投诉处理支撑岗位职责共

2022-03-13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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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分公司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明确客户投诉流程、时限,完善客户投诉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及时率,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现将请遵照执行。

一、投诉管理细则 ㈠投诉受理的总体要求 ⒈首问责任制原则

各级投诉受理部门和投诉处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⒉投诉受理部门/人员的受理要求

投诉受理部门/人员遇到客户投诉时,应先稳定投诉客户情绪,并积极主动地处理客户的投诉请求。如果能现场或直接解决的直接解决,否则如实记录投诉信息后,按相应投诉处理流程进行派单处理。

对于投诉受理部门/人员已经解释并获得客户认可的,进行记录后,投诉全程处理完成。

在投诉受理中若遇到有越级投诉记录和有越级倾向的客户投诉时,应给予高度重视,并迅速生成工单,同时将投诉情况上报。

⒊投诉记录要求

受理客户来函时,要求在受理后,应该妥善保管、存档,以备查询;受理客户来访时,应由客户签字确认投诉受理单填写内容与其投诉情况一致;受理人员也可以在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让客户自己填写投诉处理单的投诉内容栏。

受理客户来电时,应认真倾听客户的陈述内容,并做详细记录,填写投诉处理单,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受理客户在网站的投诉时, 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与客户核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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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予以回复。对于不能当场处理的投诉问题,在24小时内首次回复客户。

⒉有效回复时限

释义:有效回复时限指从客户提出问题起,到查清原因,形成解决方案的时限,不包括派单和审核时间,具体参见下表。

㈡客户投诉处理分段时限的定义

客户投诉处理全程时限的控制需重点监控以下时间段: ⒈工单生成时限:

各级投诉受理部门接受客户投诉,并在统一投诉平台生成投诉工单的时限。

⒉工单核审与派单时限:

受理部门对生成的工单进行复核,到正确派单至相关处理部门的时限。

⒊部门工单处理与回复时限:

从派单部门派单至牵头部门到牵头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至负责回复客户部门的时限。

⒋回复客户时限:

负责回复客户的部门依据工单反馈的投诉处理结果,向客户做出有效答复的时限。

㈢客户投诉处理分段时限要求 ⒈工单生成时限

⑴受理客户投诉应30分钟内生成工单。

⑵客户致电:受理客户来电时,应认真倾听客户的陈述内容,2小时内下发转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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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使用公司产品或接受公司提供服务的客户,通过某种方式表达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不满意的行为,无论客户表达的是否正确,均称之为投诉。

⒉投诉判定原则:

服务人员应根据客户是否提出明确投诉要求、是否表示任何不满意、是否提出明确或隐含的权益主张等来判定投诉。下列情形属于投诉或视为投诉:

⑴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表示不满意,有明确的权益主张,主动提出要求投诉的,属于投诉。

⑵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表示不满意,有明确的权益主张,虽没有主动提出投诉要求的,也应归属于投诉。

⑶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表示不满意,虽没有明确提出权益主张,但服务人员能够感觉到隐含的权益要求,属于投诉。

⑷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表示不满意,没有提出权益主张要求,目的在于倾诉或提出建议,这种情况称之为抱怨。抱怨通常可以通过解释而满足客户需求,但抱怨是潜在的投诉。客户就同一问题在48小时内抱怨2次以上的,即使没有提出明确的处理要求,也应视为投诉。

⑸对于各类越级投诉(也称越级申诉),无论内容及要求是否明确或正确,均应归属于投诉。

⑹把一些重点客户作为特殊处理,只要是重点客户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表达不满意,无论其要求是否明确,应视为投诉。

⑺各省分公司为严格管理,将某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升级处理,即省分公司定义的投诉行为,也可以视为投诉。

二、投诉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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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的分类方式很多,按照方式不同分类如下: ⒈按照投诉渠道分类:

分为省内投诉、越级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⑴省内投诉:

省内投诉指客户通过客服热线、营业厅(含网上营业厅)、客户经理、服务监督电话或总经理热线,以及来人来访、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投诉。

各省都应将客服热线作为投诉受理的主渠道,并应将其他方式受理的投诉统一纳入到系统进行管理。

公司客服热线受理的投诉,无论平台是集中式管理还是分散式管理,只要客户拨打热线投诉,均属于省内投诉。热线受理后转来的投诉,按照热线受理对待。

⑵越级投诉:

越级投诉(也称越级申诉)指客户通过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当地通信管理局、公司总部、北京客服热线等行业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中消协等提交的投诉。

⑶媒体曝光事件:

媒体曝光事件是指在各类媒体上曝光的对公司产品或服务不满意的事件。

⒉按业务分类:

分为互联网宽带、固话语音(包括固定电话和无线固话)、卡类及主叫注册等。此种分类可能会随公司的产品变化而不断更新。

业务分类可在服务人员受理投诉时完成,归类原则如下: ⑴为便于统计分析,业务分类只能选定其中一项;

⑵如果客户明确投诉某种业务的,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归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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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投诉内容中涉及到的业务归类;

⑶客户投诉的业务属于多项时,由受理人员按照主要业务归类; ⑷当受理人员无法区分业务的主次时,按照“互联网宽带、固话语音、卡类及主叫注册”的先后顺序归类。

⒊按性质分类:

分为装移修机、服务质量、通信质量、资费争议等。

⑴装移修机投诉:指客户对装机、移机、修机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实际上,装移修机应该属于服务质量投诉或通信质量投诉,由于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装移修机投诉,所以单独摘出来进行统计分析。

装机、移机投诉属于服务质量投诉,主要问题是人员服务和超时限问题,主要原因在于:

人员服务:包括各个环节服务人员的态度、语言、能力,以及是否履行承诺、按时服务、工作差错等;

未覆盖:是指缆线没有通达的区域;

缆线问题:是指没有空余缆线、缆线故障、缆线被盗、或缆线拆除等;

交换机或宽带网络侧:是指相应设备尚未调试开通、容量已满,或设备故障、设备被盗、设备拆除等;

其他:指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

无论是以上哪种原因,装机、移机投诉其实质都应该属于服务质量投诉。如果出现了未覆盖、缆线问题、交换机或宽带网络侧等原因,也是服务人员确认有误或信息不准确导致的。

修机投诉比较复杂,有时会同时涉及到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问题,这就需要根据客户投诉的主要问题来判别。修机投诉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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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员服务、超时限、故障再申告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

人员服务:包括各个环节服务人员的态度、语言、能力,以及是否履行承诺、按时服务、工作差错等;

客户端问题:包含自动恢复/客户欠费、话机故障、SIM卡问题、MODEN问题、客户终端问题、室内走线等;

缆线问题:是指没有空余缆线、缆线故障、缆线被盗、或缆线拆除等;

交换机或宽带网络侧:是指相应设备尚未调试开通、容量已满,或设备故障、设备被盗、设备拆除等;

宽带出口:包含骨干出口、城域出口、他网内容服务器等; 其他:指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修机投诉中的人员服务、超时限问题归类为服务质量投诉,而将故障再申告问题归类为通信质量投诉。

⑵服务质量投诉:指客户对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主要指人员服务和超时限问题,包括由于宣传不到位、违反协议或协作商违规等原因造成的客户对服务的不满意。

⑶通信质量投诉:指客户对网内质量、网间质量(即互联互通)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如:设备故障、线路故障、容量不足、网速慢、掉线等。

⑷资费争议投诉:指客户对计费收费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主要指账单不准确、多收乱收费、退费不及时、未按承诺履行优惠、以及套餐问题等,包括由于宣传不到位、违反协议或协作商违规等原因造成的客户对资费的不满意。

性质分类在服务人员受理投诉时完成,归类原则如下: ①为便于统计分析,性质分类只能选定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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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客户明确投诉重点的,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归类; ③客户投诉的重点不太明确时,由受理人员判断重点进行归类; ④无法区别重点时,受理人员可以按照“装移修机、通信质量、服务质量、资费争议”的顺序来判定投诉归类。

⒋按照合作模式分类:

分为公司自营、协同合作和代理商等。

⑴公司自营:是指公司自行经营电信业务的模式。 ⑵协同合作:是指公司与移动合作开展业务的模式。 代理商:指公司将某种业务交由代理商代理经营的模式。 有些情况下,上述合作模式会重叠或交叉,例如TD固话业务属于协同合作,同时也可能由某代理商经营。

⒌按紧急程度分类: 分为普通投诉和紧急投诉。 ⑴普通投诉

客户通过客服热线、营业厅、客户经理等常规渠道就某一问题向公司反映,公司通过内部正常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和处理的投诉。

⑵紧急投诉

紧急投诉是指领导及上级部门要求在特别规定的时限范围内处理的投诉,紧急投诉应优先处理。以下各类投诉纳入紧急投诉:

重大投诉:对可能严重危害到我公司利益,或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投诉称为重大投诉。如:中央级媒体曝光事件;政府或中消协等单位关注的特殊事件;二个以上省集中突发的批量投诉等。

重复投诉:客户对于3个月内已经处理完毕并回复归档的投诉进行再投诉称为重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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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投诉:在24小时内发生3件及以上、或48小时内发生5件及以上的、同一区域、同一问题的投诉,称为群发投诉。

批量突发投诉:在60分钟内发生10件及以上的、同一区域、同一问题的投诉,称为批量突发投诉。

跨省投诉:需跨省解决的投诉称为跨省投诉。

越级投诉:客户越级提交的投诉称为越级投诉(也称越级申诉)。例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公司上级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社会团体、中消协等提交的投诉。

三、投诉记录和统计:

投诉受理是指接受客户投诉、并按要求记录解决问题所必需的相关信息的过程。投诉受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各省都应将客服热线作为投诉受理的主渠道,并应将其他渠道受理的投诉统一纳入到系统进行管理。有条件的省分公司可以建立投诉处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各受理界面客户投诉信息共享。

公司的投诉受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营业厅、客户经理、服务监督电话或总经理热线,以及来人来访、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其中客服热线需确保7×24小时受理客户投诉。

⒈投诉记录:

所有渠道受理的投诉都应做好记录,统一纳入系统管理,做到每诉必录,以便后续的跟进及分析。

⑴客服热线:应在受理过程中边受理边录入。客户在营业厅或其他受理渠道通过拨打客服热线投诉的,属于客服热线投诉。

⑵营业厅:由客户填写投诉受理单或由客户确认投诉受理单填写内容,再由营业员或值班负责人将投诉信息转录到系统,最晚在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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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前完成。

⑶客户经理:原则上在投诉受理完毕后立即转录到系统,最晚在当天下班前完成。

服务监督电话或总经理热线:受理客户来电时,应认真倾听客户的陈述内容,并做详细记录,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按月汇总统一管理。

⑸来人来访:由客户填写投诉受理单或由客户确认投诉受理单填写内容,按月汇总统一管理。

⑹传真、信函:受理客户传真、来函时,要求在受理后,应该妥善保管、存档,以备查询,按月汇总统一管理。

⑺电子邮件、互联网:受理客户电子邮件或互联网投诉时,应认真核实客户所述情况,必要时通过电话与客户核对客户资料和投诉内容,按月汇总统一管理。

⑻越级投诉(也称越级申诉):受理各类越级投诉后,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按月汇总统一管理。

⒉投诉核减原则: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可以核减: ⑴经核实确认,客户不是我公司本省业务用户;

⑵客户提供的信息有误,无法联系且无法确认信息的投诉; ⑶同一客户、就同一问题,在24小时内、在同一投诉渠道重复投诉的;

⑷投诉客户与公司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且协议已被执行的; ⑸法院、仲裁机构或消费者组织已经处理完结的;

⑹申诉受理机构已就申诉事项进行过调解并出具调解意见书的; ⑺户投诉内容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另有规定的。 ⒊投诉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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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按照投诉受理量对投诉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投诉受理量是指按照投诉判定原则和投诉核减原则受理的用户投诉量。

客户投诉情况统计表包括:各种渠道投诉汇总表、省内受理投诉统计表、省内受理装移修机投诉统计表等。

⑴各种渠道投诉汇总表(表13-1):

表内各栏说明:

13.1:总投诉受理量:是指各种渠道受理的所有投诉量。 总投诉受理量 = 省内投诉受理量 + 越级投诉受理量 + 媒体曝光事件 。

13.1.1:省内投诉受理量:是指省内各种渠道受理的所有投诉量。 13.1.1.1:热线:用户拨打客服热线进行的投诉。 13.1.1.2:营业厅:营业厅受理的投诉。 13.1.1.3: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受理的投诉。

13.1.1.4:监督电话或总经理热线:用户拨打监督电话或总经理热线进行的投诉。

13.1.1.5:其他:客户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投诉,包括来人来访、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13.1.1.6:小计:省内各受理渠道之和。

13.1.2:越级投诉受理量:各种越级投诉渠道受理的投诉量。 13.1.2.1:部申诉中心: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中心受理的投诉。 13.1.2.2:省通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受理的投诉。

13.1.2.5:其他:客户通过其他越级投诉渠道进行的投诉,如社会团体、中消协等。

13.1.2.6:小计:各种越级投诉受理渠道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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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诉。

13.2.2.1.2:修机:指客户对修机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13.2.2.2:服务质量:指客户对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13.2.2.2.1:人员服务:是指各环节服务人员的态度、语言、能力,以及是否履行承诺、按时服务、工作差错等原因造成的投诉。

13.2.2.2.2:超时限:超过了规定或承诺的服务时限,引起用户不满而产生的投诉。

13.2.2.3:通信质量:指客户对通信质量(包括网内质量和网间质量)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13.2.2.3.1:网络质量:指客户对网内质量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13.2.2.3.2:互联互通:指客户对网间质量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13.2.2.4:资费争议:指客户对计费收费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13.2.2.5:其他:除了上述性质以外的其它投诉。

13.2.3:其中:是指省内受理的投诉中,涉及到协同合作或代理商的投诉量。

13.2.3.1:协同合作:是指公司与移动合作开展业务的模式。 13.2.3.2:代理商:指公司将某种业务交由代理商代理经营的模式。 ⑶省内受理装移修机投诉统计表(表13-3):

表内各栏说明:

13.3:装移修机投诉总量:指客户对装机、移机、修机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量。

装移修机投诉总量 = 装机、移机小计 + 修机小计;

13.3.1:装机、移机:指客户对装机、移机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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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投诉处理岗岗位职责

电信支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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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职责

投诉处理专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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