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岗位职责 > 详情页

汽车租赁区域经理岗位职责(大全)

2023-09-09 04:59:2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汽车租赁区域经理岗位职责(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汽车租赁区域经理岗位职责(大全)》。

第一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安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经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诉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要认真掌握和审核费用开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控制和监督。

5、严格执行“三个天天”营收制度,确保营收款及时上缴。做好票证的领用和发领工作。严格执行业务人员在用票证限额,督促业务人员正确使用票证。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物资的管理和核对,做到帐、卡、物、表四相符。

7、严格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备用金保管人应定期清点核对库存现金,保证帐款相符。

8、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与本单位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等经济活动。

9、负责缴纳相关税收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及年检。

10、每天核对保管收纳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11、做好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

12、办好公司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汽车租赁业务管理:

租赁营销部门负责统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带驾业务的安排、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客户管理、跟踪服务等。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

(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算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

(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的状态:待租、已租、送修等,做好交接班工作。

3、本日已预计的租车业务,要提前安排好车辆和人员,与客户联系。

(五)认真做好客户咨询、接待、投诉等工作,车辆调派工作。

1、对于客户的咨询,要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

2、耐心、详细地为客户介绍公司的车型和服务。

3、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填写车辆预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5、随时掌握已租车辆、待租车辆信息,提前做好预定、排班。

(六)客户身份、证件查验、合同手续的办理。

1、汽车租车业务依托身份证监别器、银行卡刷卡等信息手段,详细查验承租方及担保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2、向客户解释租车合同条款,办理租车手续,收取押金。

(七)违章保证金退还。

1、客户租车前要解释清楚收取违章保证金的规定。

2、根据各银行预授权的解冻日期(约30日左右),在退还违章保证金前,认真查询该车在客户租赁期间有没有违章记录,若没有违章记录,即时退款给客户。

3、若客户在租赁期间有违章记录,及时通知客户处理。

四、机务管理:

机务部门负责小车的新车选型、维修、施救、材料使用、检测等技术管理工作。

(一)新车选型选购、报牌等相关工作

1、选购小车时,对小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修方面、造型方面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的综合考虑进行择优选购,合理配备车型。经技术探讨,选择拟购车型报总公司审批。

2、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参照厂方说明书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确保小车技术状况良好。并办理“三包”期内相关手续,以便机件早期损坏进行索赔。

3、及时办理新车上牌及相关证件。

(二)小车管理验收人或驾驶员对承租人交车时的小车验收工作。

1、检视发动机的机油、水是否正常,外观、内饰、灯光、雨刮、底盘、轮胎等是否完好。特别注意对轮胎状况的检查及胎号的核对。

2、试车检查转向、制动、发动机、传动系统等状况是否存在异常现象。{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3、小车返回交车时的油箱燃油量,应与发车前的油箱燃油量基本一致。

4、视故障情况,必要时组织值班技术员、检验员等有关人员做好车辆损坏的鉴定与评估。

5、随车证件应完好、齐全。

(三)为提高小车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行车,小车一星期出租率达70%以上(即一星期出租5天以上),实行每星期一次的安全例检制度。检验台建立单车单页的检验记录台帐,检验合格的小车开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并将检验车号录入电脑,备于小车派租时查询。小车拟出租前,租赁部派租调度人员应查对小车最后一次“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或电脑录入检验的时间,并根据小车出租率情况,对安全例检到位进行把关。

(四)强制小车按行驶里程维护。严格执行维修行业相关法规规定,按照DB35/T164-2002《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轿车一、二级维护工艺规范”标准的维护间隔里程或时间安排小车一、二级维护,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必要时参照小车说明书规定的维护里程或时间间隔安排小车一、二级维护。

第三篇: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制:

安全守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办事处)的用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办事处)属下各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营运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驾驶人员必须符合道路营运经营条件,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机构及工作职责:

安全第一负责人(道路营运经营者)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并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第二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布置和检查公司(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督促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项目、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参与督促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督促):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督促驾驶人员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租赁擅自改装的营运车辆。

6、做到三违:不违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督促道路营运者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安全质量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督促道路营运者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敦促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敦促驾驶员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设备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1)当到达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下车。

3)下车时注意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6、要不定时督促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设备财产并通报营运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推荐专题: 市场部经理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汽车租赁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