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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20xx年12月4日是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总归是相对的,我们的自由受法律的约束,更受法律的保护。所以那些只讲自由而不顾法律存在的人们,无疑将成为法律批驳的靶子!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都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就像生活在阳光下,因为有了法律这一辨别是非黑白的道的准绳,我们才得以安居乐业,有条不絮的进行着社会主义建设。而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只是,校园,还是无忧的天地,我们在这个摇篮里健康成长,校园,更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幸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我们作为十九中人,更应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试想,如果出入门时不出示或佩戴学生卡,就会给社会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校园,将会给同学们的校内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试想,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吸烟斗殴等现象,扰乱正常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直来能够将无法得到保障。
由此看来,校规校纪如同庄严的法律,我们不仅要正式,更要维护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更好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承担这一神圣责任!那就是付之以行动,从校园内做起,从小事做起,进出校门佩戴学生卡,主动出示学生卡,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做到取之有道,拾金不昧,自觉维护课堂及校园秩序,
培养高尚道德品质,拒绝黄赌毒的诱惑,严禁在校园内传播黄赌毒,与人友善交往,反对暴力斗殴方式解决冲突,我们要做的是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比如说,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你是否自觉排队,做到先人后己。你是否进入校园时将自行车推行到指点地点。你是否文明用语,见到老师同学主动问好。你是否注重行为举止,时刻铭记以十九中为荣,不做有损十九中形象的不良行为。
作为十九中人,我们应时刻铭记十九的校规校纪,严于律己,营造良好校风,塑造严谨学风,发扬十九校风。我国对触犯法律,建设乱纪行为严惩不殆,法不容情。我们有了法律,一切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才得以正常进行。我们有了法律,人们的活动井然有序,有利于社会。我们有了法律,才会远离犯罪,在阳光下努力成长为明理守法的新青年!加强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文明安全,共创美好明天!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治光芒照耀每一颗心灵》。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以“五年规划”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以来,这场声势空前的全民普法运动已持续近30年,无论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中外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大创举。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记者走访了多位法律界专家、官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他们对全民普法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提出,在中央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历史新起点上,普法教育应进一步调整定位,理顺机制,增强针对性、创新性与实效性。
全民普法: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
20多年前,曾有一位老农把一头生了病的牛送到检察院,请他们帮忙“检查”“检查”牛得了什么病。“这并不是一个冷笑话,而是在基层普法干部流传甚广的一个真实故事。”福建晋江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腾阳对记者说。
虽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已无从考证,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人们的法律常识还处于亟待启蒙的阶段。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知法、用法、守法、敬法”的公民,规模宏大的全民普法正是这种背景下开展的。
“从‘一五’到‘六五’,近30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如同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我国国民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相比当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其中全民普法功不可没。
全国普法办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中普法和依法治理专兼职工作人员超过1.1万,普法志愿者队伍达4.7万多支、总人数超过157万,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法制宣传栏目总数达2.4万个。一个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全社会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民普法工作网络基本形成。liuxue86.com
持续多年普法教育使公民与法律之间的疏离感明显降低,多年从事普法工作的王腾阳对此深有感触。王腾阳告诉记者,晋江一个外来务工人员高密集中的地方,以往发生劳资纠纷,工人们习惯于找老板、找政府,甚至以跳楼自杀、堵门堵路相挟;但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变化,司法部门受理的劳资纠纷、劳动仲裁案件逐年增加、申请法律援助的也越来越多。
“全民普法有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从20多年前不知“法”为何物,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
从“知法”到“守法”:普法教育永远“在路上”
受访的法学专家们认为,近30年的全民普法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层面成效斐然,但在“用法、守法、敬法”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知法”并不等同于“守法”、“依法维权”也不代表法治的全部内涵。当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司法权屡遭滥用,公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全社会“敬法”氛围尚未形成,钻法律空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层出不穷;“法不责众”心态下,法律底线屡屡被突破;守法环境差,“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论依然存在。
受访法律界人士认为,在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公众对法律常识和法治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亟待提升,而现有的普法模式显然难以适应新的要求。
从基层反映来看,当前的普法模式仍旧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在普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做法。有基层干部向记者反映,普法就是“发张卷子、做做样子”,一些地方每年组织一次普法考试,卷子下面就附着标准答案。“这样的普法难以产生实效,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秦希燕等专家学者认为,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以面向普罗大众为主的“教化”式普法,今天的全民普法更应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养成。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敬法、守法,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深厚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全民普法还任重道远。
全社会参与:让法治光芒照亮每一颗心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新形势下,法制教育的机制体制亟待改革,全民普法功能也必须重新定位。
全国人大副秘书长沈春耀说,从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来分析,人权保障和人本取向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点,全民普法的重心和功能定位应作出相应调整。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公权过度膨胀、私权缺乏保障”的问题,因此全民普法应区分不同的重点,对公民普法的重点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弃权;对公权力普法的重点则是严格依法、不越权。
在普法的形式上,要更加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实现普法科学化参与互动,要让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中产生递增和放大效应。
从操作方式看,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显然已经落后于时代要求。增强全民普法的“互动性”、“参与度”,应在继续发挥原有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各地现有普法网络,开辟全国统一的普法网络平台,更加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丰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从普法的主体上看,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认为,全民普法不能仅靠行政推动和部门实施,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全民普法平台。
与此同时,全民普法还应与国民教育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整个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真正融入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
小时候,经常听到爸爸妈妈和大人这样教训我们小孩子“要听大人的话”、“要听老师的话”,现在我小学四年级了,我再听到大人这样说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太对了,因为我们有自己想法了,如果大人们再这样把他们自己的想法强加给我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是不对的。有一次我悄悄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老师,老师竖起大拇指表扬了我,还告诉我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保护法》呢,还说《青少年保护法》规定家长、老师、学校还有社会都要对青少年担负责任,要好好教育我们,不准让我们做不能做的事情。
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同学们,好多同学高兴极了,说,那这下子没有人再来管我们了,我们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喽,可我又觉得同学们的想法更是错的了,你想啊,如果上课有人为了自由大声讲话,影响其他同学多不好啊,如果在马路上自由玩耍,不遵守交通规则多危险啊,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式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儿空中飞,鱼儿水中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儿放在水里,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会很快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比如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见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一个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啊,因为人人都遵守图书室的规定,大家就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遵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所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小学生遵守纪律,听老师的话是对的,纪律看上去是限制了好多好多自由,但就是因为这样,纪律才让大多数人在同一个规则下享受了自由,也保护了自由。有了约束,人才是安全的,社会是有序的。我知道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比如有的人在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讲别人绊倒;有的人故意损害公共场所物品;有的人以大欺小。所有这些都是法律和学校规定不允许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听老师的教诲,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宽松安定的学习环境,自己和同学们才能安心学习玩耍,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学们,听了我刚才的演讲,你一定也会觉得我们要听大人的话、要听老师的话是对的了吧,让我们一起努力,成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