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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不雅片子,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校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劲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听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妈妈对我说过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一起看了电视剧《杜鹃的女儿》,讲的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为了要独占养母的爱,竟把养母的亲手女儿故意弄丢了。在以后十几年的时光里,她为了让养母找不到亲生女儿,想尽办法,做了更多的错事和坏事,但当养母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一切真相大白,这位养女最后因为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我看完这个电视剧时,我就对妈妈说:“我最讨厌这个人了,她老是做坏事,还以为别人不会知道!”其实当她当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如果能及时向养母承认错误,就不会一错再错,直到后来坐牢为止。
还有一件事对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妈妈表弟的妻子在骑电瓶车时被汽车撞倒了,当场死亡,但驾驶员却逃跑了。不过,交警们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来肇事司机是一个山东人,他什么都不懂,以为只要逃跑就没事了。后来我听妈妈说,其实他这样逃跑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本来他不逃跑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并且等待保险公司来现场拍照取证,便于赔偿。但他这一跑,保险公司没了现场取证,表舅家就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而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点法,就不会逃跑了,也就不会给表舅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xx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鬼东西,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校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劲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某位女老师,在感情方面曾经与一位有妇之夫发生纠葛。某日再碰面时,俩人在街道上发生争执,男方剥掉女方的衣服,当众对其污辱。事发后,女老师多方讨告,却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曾受理。女老师备受精神压力。最后,女老师想到了刑事诉讼,刑事法庭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证据。后法官多次对男方进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后男方当事人同意赔偿一万元。女老师才得以保护。从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
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后至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谢谢!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是经济与管理学院12级国贸1班的孙健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我们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我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我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wei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一直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是法律。而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地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
妈妈常常教育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规矩。记得我刚学会走路时,妈妈就告诉我,“过马路靠右边行走。如果迎面有车来,不要慌张,就站在原地不动,千万不能乱跑。”当时路人经过,看到妈妈这样教我有疑惑,小孩能听懂吗?可是,当时1岁多的我,还真的听懂了,并且按妈妈教的规矩过马路。我慢慢地长大了,妈妈又教我,“红灯停,绿灯行。”妈妈和我,不管经过哪个十字路口,都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来不会为了赶时间而闯红灯。现在,我把妈妈教我的规矩教给了我2岁多的妹妹。我严以律己,以身示范,我希望我能把这些规矩传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
记得,今年5月份的一个周日,我们全家开着车回乡下看爷爷奶奶。在回乡的路上,在洋湖湿地一带,巧遇交警叔叔正在查证查酒驾。我和妹妹在车上亲眼目睹警察叔叔,拦下一辆又一辆车,爸爸嘀咕着,幸亏中午没喝酒。可话音刚落,只见一位高大魁梧的警察叔叔,已经走到我们车前,示意爸爸摇下窗户。爸爸摇下窗户,交警叔叔说:“请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请系好安全带!”爸爸只携带了驾驶证,行驶证却忘记带了。随即,交警叔叔把爸爸叫下车去,不远处,看到几个交警叔叔,跟爸爸说了一会。爸爸手上拿了一张白色的纸条回到车上。妈妈问到:“是不是开罚单了,没系好安全带,又没有带行驶证。”爸爸的脸刷得一下红了:“交警说当做警示,只开了一条没有系好安全带的罚单,一周内去交罚款。”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千万不能触犯法律,如果有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那么法律肯定会给予相应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在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
法律在身边。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大家的身边。
我的妈妈就是一个法律迷。每天一有空,就看《法制在线》、《今日说法》、《晓华探案》……,很多关于法律的电视节目。以前,我常常和妈妈争电视,而妈妈总是不在意地说:“你也该看看,该懂些法律了”。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升国旗的时候和别人交头接耳,就触犯了《国旗法》;乱扔垃圾就触犯了《环境法》;当我们被别人威胁时,就可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我看的法制电视节目中,就有一名叫小华的边远山区小女孩。一天放学后,小华刚出校门就被几个男同学拦住了,这群男同学平时打架斗殴,爱搞恶作剧。这次拦住了小华也是为了搞恶作剧。这时,一个男同学拿出了画笔,其他人抓住小华,他顺势在小华脸上画了一些图片,还讥笑地说:“丑陋,太难看了,再怎么画妆,也成不了凤凰”。小华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含着泪逃离了现场。小华回到家前思后想,为了讨回公道,于是,就将此事诉诸法律,挽回了那份至家无上的尊严。
法律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律是一架天平,是来称量公平与正义;法律又像一把利剑,让邪恶无处容身。与法律交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学法、守法的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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