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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还有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如云南昆明花季少女被判徒刑便是例证。2001年12月21日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卖淫案下达了一审刑事判决,令人吃惊的是,站在审判台的主角是一群花季少女,10名少女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她们被控介绍他人或者互相介绍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中介费。10名被告年龄都介于16-18岁间,大部分是高中、中专、职高的学生,她们从事卖淫的起因都很相似,一个混得开的女同学邀请另一个女同学去喝茶或者看电影,然后神秘地虑到高档宾馆卖的事情,说有些大老板有钱得很,出手大方,这样的好事你难道不想试试吗,为了金钱,为了好奇,这10名少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下面是我讲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迫害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迫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重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法院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20xx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动作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暑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又一次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及交通安全: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
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四年前的今天,大中书记沟铁矿发生了一起罐笼坠井事故,我们的三名工友不幸在事故中遇难。他们的意外离去,不仅给各自的家庭留下了长久的悲痛,也为我们企业的安全生产敲了重重的一记警钟。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但这件事情在我脑中留下的痕迹依然清晰,不时地提醒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将每年的6月3日定为公司的安全警钟日,就是要大家记住这血的教训。
今天,也是我们安全月的启动仪式,我将旧事重提,目的只有一个:希望大家能够真正深刻的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我们企业常讲,“安全大于天”,这句话大家也听了很多遍,但是你们真正把它理解了,放到心里面的有几人?很多人是听过就算,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去重视。比如选厂有些工人,嫌安全帽的帽带多余,私自去掉;嫌公司发放的劳保口罩佩戴麻烦,私自更换普通口罩;比如井下的工人,嫌程序麻烦,仍然有人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图省时省力,仍然有人攀爬矿车……
事故发生在别人身上,对于你自己来说,可能永远就是一个故事。很多事故的发生,总结起来原因就是麻痹大意侥幸。如果你自己对安全始终不重视,很可能下一个事故就会降临在你头上,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希望大家能够切实重视一下安全工作,借此次安全活动月的时机,我给大家提几点建议:
1、树立安全意识,时刻保持高警惕性;
2、进入工作场所,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加强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公司花时间、花金钱、花精力来搞这样的一个大规模的活动,用心良苦。我希望大家不要将它仅仅当成一个走过场的形式来对待,每个人都要用心去感悟、体会。希望通过今天这次活动的举办,能使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谢谢!
大家好!
假如有人问什么是幸福,可能会得到一百种、一千种甚至更多的答案:有人认为吃穿不愁是幸福;有人认为端着铁饭碗是幸福;有人认为金榜题名时就是幸福;有人认花前月下是幸福……当然对于幸福的理解不同、经历不同、地位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观。在这里我不想一一剖析,但是我要阐明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安全,安全是的幸福!
安全是一件在工作中时刻围绕我们工作的主题,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他关联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连着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因此,安全就成了当前企业、职工的首要任务。今天当我们又一次提起它时,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天天讲安全,天天岗前进行安全宣誓,但截止今日,在我们的身边仍有不安全隐患,时常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事故发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班前会的再三提醒,使我们每一位职工都对安全肃然起敬,安全对我们的重大意义从我们身边发生的一起起安全事故中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和体会,谁都知道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快乐,关系着国家财产的安危,但是在现在的工作中仍大量存在着思想麻痹,掉以轻心,习惯性违章操作的不良习惯。例如:厂房里到处悬挂着安全标志,禁止和警告标志被认为是一种摆设,上面的灰尘让人无法认清它是什么,上岗及换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清理现场卫生时不出示停机牌,女工在岗位上头发过长影响操作等等细小的举动,稍一不留神,都会对我们安全生产酿成无法估计的损失和教训。
当我们一家人在享受天伦之乐之时,当我们在孝敬父母的时候,当我们在看见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喜悦和宽慰之时,有多少残缺的家庭无法再拥有这一切,人生的悲哀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安全,我们工作必须在安全下操作,我们必须保证自身的安全,安全教育我们每一位职工,要想保证安全,就必须努力学习设备、工艺知识、熟知其性能,如何正确操作,操作时需注意的各种事项,遇到危险时该如何对待,只有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才能使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和幸福。
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为了家庭的温暖,我们必须牢记安全,让安全铭刻在心,让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朋友们,前车辙后车鉴,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使我们警惕吗,难道不让我们痛心吗,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把珍惜生命,杜绝违章铭刻在心吗。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朋友们,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她们为戒,重视安全,珍惜生命,那么我们就能拒事故于千里之外。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朋友们,为了我们能潇洒的走完人生,为了我们家庭幸福,为了我们企业兴旺,为了我们国家昌盛,更为了整个世界少一点悲哀,多一份欢笑。来吧!让在坐的每一个朋友,都要时刻记住着珍惜生命,杜绝违章。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与幸福相伴》。在演讲之前,请同志们先听一下发生在我童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对电产生了无限的好奇。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瞒着家人和一个小伙伴想偷偷地改装家中的电灯线路,但当时的我们还不明白改装线路前应当先把闸刀拉下来切断电源,只好利用停电的机会冒险进行。当我用小刀把电线的绝缘层割破正要连接导线时,我的伙伴一下子把我拽了回来,一抬头我才发现头顶的灯泡亮了……当时我的心嘣嘣地跳着,好险啊,幸亏他发现的及时,才使我免受了一次被电击倒的危险,这件事之后被家人狠狠地训斥了一顿,但当时的我还未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冒险。参加工作以后,亲眼见过因违章操作而被电死的人和旁边哭得死去活来的亲属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违章冒险就是在拿自我的生命开玩笑。此刻那刻骨铭心的一刻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如今我的一生都在感激那位曾救过我一命的小伙伴,感激他在关键时刻拽了我一把,那一把把我从死神的边缘拉了回来,也把我从无知幼稚的冒险中拉了出来。从此,不管干什么事,我都首先研究安全。因为安全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关系一个人的生与死,一个家庭的圆满与残破,关系到一个社会的温馨与悲切的大事。
从我童年时的那次冒险能够看出,事故的发生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存在且经过加害物体导致的,如果把人的不安全行为称为“违章”,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称为“隐患”,那么“违章”一旦遇到“隐患”,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但如果消除事故链中的任何一个因素,就能防止事故的发生。美国的海因里希统计分析55万起事故结果证明,每发生一齐重大事故前,平均发生过29起轻伤和300起无伤害事故,这就证明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之前,有多起轻伤和未遂事故是最普遍的,所以预防事故的着眼点不是伤害事故,更不是死亡事故,而是无伤害事故,即事故前兆。仅有尽早尽多地发现事故前兆,并加以控制,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当然,企业用于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投资,多数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安全不存在“亡羊补牢”之说,更不存在“幸运”之论。同志们,讲安全没有过头,因为一个小小的隐患常常就是成千上万元的损失;讲安全也没有终点,因为一次小小的违章操作就会导致一个血淋淋的事故。
在我们中国有一个十分吉祥也十分诱人的成语叫做“五福临门”,到底什么是“五福”呢?第一福是长寿,第二福是富贵,第三福是康宁,第四福是好德,第五福是善终。这五福加起来呀,就是我们每个老百姓心中永远向往的最完美境界。然而这一切都是由生命的安全作为载体的。四分场的一个电工师傅在退休前爱惜地抚摸着用了近十年的安全带说:“这根安全带呀很结实,它的一头系着我,另一头系着一个幸福的家。”所以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谁看重它,幸福就会与谁相伴;谁鄙视它,谁就会跌进痛苦的深渊。
我们××厂以往编写过一部叫做《伤亡事故警示录》的小册子,虽然仅有薄薄的一小本,却记载了××厂历史上所有的重大伤亡事故。时间从建场初期因条件简陋中暑死亡到此刻因电击致死,死亡事故的性质从自然雷击到违章操作,死亡的人员从临近退休的老人到风华正茂的青年,这本小册子是××厂建场四十多年来,人与自然艰苦抗争的一部血泪史。厂此刻所使用的几十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厂防雷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特工种管理制度》等就是从以前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凝炼出来的。过去人们的鲜血都已经流了,今日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地珍惜呢?有一句话说得好:既然你想幸福地活着,就没有理由漠视安全。
创千日安全生产不易,造长久万家灯火更难。为了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厂坚持用系统的思路、创新的观点来对待安全工作,努力在企业内塑造安全文化。从去年开始,发动了“安全生产正计时”活动,提出了“安全生产是条射线,仅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口号,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我的教训,把过去的事故当成此刻的隐患,构筑了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思想防线。截止今日,××厂己经实现安全生产511天,坚持了长期安全生产的最好记录。
同志们,朋友们,从泰坦尼克号沉船到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泄毒,从大兴安岭火灾到海军361号潜艇失事,安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虽然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仅有短短30天的时间,但安全在我们的意识中永远不能松懈,让我们把增强安全意识看成一种信仰,看成一次圣洁的精神洗礼,看成一次艰苦的思想修炼。在我的演讲即将结束的时候,我衷心地
祝愿在座的各位都能够健康、平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