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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都是一个讲究品德教育、个人修养的名族,一种执着的追求,一次慰藉人心的宽容微笑都能融汇成美德赞颂曲上,一个个动人心弦的音符。
千百年来的文明礼仪之风传承至今,因此我国向来就有“文明古国”之称。一个素质高、有教养的现代文明人,必须有良好的礼仪文明。文明礼仪处处可见,这些利益就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事中,但往往被我们所忽略。
其实,文明礼仪是从日生活中的小事表现出来的。下课时主动向老师问好;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坐公交车时主动给老人让座;不乱扔垃圾……
文明礼仪是自身的修养,它就如同一棵小树,只要你注重它,从点点滴滴的事去表现它,它就会在你的心中扎根,成长。虽微不足道,但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缺少的。
公共文明是社会意识的集中体现,但是,公共文明是建立在我们每个人的道德修养之上,所以,个人文明才是根本。鲁迅曾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举。”所以首先要完善个人修养,人的文明修养斌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完善的。
文明美德就如一泓清泉可以为我们滋润心灵,给予我们心灵的慰藉。
前进的路已经为我们铺好,下一步,就是要我们顽强的走下去,事在人为,我们首先就是要具备中学生的美德,具备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没有美德的人,不算高尚,别让陋习沾染如花的青春,更别让陋习陪伴你度过最美好的人生!让我们的校园从此绽放美丽,让我们的社会迸发出文明的火花,让我们抱文明,和美德手拉手,结伴同行!
美德在我心中演讲稿篇4:孝在我心中
一个愉快的双休日,我怀着渴求的心情翻开了《中华美德颂》的书页,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参透过层层纸张,从书中一丝一缕地洋溢出来,细细品味,我体验到了其中的精彩。
一位叫田秀英的母亲,她用孱弱的双肩抚养了严重烧伤而致残的儿子振国,把四肢蜷缩的他培养成为北京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汶川地震中那位用弯曲的脊背,为自己三个月大孩子撑起生命天空的妈妈,看着她在手机上留下的那句话: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的流下来,这些真实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震撼。这不就是伟大而又平凡的母爱吗?
回眸细想,我也一直沐浴在父母的爱河里:每次做作业,是爸爸妈妈陪着我,耐心的给我讲解;每次生病,是爸爸妈妈焦急地把我送去医院,自己却一宿没合眼;每次参加学校艺术节活动,是爸爸妈妈陪我精心准备,并鼓励我站上舞台。特别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我生病了,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一天深夜,我突然特别想喝鲫鱼汤,妈妈知道了连忙起身披上一件衣服就开始为我做,可能是接连几天为了照顾我没有休息好,在去鱼鳞时,意外发生了,妈妈的手被刀划得鲜血直流,可她眉头都没皱一下,只对着伤口哈哈气,简单包扎一下,就连忙把熬好的鱼汤端到我面前,看着妈妈手上的伤,布满血丝的双眼,喝着热气腾腾的鱼汤,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些点点滴滴不正是父母的爱吗?可我有时居然还顶撞妈妈,让她伤心流泪。记得一次做数学作业的时候,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怎么也想不出解答的方法。这时,我突然想起书后有答案,刚想抄下来,结果被发现了,妈妈批评了我几句,可我死活不承认,还说妈妈是叨唠婆。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真觉得惭愧。
孝敬父母其实一点都不难,当父母为我们呕心沥血时,道上一句“谢谢”!当父母疲劳时,为他们送上一杯浓茶,帮他们捶捶背;当父母生病时,陪他们多说会话一句关心的话语,一张满意的试卷,一个会心的微笑,都会慰藉父母百般焦虑的心。
亲爱的伙伴们,当我们渐渐长大,不再需要父母的扶搀。但我们怎可忘记,父母曾因为给我们撑起一片天,背影已变弯曲的衰老,憔悴已布满的双眼。我们不应该再当小公主、小皇帝;不再认为父母养育我们是理所当然,孝不再是义务,它是我们对父母的感恩和爱。让孝在常驻心中;让孝与你我同行;让中华美德代代相传。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小时候我的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学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朋友们,从现在起,让法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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