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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09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09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是:警察叔叔真了不起
在生活中,有很多是了不起的人,比如:妈妈、老师、爸爸,等等。但在我的印象中,警察叔叔是很了不起的人。
平时,一个平凡、熟悉的警察叔叔,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警察叔叔都是很认真站岗,毫不拖拉,交通,由他指;困难,有他解决,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他。
记得有一次,在路上,车辆急速地行驶着过,在马路边,站着一位老奶奶,她左看看,右看看,就是不敢走过去。来往的车辆行驶得很快,老奶奶好像急着去哪儿。
时候,谁会去帮她呢?一个刚学了礼仪的学生;一个路过的老爷爷;一位好心人;还是一位......这时候。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一位警察叔叔走了过来牵着老奶奶。他微笑着说:“我和你一起过马路吧,这儿太危险了。”
老奶奶看着警察叔叔,也笑了,说:“谢谢你,年轻人!”就这样,警察叔叔扶着老奶奶,瞧瞧来往的车辆,这才小心翼翼的扶着老奶奶来到马路的中央。
突然,一辆出租车使了过来,老奶奶好像被吓到了。警察叔叔就对老奶奶说:“别怕,我们慢慢来。”老奶奶点了点头。
牵到对面后,警察叔叔回到了岗位上。再回头看看老奶奶,她匆匆地走向了远方。
多么平凡的一个举动呀!但当时,有谁能想到要为老奶奶搀扶呢?因为你行动的一面,微不足道的事情也会令人敬佩。
警察叔叔,你真了不起!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你我共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不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惹事生非、打架斗殴。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另一方面,法律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制安全,你我共建。
同学们:我们要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一个高中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制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最近,在中队认真组织下,开展了团队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让自己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现在就学习情况谈一些粗略的认识和心得。
1、警钟长鸣,思想重视,要珍惜自己。
任何腐败、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变开始的,有思想进化的过程。因此,坚定思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败提倡廉价的根本措施。我们不能一瞬间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
2、严格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充满了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个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做法,从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3、接受监督,深入大众,防止微小。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的古训道:流水不腐败,家庭中心不斑点。一破这个霸权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所有党员干部员工都要正确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镜子,经常拍照,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纠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有很大帮助。
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要做好纪律作风整顿和反腐败倡导廉洁工作,坚决贯彻追求现实的要求,推进各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大力弘扬追求现实的作风。我们要把求真务实作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
1、学习中要求真正的精神。
2、工作要有务实的做法。
说实话,做实事,做实事,做实事,是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政治的基本标准。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是只要踏下心来工作,诚实地做人,就能取得成功,得到组织的信赖,得到大众的赞扬。
3、在大众中要有实际行动。
4、言行举止要有实际效果。纪律作风整顿常说,反腐败常立。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二是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领导安排,遵守纪律。三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勤奋成为民好党员,切实改变风格,务实高效,开拓创新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将纪律风格整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你们好:
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过一分钟,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在跟着希望跳动……”大家一定听过这首张雨生哥哥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吧。梦想谁都有,而梦想对鲜花来说,是晶莹剔透的水珠,能滋润它,让它开花结果;而梦想对苍鹰来说,是瓦蓝瓦蓝的长空,让苍鹰展翅飞翔;而梦想对鱼儿来说,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让鱼儿自由自在的生活着;而梦想对我来说,却是一份珍贵的礼物,让我有人生的了目标,让我茁壮成长。一个人必须要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没有梦想的人就像是一艘破旧的木船,什么都没有,只有随风四处漂流。没有目标的人内心是空虚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空壳而已。而我的梦想是当一位优秀的警察。
在小时候第一次见警察就被他那威风凛凛的制服吸引,简直帅呆了,我太崇拜他了,警察的形象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从那时起,我就立志要当一名警察,穿上那帅气的衣服。
随着我渐渐懂事,知道警察的事迹越来越多,也知道了很多关于最美警察的事迹,就像“90后最美铁警”李博亚、“最美女交警”李珊、“铁臂哥”惠淼。从这些最美警察的事迹中,我知道了警察不只是帅气,而且要为人民惩恶除奸,不怕牺牲。
警察多威风啊!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警察的存在。无论歹徒是多么的凶残,多么的可恶,警察从来都不会妥协,也不会让歹徒伤害任何一个人质。我喜欢当警察,因为警察是人的的保护神,受人们的爱戴、受人们的赞美。
有一次,我家的邻居在半夜被小偷光顾了,家里所有值钱的首饰、钱、电动车、摩托,都被洗劫一空了。第二天早上邻居回来了,发现家里自己辛辛苦苦挣出来的都丢失了,不禁哭泣了。村民也闻声赶了过来,都辱骂那个偷东西的小偷。村民们就报了警,警察叔叔来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发现了小偷大约什么时间来的,什么面貌,就连体重大约多少斤都知道,过了几天就抓住了小偷,邻居家的东西也大部分都回来了,村民们直夸警察叔叔办事效率快。
经过邻居家失窃一案,我更加佩服警察叔叔了,他对罪恶者毫不示弱,对善良者急人所急。
人民警察是一个我们尊敬的职业,他们在岗位上不论是三九严寒还是盛夏的酷暑,他们总会把一丝微笑留给人民。他们如蜜蜂,永不停止的忙碌着。在面对危险的时候,临危不惧,留给人民的是英勇的身姿。我深知,光有梦想是不够的,我要尽我的努力去追求梦想,梦想其实离我并不遥远,要实现我的警察梦,我就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好好学习,锻炼体格,让自己距离梦想更进一步。来吧,让我们为梦而努力、拼搏,为了我们心中美丽的梦,我们一起努力奋斗,梦是一个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怀揣的字眼,因为有了梦,才会有希望。梦想虽然遥不可及,但是只要奋力拼搏,都会离它越来越近。实现时就到了“梦醒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