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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保安员年终工作总结

2022-03-13 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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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博物馆保安员年终工作总结

来博物馆工作有一段时间了,刚来博物馆工作,正赶上全国 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我看到了我们单位所有同事都很有干劲, 很团结,很敬业,齐心协力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全国第三次文 物普查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验收。在这个过程中,我 也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单位同事的热心帮助下, 按时保质 保量完成了领导安排给我的各项工作。现在,我就我在博物馆这 四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并做一总结, 我觉的好的方面有 几下几点

一、工作作风方面,干劲足,责任心强。

工作作风方面,干劲足,责任心强。

来博物馆工作之前,我在一中工作,作为一名老师,我的工 作要对学生和学校领导负责,更要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现在 作为一名博物馆工作人员,同样我要对单位领导和同事负责,也 要对社会负责。抱着这一种心态,我注意形象,团结他人,勤勤 恳恳干事,老老实实做人,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工作,不怕苦, 不怕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于领导安排给我的工作,我每 次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尽量提前完成,从无拖欠现象。

二、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坚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坚持经常 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坚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坚持经常 经常学习政治理论 学习业务知识,坚持经常学习馆内管理政策。

学习业务知识,坚持经常学习馆内管理政策。

经常学习馆内管理政策 虽然三普工作繁忙,但我常利用业余时间看书看报,学习科 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理论政策,使我更加爱国爱党;通过看一些 文博杂志,使我更多的了解到了相关的文博知识;跟随姜馆长、 王主任外出去野外文物点普查,虽则辛苦,但是我体验到了其中 的乐趣,使我更加热爱这一份工作。三普结束后,加上领导对我 们工作的充分肯定,这极大的鼓舞了我的工作热情,增强了我的 事业心。也曾多次开会,组织我们学习了馆内各种《管理制度》 , 使我进一步明白,在博物馆工作,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该怎么样严格要求自己。

通过学习安全警示教育, 使我树立了 “人 与文物共存亡”的思想,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文物的价值。

回顾这半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清楚的认识到 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业务知识生疏。虽在工作中通过看书看报,和他人交流 学习了不少,但自认为所掌握的知识人很肤浅;作为一名化学专 业人员,在文物普查中,感觉所学的知识什么都用不上。

二是自我约束、 自我管理松懈。

有时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现象, 而且现在在单位上住,晚上常回来的很迟,这给安全保卫人员带 来很多不便,严重影响他们休息。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在馆内领导的耐心批评教育下,我深 刻的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反思,多学 习,坚持经常学习,经常反思。学习业务知识,使自己达到“两 个提升” ,使自己工作能力再提升,使自己的工作效益再提升; 学习党的理论政策,使自己达到“两个创新” ,使自己的思想观 念再创新, 使自己的工作方法再创新; 通过自我反省, 扎实工作, 使自己达到“两个满意” ,使自己的工作让领导满意,使自己的 工作让同事满意。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博物馆 工作人员。

总结有不到,不妥,不对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二篇: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保安队长(班长)岗位职责

一、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管理的各项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指导、

工作安排。

二、负责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班次安排、保安员考评及月终工

作总结。

三、负责各班次值勤队员在岗上的仪容、仪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队员的思想和操练技能的培训、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突发紧急事件处理的培训。

五、收集队员思想动态和队员反映的问题,如实上报领导并协助解决。

六、处理当班发生的问题和事件。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相关表格,检查队员的值班记录,负责汇总整理各种记录表及时上交行政办公室留存。

八、负责带领保安员日常操练。

九、关心保安员的生活,负责保安宿舍的环境卫生及保安宿舍门前卫

生工作。

十、做好公共区域租户物品放置管理工作。

十一、每天做好巡视工作,检查各项巡视记录。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签字:

日期:

第三篇:博物馆安保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黄永玉博物馆艺术博物馆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督促检查落实全体安保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目标管理责任明确。

三、积极完成博物馆的防火和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建立健全防火、防盗管理档案,做好每日防火、防盗巡查工作。

四、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器材设施、红外线报警系统等技防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故障等情况要及时整改处理。

五、认真做好馆内员工的防火、防盗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防火、防盗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积极联系,协调配合博物馆的其他日常性工作。

七、完成处、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篇:博物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博物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物馆是文物、标本、资料的主要收藏处所,是国家必须严加防护的要害部门之一。为了确保文物标本安全,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宣传教育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逐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第三条 本规定由博物馆的行政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博物馆行政领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机关有关的规定和部署。

二、 加强对保卫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三、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发动并依靠全馆职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 定期听取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组织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全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整改,及早消除。

五、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案件,应及时果断处置,查明原因。对保护文物有功人员和失职人员给予奖、惩。

第三章 保卫组织

第五条 中央直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物馆和藏品较多的地、市博物馆,应设立保卫处、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馆,应设保卫股或专职保卫干部。

博物馆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含技术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和巡逻人员)总数应占全馆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点分散的博物馆可超过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备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必须保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根据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第六条 博物馆保卫组织要认真招待国家有关保卫处、科任务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馆领导统一部署。

二、 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有关规定部署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危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当场制止。

三、 经常检查整顿包括开放路线在内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况,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做好重要内外宾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 制订防盗、灭火的应急方案,半年组织一次演习。发生案件、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查原因,组织侦破,对失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单位负责人对失职人员包庇姑息的,保卫干部有权向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情况。

五、 积极参与对新建、扩建、改建施工项目设计方案中安全防范部份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和竣工的验收。

六、 经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员的情况,发现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议领导妥善调整。

第四章 重点要害部位

第七条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博物馆应研究确定本馆的重要要害部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要害部位是指:

一、 文物存放部位,如库房、展厅、修复室等。

二、 容易发生火灾部位,如化验室、配电室等。

三、 机要部位,如人事档案室、控制室、文献资料室等。

第八条 确定重点要害部位由馆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重点要害部位确定后,有关主管部门要发动职工讨论制订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职工的审查。保卫组织协助实施,检查落实,建立要害部位档案。

第五章 防盗

第九条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防盗措施。各级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督落实。

第十条 文物库房、展厅和其它存放文物场所的建筑必须坚固,门窗尤须保险可靠,并安装报警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禁止存放文物。技术安全设备不够完善的展厅,不得陈列一级品文物。

第十一条 凡收购、登记、鉴定、编目、入库、使用、出库和调拨、交换文物,必须制定严格,手续完备。文物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管理文物总帐人员不得兼管文物。

每年六月、十二月应对一、二级文物进行清理查核。

第十二条 凡文物库房搬迁、修整,文物巡回展出,馆内展览布陈、撤陈期间等均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保障安全。

第十三条 新设展室或文物巡回展出,事先须经保卫组织(重要的展出须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无保证的,不准展出。

文物巡回展出和提取文物到馆外鉴定或调拨、交换,应派专人护送,提高使用交通工具的级别。特别重要的,应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派干警押送。

第十四条 展厅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值勤时,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可疑迹象,立即报告领导。

认真做好开馆前和闭馆后的文物检查和清馆净场工作,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交接-班登记。切实加强闭馆期间的警卫巡逻和干部值班制度。

第十五条 对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的登高工具和有利地形、建筑,要及时处理,并重点加强警戒。

第六章 消防

第十六条 博物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文化部颁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第十七条 博物馆应建立由馆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防火安全组织,全面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干部,组织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

第十八条 在防火安全组织领导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博物馆保卫组织要根据本馆具体情况,明确消防重点,制订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备灭火器具和报警设施,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追查发生火灾的'原因,并加强对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训练。

第十九条 增设、更新文物库房和展厅的陈列柜、架,要逐步改用金属柜、架。

第七章 技术预防

第二十条 博物馆要对文物库房和陈列室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备,并要因地制宜,制订技术防范规划。

第二十一条 选择技术安全设备,应经过公安部门鉴定或经其它单位使用证明性能良好,并根据本馆的自然环境和具体条件,选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一般应使用两种或多种报警设备,形成点、线、面、空间综合报警系统控制网,有条件的应安装电视摄影、录像装置。

第二十二条 技术安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和安装的部位,电缆的走向,信号的使用及值班人员的工作规律等,均属机密,不得泄露,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 控制室应尽可能选在控制设备的中心,必须隐蔽保密,不得兼做它用。控制室应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通风。设专线供电。应有备用电源和专用通讯工具。

第二十四条 技术安全设备较多的控制室,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和使用。值班员必须熟悉机器性能、信号使用和对紧急情况的鼾。要坚持双人值班,建立严格的值班登记制度。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注意培训专门的技术人才。

第八章 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在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成绩显蓍,有下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扬、奖状、奖金、晋级、提职和记功:

一、 安全措施落实,忠于职守,全年未发生案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二、 主动发现防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发生案件、事故者;

三、 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显著贡献者;

四、 为保护国家财产,与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斗争中奋不顾身的有功人员;

五、 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负责,全年未发生较大的案件、事故者。

第二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纪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 凡因对安全保卫工作不重视,对重大隐患不积极整改,或有条件安装报名设施而不予安装,以致造成案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二、 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文物被盗或发生事故者;

三、 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不坚持原则,发现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造成案件、事故者;

四、 对文物被盗、损坏、丢失等情况,隐匿不报者;

五、 以权谋私、倒卖文物者;监守自盗者;内外勾结作案者;

六、 知情不举,窝赃、销赃者。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博物馆。文物店及其它文物收藏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原有规章制度如与本规定相违背的,即行废止。

博物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015-09-22 9:28 | #2楼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管理办法#e#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与维护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博发[2000]044号)、《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8-2004)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属于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公安部2002年3月25日发布的《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

一级风险单位为国家级或省级博物馆;有50000件藏品以上的单位;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单位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级风险单位为藏品在10000件以上,50000件以下的博物馆;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级风险单位为藏品在10000件以下的博物馆;有藏品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一级风险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经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级风险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经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后报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二、三级风险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审核;二、三级风险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审批。

第五条文博单位系国家重要、要害部门,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属隐蔽性的保密工程,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博发[2000]044号)和公安部《关于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安防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科[2002]16号)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得介入文物系统三级风险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维护工作。

第二章资质资格条件

第六条承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和资格:

(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二)具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五)具有高风险五大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银行营业场所、重要物质储存库、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工程业绩;

(六)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承担二、三级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资质与资格条件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审核。

第三章工程实施

第七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由建设单位填报《湖北省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立项申请表》,由县级以上文化(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立项初审意见,报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核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根据省级文物行政主管机关的核准意见,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三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文本。设计方案评审工作的组织按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九条设计方案评审专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及以上组成。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方案评审,同级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十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确定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方案或经费预算控制数的批复意见,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部门申报设计、施工、调试、维护一体化的政府采购计划。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批复意见组织招标,评标专家须在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及以上组成。建设单位依据招标结果和优化设计方案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建设单位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部门申请合同确认,支付工程资金。

第十四条承接一级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向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报送项目建审材料,承接二、三级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向属地人民政府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报送项目建审材料,凭《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安装批准书》进场施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单位是直接涉及国家利益、安全的高风险类部门,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十七条规定,承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合同。

第四章竣工及验收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后,试运行30天期满,根据《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向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委托国务院公安部门在省内授权的检测机构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申报验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依据检测报告,提交验收材料。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合格,由省级公安行政主管机关发放《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合格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即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湖北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一、对本管理处管理的物业范围内的保安工作负责,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二、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具体实施;

三、主持本部门工作例会,传达贯彻管理处及甲方的指示;

四、督促检查各分队保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处领导报告;

五、制定保安员教育、培训和考核计划,并抓好贯彻实施;

六、负责部门的人事管理,包括班子人员调整、人员的招聘、考勤、奖罚单审核等;

七、做好与公司上、下沟通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八、做好保障工作(人、车、物的管控);

九、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负责本物业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抓好各岗位的服务形象; 十

一、负责保安部各岗位的品质管理工作; 十

二、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其他任务。、

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本班工作,执行管理处、保安部和分队工作指令;

二、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和操作程序,掌握责任区保安工作的规律及特点,带领和督导本班人员认真做好安全护卫工作;

三、负责处理本班的日常事务,如实记载本班执勤中遇到和协调处理的问题;对遇到的一般问题有临时处置权,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队长和保安部报告;

四、负责本班人员的考核、考勤等工作,检查、纠正本班人员的违规行为;

五、组织开展本班队员思想教育、体能训练及业务学习,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完成分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安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二、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确保小区安全;

三、熟悉本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工作标准;

四、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五、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六、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队长请示报告;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八、积极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九、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08 门岗共同职责

一、认真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认真查验进出人员的证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衣冠不整及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岗亭;

三、做好人员、车辆进入公司时携带物品的进、出登记,妥善保管外来人员、车辆的证件。

四、外出携带的物资进行检查,没有正当手续带出的生产和公用物资做暂扣处理,并及时报告班长,同时做好登记;

五、认真核对出所带物资的品种、数量是否与相关手续上的品种、数量相吻合,同时收回物资放行条并进行登记;

六、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在门口逗留,对于的士、摩的等车辆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七、夜间对岗亭周边进行监控防范,防止不法分子翻围墙进入厂区或进行其它破坏活动;

八、提醒司机按照公司规定行驶和停放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保证执勤设施设备的完好,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格,严禁乱写乱画;

十、保持岗亭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同时搞好岗亭周边卫生; 十

一、负责岗亭内及周边灯光的开启和关闭; 十

二、完成班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四、巡逻岗岗位职责

1、监视管区内的人员、车辆活动情况,维护管区内秩序,防止事故发生;

2、巡查、登记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3、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问、检查;

4、制止管区内发生的打架、滋扰事件;

5、驱赶管区内的摆卖、乞讨、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

6、定期巡楼,对楼内的闲杂人员进行盘问或驱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7、检查并看管好管区内停放的车辆和各种公用(消防)设施,防止丢失或损坏;

8、指挥机动车辆按规定行驶和停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9、负责火警、匪警的验证和处置;

10、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导向。

秩序部各项规章制度 秩序员言行规范

一、全体保安员要具备良好的精神面貌,保持精力充沛、精神抖擞;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

二、队员在参加集训和组织集体活时,要集合整队,此时行动要迅速动作要规范;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仪容仪表情况,下达整理服装及检查装备的口令;在整队行进途中,不得东张西望,步伐必须整齐一致;喊口令时声音要宏亮有力,体现护卫队的整体力量和压倒一切的气势;指挥员口令必须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三、队员上岗执勤前 ,必须集合整队,检查衣、帽、领带、鞋带、武装带及装备是否穿戴齐备和规范,班长应在场检查纠正,并要求全体队员形成规律,养成习惯;

四、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保持头脑清醒、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二人流动执勤要成排而行,三人流动执勤要成行而行,不得背手、抱手或将手放在裤袋里,不能闲聊、嬉戏、看书、看报、会客、吸烟;对待业主、用户及同事要友善、和气、礼貌热忱,面带微笑;并使用文明用语:“请、您好、谢谢、再见、对不起、请走好”等,不得粗言暴语。

4.02 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为使保安员上岗时保持良好的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出如下规定:

一、统一着装、扎好腰带、领带、佩带工作证、整齐干净、整理着装后上岗;

二、不得执勤不穿制服,或不按规定着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穿运动鞋或赤脚(必须穿平底黑色皮鞋),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

三、不留长发,男队员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女队员发长不得过肩,不留长鬓角、长指甲、鼻毛不得长出鼻孔,不得染发、烫发或纹身,不得佩戴饰物,不得化妆、不戴眼镜;

四、坐立时要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依后靠,站立时按军姿标准站立,行进时按军训“齐步走”规定行进,二人成排,三人成行,步伐统一;

五、不得勾肩搭背、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看书报,不准哼歌曲、吹哨;

六、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不得当众整理衣物;

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03 保安员纪律规定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三、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四、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五、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听广播不准做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六、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七、男女队员相互间不充许谈恋爱;

八、不准擅自带人留宿,男、女队员不准互串宿舍;

九、爱护各种护卫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4.04 保安员权限

一、对实施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三、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内;

四、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进行保安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六、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七、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九、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十、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等权力;

十一、如有损坏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保安人员纪律规定

保安人员纪律的内容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安人员的纪律主要是: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听广播不准做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6、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7、不准擅自带人留宿,男、女队员不准互串宿舍;

8、爱护各类岗上装备,严禁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⑤、门岗作业规范

1、在岗亭内值班的人员:主要负责登记、换证手续,并配合外面值班人员对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在进行登记和办理手续过程当中,值班人员应始终保持面带微笑,态度诚恳和蔼,请字当头,礼字当先,不得粗言暴语;

2、在岗亭外值班的人员:

A、无车辆进出时,必须在规定的位置上跨立,跨立时要保持良好的军容和军姿,同时使闸门处于关闭状态;

B、车辆进入厂区时,迅速转体、敬礼(敬礼的时机要把握好,动作要干脆利落,最少要停顿2秒钟以上),同时首先观察车牌和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识别车辆是否公司车辆或有无免检标识;

C、对于公司领导、员工车辆,礼毕后迅速启动并打车辆直行手势放行; D、对于外来车辆,礼毕后,迅速打车辆停止手势,示意车辆停下来,并上前询问:“您好,请问您找哪位?” 对方回答要找的部门和人名后,告知对方:“请您走1号门,进行登记” ;

E、对于车内档风玻璃前有免检标识或属于免检车辆的,开启闸门,打车辆直行手势放行;

F、对于非免检车辆一律例行检查,检查时应首先说:“您好,按规定我们要例行检查,麻烦您将后尾箱打开”在检查过程当中,要始终保持和善的态度,关车门和车尾箱时,力度要适当,尽可能将动作放轻,不能用力去关车门和尾箱。检查完后,如果没有什么疑点,要迅速回到司机车窗前对司机说:“谢谢您的配合,请慢走!”“不好意思打扰了,请慢走!”同时开启闸门,打车辆直行手势放行。检查中发现携有生产物资或公用物资的,马上告诉对方:“对不起,请您出示《物资放行条》和物品清单” ,然后核对《物资放行条》以及清单的真实性以及品名、数量等,无误后收回放行条及号牌并归还行驶证:“对不起,耽误您的时间了,请您核对一下证件好吗?”同时打车辆直行手势放行。对于所携带的物资没有放行条或与放行条不符的,暂扣不予放行,并迅速通知班队长到场处理,在此过程当中,值班人员应始终态度诚恳和蔼;

3、在岗亭内值班时,要坐有坐像,不准做有损形象或是违反规定的事(例如抽烟、玩手机、或是将脚搭在桌子上等)。

4、在值勤过程中,如遇到别人询问道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时,要保持镇定,礼貌回答:“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暂时不太清楚,请您稍等,让我请示上级后再给您正确的答案。”严禁回答:“我不知道,不关我的事情”等类似的言语。

1、先生(小姐):我是XX公司的保安,有不妥之处请指教;

2、先生(小姐):请留步,请问您找谁,麻烦您登记一下;

3、先生(小姐):请别急,有话慢慢说;

4、先生(小姐):请您将车停好;

5、先生(小姐):对不起,请你不要在工区吸烟;

6、先生(小姐):为了你的安全,过岗请自觉下车;

7、先生(小姐):请问你找谁;你贵姓;

8、先生(小姐):对不起,这是内部电话,不能外借

9、先生(小姐):请不要生气,有话好好说;

10、先生(小姐):我们的工作岗位不同;请您相互尊重好吗?

11、先生(小姐):请不要乱丢杂物,谢谢合作:

12、先生(小姐):对不起,我不能为您提供超规定的服务;

13、先生(小姐):请你出示您的证件:谢谢您的合作;

14、先生(小姐):请自觉打开你车尾接受检查;

15、早上好、您好

16、请走好、再见;

17、谢谢您,我不能吸烟。在值勤中我不能离开岗位,别客气。

18、对不起,我不清楚,请您向其他人打听;

19、欢迎您的光临,请多提你宝贵意见;

20、对不起、请稍等,我立即通知我领导来处理;

对讲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对讲机是供保安人员执行任务使用的专用通讯工具,属管理处财产,每个保安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保管好,不得遗失或损坏;

二、对讲机只供保安员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三、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做到语言文明、规范,简明扼要,禁止用对讲机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四、严禁将对机讲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五、使用对讲机应严格按规定正确操作,严禁保安员乱拆、乱拧或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有损坏或丢失,视情节责令赔偿;

六、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并签字予以确认,以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

七、对讲机充电器由领用人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保安员对讲机使用报岗制度

为了提高保安员的工作效率,落实交接班要求,划清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安员在早、中、晚班接班后,在3-5分钟内对上一班交接班的物品,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核对后对班长进行报告。核对无误报告接班正常;核对有误,报告接班异常,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找出原因,划清责任;

二、晚班保安员在晚上23时开始报岗。每半小时报告一次,名分队按对讲机编号前一个数字的顺序进行报岗(如:XX岗,执勤正常)各区队员报告完后,各区班长按顺序向保安部值班员报告“XX区,执勤正常”;

三、保安员在岗使用对讲机时,不得用于聊天,放音乐等工作之外的事情;

四、对讲机要正确使用,谁损坏谁照价赔偿,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对讲机使用规程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联络的重要工具,为了保持对讲机设备性能完好,话音良好和通讯畅通,确保岗位之间的紧密沟通及信息准确及时传达,现将对讲机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对讲机的使用

1、交接班时应先检查对讲机,确保对讲机的部件及性能完好,并做好交接记录。当班岗位应使对讲机在正常使用状态,并定格在1频道上;

2、需要对外联络讲话,先将对讲机按钮按下,同时喇叭对着嘴边讲话;需要收听对方讲话,松开对讲机通话按扭即可;

3、不要随意按下对讲机按钮,影响其他对讲机通话;

4、要随时检查对讲机的电量,避免电池无电或接触不良造成呼叫不畅等现象;

5、地域宽信号不好或呼叫不到时,即可先呼叫监控中心,让监控中心代为传达呼叫信息,确保通信畅通;

6、夜间使用对讲机报岗时,各区域班长先提示报岗后,按顺序先后进行报岗。

二、注意事项

1、严禁私人占用对讲机,严格按照保安部规定岗位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如有需要要经保安部主管同意;

2、严禁用对讲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听音乐、聊天、说脏话等;

3、禁止在对讲机里制造杂音干扰通话秩序和通话质量,如不停的按对讲机按扭、故意晃动等动作,一经发现严格处罚,造成重大事件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在他人通话时请不要随意按下对讲机,在别人还没有完成通话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同时使用;

5、使用对讲机通话时,需留意并判断他人通话的紧急情况,如他人情况紧急,请暂避开使用,不得故意抢占;

6、严格按对讲机操作规程使用,如有发现违规使用对讲机一律按公司制度处罚。

三、通话用语

1、主叫方式

主叫方312,被叫方316:“

316、316,312呼叫”

2、被叫方回复方式

主叫方312,被叫方316:“316收到请讲。”

3、询问

“请问XXXX,”得到回复后“收到,谢谢”

4、请示

“这里有XXXXXX,请指示处理办法。”“请问XXXXXX,”得到回复后“收到,明白”

5、接收

接到信息时回复:“收到” 以上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违反规定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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