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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中的人力、材料、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现场监理人员做到人人关心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安全隐患,应立即口头指出并制止,要求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安全专业监理或总监(副总监)。
4、服从总监(副总监)安排,在高危作业过程中协助安全监理做好旁站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安全监理或总监(副总监)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并记录有关安全问题处理意见及内容。
1、在工程现场进行现场巡视、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有关监理记录;
2、检查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主要设备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按设计图及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对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复核施工现场的工程量数据;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严格按监理细则,协助项目部填好各种监理记录与图表;
3.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主要设备等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按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6.负责巡视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按要求填写监理日志,及时、完整、如实地做好原始记录;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职责,促使监理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
1.1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工作,对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建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进行分解,制定监理岗位职责,指定相关监理人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关系,保证监理机构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2 负责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1.3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组织、指导监理工程师工作;
1.4 依据监理合同,协助项目法人签订工程承建合同;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1.5 主持审批施工单位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月度进度计划;
1.6 主持组织监理工作交底;组织设计交底;核转或授权核转设计文件;
1.7 签署或确认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签发监理站文件;
1.8 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组织审查工程变更和组织处理合同索赔事宜;
1.9 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10主持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和合同争端,并在必要时对工程承建合同条款作出解释和对合同争端作出调解决定;
1.11 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签署工程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负责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时,主持监理机构日常工作。
二、监理工程师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是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2.1 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2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施工招标工作;
2.3 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作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实现合同目标;
2.4 预审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2.5 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制度,审查检验报告;
2.6 做好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签证、验收工作;
2.7 预核签工程款支付凭证;处理工程变更,调查索赔事件,参加索赔谈判;
2.8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2.9 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三、监理员职责
按照监理机构职级权限承担现场施工监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3.1 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履行相关
合同责任和义务;
3.2 参与单元工程的检查、检验、质量评定工作,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3.3 处理现场施工工艺、程序、使用材料以及不对进度、质量及投资造成影响的一般监理事项;
3.4 负责核实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记录;
3.5 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其它异常情况;
3.6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和试验室记录;
3.7 认真完成监理日志工作。
四、在总监授权和对项目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分工后,项目监理人员还要完 成以下工作任务
质量控制方面:
(1) 核转设计图纸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部位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实施;
(2) 检查施工单位已进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
(3) 对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设备进行检验,通知试验(材料)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样试验;
(4) 进行工序质量控制,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放样和预埋件、预留孔放样工作,做到在工序进行中检查和监督。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检查验收并签署质量检验单(隐蔽工程验收单),批准下道工序施工;
(5) 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6) 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知试验(材料)监理工程师和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试验和测量复核工作。
进度控制方面: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根据施工单位实际生产能力、劳动力、资源配备等供应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2) 根据总体计划、年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对照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发现偏差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3) 检查督促制定有效的措施、配备足够的资源,按时完成施工计划;
(4) 主持工地协调会,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方面:
(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申报表或项目月支付申报表;
(2) 参与施工单位申请索赔的理由情况调查,提出索赔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3) 审核或确认工程变更的内容、范围和工程量;协商确定合理的变更价格;
(4) 在合同实施中,经常提醒合同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努力避免索赔。 检测试验方面:
(1) 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检验;
(2) 根据合同要求对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按一定频率或要求作好抽检测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进场工程设备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
(3) 工程缺陷部位和事故部位的检测和试验工作;
(4) 对施工单位试验室、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认可及对试验设备的率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按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并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
(5) 及时汇总各项试验和测试成果,定期提交检测成果;
(6) 对有疑义的检测成果,应立即处理。
测量方面:
(1) 负责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交接桩工作,对所交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文件;
(2) 根据测量精度要求,复核施工单位已完成的三级放样以及复核后的加密桩和临时水准点,对使用时限较长的点、线、高程进行定期复核,作好记录;
(3) 复核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工程完工后会同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按抽检频率要求复核施工放样;
(4) 每项复核工作开展前,认真作好复核方案和内业计算,组织协调其他人共同进行复核工作;
(5) 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和度量工具;
(6) 定期检查监理自备仪器、度量工具,保管、保养监理自备仪器;
(7) 汇总各项测量复核成果。
资料管理方面:
(1) 负责图纸、文件、资料的签收、分发、保管;
(2) 按工程部位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内业资料,进行编号存放,输入计算机管理;
(3)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的质量及完成情况,及时提供信息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及时整改与补充;
(4) 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监理资料的整理,工程验收前为总监提供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数据资料。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提供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实施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负责组织项目的监理工作。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对外发出的文件和指令,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做好造价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