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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道德与法治”。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金xx,是xx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xx省司法厅参加本次比赛。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XXX”。
什么是法治?全社会都严格遵守法律、信奉法律,把法律当作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社会状态,我们称之为法治。法治,对于在座的各位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汇;但是,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说,它却是那么神圣而又沉重!
几年前,我办理过一个公安局副局长涉嫌受贿的案件。在看守所会见时,当事人跟我说:“我绝对没有收受贿赂!我就是因为办案件太较真,得罪人才走到了这一步。但是,我不后悔!”他还说:“他们打我,我就用头撞墙;他们怕出事儿,就不敢再打。所以,我在笔录中没有认可受贿。”
作为律师,我当然不可能轻信当事人,我需要认真研究卷宗内容。卷宗笔录中居然有这样的记载:“行贿人”和其他证人坐在面包车里,“行贿人”说我一会儿到局长家送钱去,同时,撩开裤脚把捆在腿上的钱给大家看了看;下车进了局长家中后,回到车里又把裤腿卷了起来,说钱已送。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谓的“行贿人”和其他证人的陈述不合常理。于是,我向法院申请,要求“行贿人”和证人出庭,接受辩护律师的询问;结果遭到拒绝,理由是“关于案件事实,笔录写得很清楚,证人出庭作证没必要”。
开庭当天,这些证人竟然自己前往法院,要求出庭作证。他们说:“我们要上法庭把事情讲清楚;我们的笔录是受到压力才这么做的。我们实在过不了良心这一关;我们不愿意冤枉好人。”结果,仍然遭到法院拒绝,理由还是“没有必要”。
即使这样,这位警察在法庭上仍然表现得铁骨铮铮,不但把有关事项说得清清楚楚,还坚决不同意检察院关于他立功的主张。他说:“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为了立功;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我的行为构成犯罪,所以,不存在立功这一说。我在看守所内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只是把我作为警察的本职工作延续到看守所内,不枉我入行时的。”
什么是诚信?对于法律人来说,对得起当初学习法律时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就是诚信;对得起法学老师的谆谆教诲,就是诚信;对得起入行时追求公平正义的初衷,就是诚信。
有人说:“法律人讲诚信?哼哼,那是说着好听的。还能当真啊?”这是对的吗?也许,也许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刑讯逼供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认为“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玩弄的工具”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但是,在法律人心中,我们不能认为这是对的,我也绝对不敢站在这里,告诉大家这是对的!我知道一个基本的道理:连法律人都不讲诚信,法治何谈实现!
一审有罪判决还是如期而至,但被告人没有埋怨我。看守所中会见时,他说:“你尽力了!我感谢你!”十分幸运的是,二审判决,最终认定无罪。
人生,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坎坷和艰辛在所难免;同样道理,实现法治的道路,注定也不会是坦途!
也许,就算我们这些法律人努力一辈子,最终还是实现不了法治。那又怎样,等我们年老时,就算梦想还是没有实现,我们回顾这一生,拼搏本身,不也是精彩的人生吗?!人生苦短!我们就是愿意选择去做那种既热情又努力的“傻子”,就像《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一样,一直一直努力地往前跑,去追求心中的那一份法治理想!
这就是我们法律人庄严的!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是历届全会以来最鼓舞士气、激动人心的一次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里程。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近期,单位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有序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二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我们也应该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中。通过二十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六五”普法阶段。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三要坚定法治中国必然建成的信念。建设法治中国,是社会的共识,也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法治,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从历史经验上看,法治价值观的形成及实现,确实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发展走过弯路,也历经过波折,法治和人治的斗争,有时还面临重重困难甚至险境,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必要的代价。我们要切实认识到,法治价值观念的构建和法治中国的建设,根植于人们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信念和期盼之中。尽管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
20xx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三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如今,我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一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能早日建成。
谈到诚信的缺失,我首先想一个问题,我们以前是不是拥有诚信?如果说拥有的话,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缺失的,那么我读严复的著作,起码在100多年以前我们不拥有诚信。在甲午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严复写了四篇文章,他说的是民力、民知、民德太差。从道德来讲,从民德来说,他概括成两个字“巧伪”,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表现在什么地方?打交道的往往是斗心眼、玩技巧、占便宜。他举了一个例子,清朝末年,科举考试的时候,考生们对那个考官非常地愤怒,不满意,觉得他不公平,或者是没有把秩序弄好,所以大家商量明天全部罢考,都不来。回去以后有人就想了,明天他们都不去,我一个人去,我不就考上了吗?结果人人都这样想,第二天,个个都去了。如果互相约定的事情你违背了以后,就可以得到利益,一定就会想让别人遵守,我偷偷的违背,这样就可以独享这个利益,所以约定的事情得不到遵守。
我确实觉得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两个问题,法治和信仰,很多问题的根源都可以从这两点找到。什么是法治?规则明确,大家一定要遵守,如果不遵守一定要受到惩罚。
我觉得我们中国现在法治其实很艰难,中国长期是人治,在人治的情况之下,少数人掌握权力,掌握权力的人,以及权力关系亲近的人,他们可以任意所为,可以破坏规则,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而守规则的人吃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怎么可以有诚信?不可能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从文化层面来讲就是信仰的缺失。
信仰的核心是什么?人不仅是生物,只有一个身体,人是精神性的存在,这是人最高贵的地方,你不能亵渎,这是信仰的核心,人的尊严。
从人的尊严来说,一方面,一个人要把自己当作精神存在,要自尊,不能做出亵渎灵魂的事情,对他人也是这样,把每个人当作有灵魂的、有精神的存在,要尊重他人。我觉得一个人有没有尊严,要看他是否尊重他人,不把自己当人,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才会不把别人当人。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讲,古希腊相信人都是有灵魂的,人的精神生活是有来源的。中国的哲学就缺这个东西,中国的哲学有一定的毛病,西方哲学有三个层次,上面是上帝和信仰,下面是个人自由,中间是社会,社会为两头服务,社会应该保护人们的精神追求,鼓励人们的精神追求,另外一方面保护个人去追求自由,是为两头服务的。而中国的社会,反而对两头都是反对的。这样的社会,稳定是稳定了,却是低质量的,我觉得这是我们很大的问题。
当然,西方哲学讲得是一个神圣的根源,宇宙有一个精神本质,这个东西没法证明。但是我觉得对于人类来说,这是一个必要的假设,我们可以说它是假设,但这是一个必要的信念,你相信它比不相信它好。你看效果,相信它,你更加重视灵魂,结果是好的。那为什么不相信呢?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
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很远的。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法律与道德是分不开的,那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有这么一个故事:
某村的张大爷一生操劳,抚育了六个儿子,他用全部财力和满身疾病换来了儿子们的成家立业。长子承包村里的鱼塘,一年纯收入三万余元,但对老人却“一毛不拔”,其他几个儿子也拒绝赡养老人。张大爷孤独地住在村外简陋茅屋里,靠邻里接济度日,也无钱看病,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调解,要求六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但六个儿子却互相推脱,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村里人对此义愤填膺,主动帮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调解无效后,判决六个儿子每年共同支付张大爷三千元赡养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在道德无法差遣人们去负起应负的责任时,法律就会体现出它的强制性。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严禁遗弃、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但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尊敬老人。道德则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与德治同样重要,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现在的中国便是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我们应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那么,我们青少年该如何护法、维德呢?
我们应该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守法、护法,又要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以此,来维护法律与道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