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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之后――阶级。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然而,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近年来,校园和学生犯罪的侵犯的案件经常发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习在学校。我们要有一个强硬的一方面侵犯校园犯罪,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改造工作,提高防御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自我控制能力弱;二是简单,极端暴力解决问题的方法: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个是家庭教育的`误区;第二个是学校教育不当行为;三是社会文化的消极方面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和经济的负面影响。
对于学生,让罪犯从校园,从自己开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根除校园犯罪的土壤。在许多情况下,校园犯罪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条件下,特定的气候,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校学生纪律差,事件。如果我们让阳光校园,那么参与罪犯不会出现。什么是太阳,太阳是(这个标签。学校的正气,是所有学生的正气。
我们在打击违反校园犯罪,但也要加强防御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您将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了解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知道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可能他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同时也可能会阻止其他违法犯罪。
2、加强打击罪犯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生不统一,缺乏的勇气对抗罪犯。面对暴力犯罪――以武力相威胁,无助,应该让他们得逞的,原因是他们产生暴力犯罪――的力量。
3、掌握防御的方法。系统是严格值班警卫。禁止杂物进入,防止犯罪攻击;其次,学生们应该学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该受到保护。在欺负,危险,也可能是危险的,积极和及时联系老师,父母,公安人员,积极争取学校的保护,社会和家庭和帮助。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学习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大胆揭露不法行为,而不是绥靖政策。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六二班,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尊重生命,预防犯罪》。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前几年数据显示,发生上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星期天建筑工地玩耍,暑假下河洗澡溺水,等意外死亡的,至今历历在目。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为此,我们要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作为小学生,在上学、回家路上,我们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大家想过了吗?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那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那些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的人,熟视无睹吗?
今年开学当天,我市x县某小学发生的“901”事件,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伤人性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我们小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我们要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我们浪河的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
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爱与法》。
爱是什么?爱是阳光!
有这样一则寓言:风和太阳比赛,看谁能让游客自动脱掉斗篷。大风呼啸而来,使劲吹,游客反而拼命抱紧斗篷不放松。太阳出来了,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不一会儿,游客就自动脱下了斗篷,到树阴下乘凉。寓言的寓意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以为,在法治的语境下,寓言中的阳光,就是一种对“人”的关爱。依法执教,法固然不可缺失,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处理学生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不要忘了呼唤阳光,让爱的光芒照亮法治的天空,使遵纪守法变成学生的一种自觉行为。
爱是什么?爱是宽容!
看看巍巍笔下的蔡芸芝老师吧:她的教鞭像要落下来,孩子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高抬手,轻落下,一举一动无不渗透着对学生慈母般的爱。
爱,更是一种信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犯人越狱了,在亡命途中,他大肆抢劫钱财,准备外逃,在抢得足够的钱财后,他乘上了开往边境的火车。火车很挤,他只好站在厕所旁。这时,一位漂亮的姑娘走进厕所,关门时却发现门扣坏了。她走出来,轻声对他说:“先生,你能为我把门吗?”他一愣,看着姑娘纯洁无瑕的眼神,点点头。他像一位忠诚的卫士一样,严严地守着门。在这一刹那,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下一站下车去投案自首。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但我相信它是真的。作为教师,爱生是我们的本分,特别是对于后进生,摘掉我们的有色眼镜,对他们多一份宽容,多一份信任,这比起那单纯的厉声斥责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一种爱,它无时无刻不在伤害着学生:为了让学生取得好成绩,一个词、一段话让学生写上几十遍、上百遍;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经常是用罚站来促其思过反省;为了阻止学生的早恋,私拆学生的信件甚至说出侮辱学生人格的过激语言……这种把违法当成合法、把侵犯学生的权益当成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的做法,不仅对学校的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给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敲响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警钟!依法执教,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要知道,孩子的心是最稚嫩的,他们的心受到伤害也会痛,而且会结疤。请不要让我们的爱一次次刺伤学生,背离教育的初衷!
你这糊涂的先生!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讽中有爱迪生。你别忙着把他们赶跑。你可要等到坐火轮、点电灯、学微积分,才认得他们是你当年的小学生?”
各位同仁,你们听到了吗?陶行知老先生早就对我们提出了这样的忠告。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学生伤害事件屡禁不止,似乎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近几年曝光的教育过度惩罚的案例,让人看了触目惊心!不!不仅仅是触目,也触犯了我们庄严而神圣的法律!当我们看到悲伤的家长带着已经精神失常的儿子坐在法庭上讨公道,孩子原本明澈清纯的眼神变得那般无神与茫然的时候,我们感到了生命被漠视与践踏的心痛;当我们听到15岁花季少女,不堪忍受“差生”之辱,投河自尽,家长撕心裂肺哀号的时候,我们感到了良心的泯灭与良知的沦落!
深深地反思!
它再次提醒我们,依法治教的道路还很漫长。
“没有爱便没有生命,没有法便没有希望。”记住:法,不仅是一把冰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是人们自由翱翔的风筝线,是社会安定的保护神,是和谐校园的守护者。《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批被漠视的女童迈进了学堂;《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圆了读书梦;《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使广大未成年人触摸到了法律的温暖!
想说的很多很多,做到的还太少太少。我知道,前进的道路从来都不平坦,追求的目标也不会近在咫尺,但既然“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就要“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坚信:
我们的人生一定会更加美丽动人!
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更加文明和谐!
我们的事业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又一次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及交通安全: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
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