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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安门岗位职责培训(优秀范文六篇)

2024-04-14 0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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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门卫人员安全管理岗位细则如下: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等),门卫必须与学校教师联系确认后,方可允许来访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班主任和教导处签署学生出门证),门卫查验出门证后方可放行且将出门证备档。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口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校门口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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