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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主持词

2024-04-20 0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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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庭模拟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法庭模拟,经过几周时间的准备,终于在今天得以顺利的开展,并且落下了帷幕。虽然不是很令人满意,但还是蛮欣慰的,毕竟第一次实践参与法庭的审判程序,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案例中,让自己亲身体验在开庭审理前准备过程中以及开庭过程的种种辛酸苦辣。整个开庭的过程是复杂的,严谨的,由于我们对程序并不熟悉,在有个别环节中存在瑕疵。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仅仅凭借自己在书本上所学的那点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更多的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参与实践活动。这次实践让我们学到了很多。

首先对于案例的改编也是一个费心思的工程,不能简单的设定成符合某个罪名的案件,而是要能有辩论的余地,符合多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才有利于案件的证据调查以及庭审辩论环节。经过和其他分组成员几天时间的讨论,结果如下:2009年9月5日11时40分,被告人左学义驾驶豫J-QG008号五菱之光面包车沿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沿一座拱桥下坡时,由于拱桥桥面的自然拱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左学义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陈某某,将陈某某碾压于车下。事后,左学义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汽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下拉出,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就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陈某某后来被他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是由于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陈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试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时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即使发现也肯定来不及采取措施。案发后,左学义被依法逮捕,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其次接下去的工作就是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公安组制作的证据,我们法官组成员的第一次开会讨论对于案件涉及罪名的初步判断。我们每个人都发表了对于案件的看法以及应处罚的罪名,结果分成三派,有故意杀人,遗弃罪和意外事件。我的观点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根据故意杀人的构成条件,即在造成被害人受伤的情况下,放任与被害人的生命于不顾,因为被告人有撞人的意外事件的前行为下,即先行义务,他有义务救助被害人而不是放任于不管,明知将被害人拖出后放置于桥上可能会因为得不到救助而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左学义的间接故意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随着案件程序的进展,辩护组也提交了证据内容,我们法官组开了第二次的讨论会,这次根据辩护组和检察组双方提供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案件实质内容的了解更清晰,更明了,更彻底。此次的讨论主要集中了两种观点,遗弃和意外事件,不能达成合意的原因主要是针对事发时,即被害人被撞后是否死亡以及被告人当时的主观想法,根据两组提供的证据上分析可得被告人下车检查时,通过多种方法检查结果认为被害人当时已死亡,随即被告人把被害人从车底拖出,而且还是通过千斤顶的帮助,而不是在拖不出的情况从尸体上碾过,由此也可证明被告人没有主观恶意。而且被告人是在认为被害人已死亡的情况下放置于路边就不能认定为遗弃,只能认定为意外事件,即无法预见而造成的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对于意外事件造成的撞死被害人,然后将尸体放于路边是情理之中的事,没有可罚性。以上是我在这次会议中的所提的观点。第二次会议的结果初定是遗弃和意外事件,最后结果还得等开庭时辩护组和检察官组的对于证据的质证结果以及辩护结果再定结论。

随着各组成员准备工作的就绪,我们正式进入庭审程序,随着法官的一锤令下,正式开庭,在庭审进行中,法官主导庭审程序,各组出庭人员都能很好的配合,成功完成此次的模拟法庭。从这次的开庭审理来看,总的来说还是挺不错,毕竟对初来咋到的我们来说能达到这种结果还是满意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我觉得在庭审过程中,我们的模拟审判长的说话语气极其气势都还蛮有法官的架势,整个过程都能严肃并且严谨的遵循法庭的程序,显示出了法官的威严形象,使我们的庭审顺利完成。其中的不足之处,就是作为合议庭,三位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缺少对被告人的发问以了解案情,而且在整个审判程序下来,两位审判员都没发言过,即分工不够,作为中国的法官主导庭审的特色没有发挥出来。这也是我作为法官组的成员所比较惭愧的事,对于实践我们真的太缺乏了,所以也没有顾虑到这方面的缺陷,当然这也是给我们的警钟,在学习课本知识之余应多关注实例,去法院参加见习。其次,在庭审过程中,辩护组的成员做的很让我佩服的是,他们抓住了质问证人时的技巧,该问什么?怎么问?都是很大的学问,从他们的出色表现看,他们在这方面是做足了功课而且抓住了重点。相比之下,作为控告组的一方,显然处于弱势,而且从他们的表现来看,明显是缺乏准备工作,连定罪依据都提供错误,把已经废止的法律依据提供上来,而且在质证环节也显得薄弱,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个警示,即开庭并不是简单的辩论,更重要的是找证据,用事实说话,再结合雄辩才能博得法官的认同打败对方。再次,整个环节都能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是,我觉得在辩论环节,还有所欠缺,不能体现出法庭辩论的气势,太过于平静。最后,从庭审的结果看,我们的合议庭在经过开庭之后作出的正确判断,给被告人定意外事件,即根据双方所进行的举证,质证,辩论的一系列链条,再结合被告人的如实陈述,最终判决是意外事件,体现了依法判案的原则。当然,不足的地方就是在宣判阶段,我们的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频频出错,对于法官作为威严及庄严代表,这是不容许的。对我也算是启示作用,在准备工作中应该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位,尤其是在程序方面,是我们最容易忽略也是最容易出错的,都是我们的不足之处。观看完后总的感觉是让我受益匪浅,真切的体会到了整个庭审都需要认真,仔细,不管是哪个角色都需要作一番苦功夫,为我在往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

根据案件的开庭审理,检控组和辩护组双方主要争议的问题是对于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意外事件,还是遗弃。各方都极力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这也引发了我们对此争议问题的思考,即当这样类似的问题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身边的时候,我们会怎样做,像被告人一样丢弃被害人于路边,还是拨打120尽全力救助被害人,虽然这在法律上没有给与处罚,但是道德层面呢?对于现在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心里,人情疏远,利益至上的社会动态,肯定不止左学义一人会这样,驾车撞死人不管不顾。现在普遍的人心里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即事不关己高高挂上,能避多远就多远。做了什么坏事,看看周围有没目击者,如果没有,那就逃之夭夭了呈现出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丧失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睦友爱,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情操,传承我们的中华民族美德。对于现在社会上盛行的人们之间的漠视态度极其担忧。很多人都把社会责任感抛弃于外,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都不敢负责人的人更别人提能担当起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力军。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之下,国家也应该做出努力,即学校的教育问题,在教育学生学习的同时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更应该提倡学生去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心的身边的小事,不能拘泥于形式。遏制这种不良的人心风气应该是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在提倡法治的同时更应该提倡道德,以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这样也更发挥了公民的监督力量。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让我学到了很多,不仅包括知识的加深巩固以及更新,而且让我反思了引起这样的案件的事实反应了现代人文的不良面貌,不容乐观的现状,督促自己应该做的更好,秉着这样的信念,大家一起进步社会才会进步

第二篇:模拟法庭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10月24日,团县委、法院联合主办的“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在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石洪亮;县政协副主席姜葳;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长义出席了活动,县内各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大队辅导员及部分群众观摩了模拟庭审过程。

这次模拟法庭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采用逼真的场景,以案说法、庭审辩控。来自县第四中学的11名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成功模拟了因沉迷网络最终实施抢劫的典型案件审理全过程,让同学们亲身参与到法庭审判当中,了解法庭审判过程及法庭纪律,见证法律的威严,使他们更加懂得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模拟审判结束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对学生的精彩模拟做了现场点评,认为模拟庭审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审理过程严肃认真,逼近真实法庭审判。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举行,是我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活动通过青少年亲自体验庭审现场,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强烈渴望和浓厚兴趣,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变青少年被动学习为主动了解,给青少年敲响警钟,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能力,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

第三篇:模拟法庭台词

模拟法庭——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人物:审判长1审判员4人书记员1原告1被告2原告代理人3被告代理人3

一、庭审准备阶段

书记员: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请坐下”。待审判人员就座后,向审判长报告:“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报告完后坐下)●审判长:(敲击法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纠纷一案,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及家庭住址。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

●被告,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及家庭住址。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被告:没有。

●经核实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具体的理由。

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勘验和鉴定。

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诉的权利。原告增加、变更诉讼 请求,被告反诉,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6、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自觉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挥;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不得伪造证据。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在庭审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庭,原告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中途退庭缺席判决。●原告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法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首先由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事实与理由:

●原告对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是否还有变更或补充?

原告:有。/无。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委托代理人:没有。/有。

● 被告:不需要。

●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

被告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二、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书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三、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来源和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证据要证明什么问题。

四、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该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应明确提出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反驳对方的意见应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

五、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不作肯定或否定的表态,视为对该证据无异议。对质证意见的辩解也要求明确作出同意或者反对的表态,否则视为无异议。

六、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提问须经法庭许可。下面首先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将证据的名称、内容、来源和证明目的说清楚,所有证据一并提交到法庭。

原告:证据1证据2证据3证据4

●法官(审核后将证据原件转给被告):被告方发展质证意见。

被告(或者其代理人):被告:对证据1的真实性认可。

证据2的真实性认可,但该证据不能证明…,不认可该证据的证明目的。对证据3和证据4的真实性均予认可,但原告…

●被告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 ●审核后将证据原件转给原告)原告方发展质证意见。

原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认可。。。。

●被告对原告陈述的以上事实是否认可?

被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认可

●双方是否还有证据提交,对事实是否还有补充?

原告:没有。被告:没有。(也可以补充)

●(合议庭成员合议,相互商量状)

合议庭结合庭审质证情况对证据进行了评议,现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和证据4,被告提交失业(根据情况添加)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予以确认。。●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下面法庭向双方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原告,?

原告:被告没有。

●被告,你现在是否?

被告:。

●原告对被告所述的情况了解吗?

原告:被告陈述属实。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依据,分清是非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围绕两个焦点问题即……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如应增加,增加到多少进行辩论。在辩论中,应实事求是,举出法律依据,讲明道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首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被告:没有。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或者让步)。。

●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原告:

被告:请法庭依法裁判。

●调解应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原告不同意调解,本案不再进行调解。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时间另定,本案笔录不当庭宣读,双方当事人可在五日内前来查看。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合议庭下)

第四篇:模拟法庭材料

津海小学开展“学生模拟法庭”活动的框架和流程

一、建立“少年模拟法庭”“小法官”评选及任免制度 对于“小法官”的评选,我们本着“激励先进、引导后进”的原则,不以学习成绩、从前表现为“门槛”,而是以近期表现、进步幅度为准绳,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上庭”的机会和可能。不断拓宽学生参与的范围,扩大影响面。“少年模拟法庭”每月开庭一次,“小法官”任免一次,形成制度。

二、建立一个活动平台,实现活动“载体化、经常化” 以班级中队为单位,设立各班小法庭,利用班队会时间举行活动,每月至少1—2次,活动过程、内容纪录并上报德育处。

三、建立一套评价体系,实现对活动的科学评价

每个班级的自行活动,由班任老师(各班副班主任)及法制教育相关负责人(德育处)即时讨论、评价、反馈,激励。

津海小学开展“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一、拓展了教育资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设了一个平台,师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利用、整合各类资源,开辟了更广阔的体验、实践空间。

二、密切了学校、社会、家庭的关系。活动不仅是孩子的,也是家长的、社会的,他们的参与,让孩子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吸取了知识,不仅密切了三者的关系,也使三者更进一步的融合,促进了学校、家庭教育方式的转变。

三、“少年模拟法庭”牵动了经常性法制教育活动、相关主题教育,提高了教育活动效果。

(一)法制课教学

我们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确定的教学内容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图书》、《安全教育知识图书》、等。经过教师深入浅出,有的放矢的宣传讲解,收到了良好教育效果。

(二)班队会教育

各班主任都把法制教育作为班(队)会的主要教育内容,做到密切联系实际,精心编写教案,经常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法制教育。

(三)安全教育

建立家校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在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班主任定期进行电话家访,做好记录,解决实际问题;正面引导学生正确上网,开展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健康成长。我们推荐学生主要上的网站有:《中国少年雏鹰网》、《基础教育21世纪》、《下一代》、《中国少年报》、《101教育网》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网络不良内容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四)以“拒绝毒品 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采用各种形式:看一看,禁毒教育图片;说一说,用一句话的形式来说说毒品的危害;演一演,用小品的形式来展现毒品的危害。孩子的智慧是不可低估的,瞧:“毒品啊!你是幸福生活的摧毁者!”“毒品,请远离我。”“毒品,我真的很恨你,请你从世界上消失”都出自我们孩子的口中。

(五)安全常识手抄报展览。让学生了解一般生活中的安全常识,了解不安定因素对大家成长的危害,让学生懂得了掌握安全常识终生受益。

(六)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媒体,播放交通安全的宣传片,并通过竞赛,让师生更多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避免了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了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

通过以上以“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为牵动的系列活动,我们扭转了过去育人成才仅仅是学校一厢情愿的独角戏局面,特别是在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之后,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得到了家长的大力关注与支持,比以往取得了更加喜人的成绩。教子尚须人品高,树直还需勤培育。我们津海小学全体教师牢记“教学生六年,为学生想六十年,为国家民族想六百年!”的校训,紧紧抓住时代的脉搏,创设了一个富有时代气息又不乏教书育人之特质育人环境。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我们要发挥教育主阵地的优势,发扬敬业创新精神,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模拟法庭主持人台词

主持人甲: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主持人乙: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是我是

主持人甲:今天晚上,政史系10级法律专业学生在这里进行“模拟审判”教学活动。这个活动是法律专

业《模拟法庭》课程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汇报展示活动。

主持人乙:众所周知,法律专业有一个“模拟法庭”实验室。

主持人甲:是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理论教学与技能实训。

主持人乙:那你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持人甲:前十周为理论教学阶段,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了解法庭审判相关的知识,确定模拟审判案例,配置角色,明确各诉讼角色的立场与技能素养,为此老师带领我们去成县人民法院旁听观摩了法庭审理活动,观看学习了09级学长们的教学视频积累了一些经验。自第十一周起进入到案例研读,角色技能习得阶段。经过在实验室,教室的演练,研讨,同学们不断地拓展自己对案件事实的理解,法律适用的理解,体悟各自扮演的角色立场,生成法律思维,已经有一份“法律人”的模样了。

主持人乙:可喜可贺!现在我们要向大家介绍今天到场的嘉宾,指导老师与同学。

主持人甲:很荣幸,我们邀请到了法院庭庭长先生,(主持人乙

带头鼓掌,手势明显有感染力,情绪饱满)学校,主任,政史系主任,法学教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专家教师的到来!

主持人乙:据了解,今天参加旁听的同学主要来自于系,系,系,欢迎

你们!

主持人甲:今天的案情及争点是什么?

主持人乙:

主持人甲:谁将胜诉?

主持人乙:我告诉你啊,你依据两个条件来判断:一是证据对哪一方有利,二是法律适用上哪一方风险

大。

主持人甲:我还是不知道结果。那就请各位同学自己评判吧!

主持人乙:看,他们来了。(后退一步,鞠躬,女先行,男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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