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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我这个样子可能会觉得非常奇怪,但是就等这一刻我等了将近二十年,从我记事开始我就觉得我自己就是一条鱼。小时候每到周末的时候,院里的爸爸们都会骑着摩托带着我们孩子,孩子夹在中间然后妈妈坐在车尾,摩托车车尾,然后就一路骑到了云南最深的湖泊抚仙湖,抚仙湖的水特别清,所有人都特别喜欢去那里玩,我们家也不例外,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那个画面是我童年回忆里最美好的一段,然而到我上小学的时候我父母就离婚了,那时候我跟我奶奶住,但是我记得每一次我妈来看我她都会给我带礼物,一块巧克力一块糖,其中给我最珍贵的一个礼物就是一套关于美人鱼的动画片,我第一次看它的时候我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机屏幕,恨不得我能钻进去,美人鱼是我当时见过最美的东西,每到放假的时候我会去我妈家住两天去我爸家住两天,但不管我在哪儿我都会带着这套美人鱼的动画片,每当我看它的时候我都会想为什么美人鱼可以变成人而人为什么不能变成鱼呢。
直到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做了我的第一条鱼尾,我把我家的窗帘剪了一个角,然后裹上我吃剩下的鱼尾,缠在我的手指头上就这样模仿美人鱼的动作,在水盆里这样游游游,后来到了上初中的时候我求我妈给我买了一副特别贵的游泳的脚蹼,那时候我做了我人生中第一条可以穿在我身上让我游动的鱼尾,在我非常高兴跟我妈说的时候,我妈的态度出乎了我的意料,她的怒火瞬间从零就点到了一百,非常气愤的跟我说……意思就是我花了钱做了没用的东西把钱浪费了,要让我把裤子当着所有人的面脱了穿上给她看一看,其实对于当时十四岁的我来说在家里所有人都在让我把裤子脱了,其实是非常难为情的一件事,当然了最后我妈又揍了我一顿,但这个事情没有就此结束,此后我在我的假期的时候我会经常穿着我的鱼尾去水库里玩,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岸边的地方传来了一阵骚乱,有人溺水了,岸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人下水救援,我一个猛子就扎下去了,我冒着同样被水草绊住的危险在水下努力地找那个溺水的人,后来我找到了他,我把他带出了水面,我和我的鱼尾救援成功了,我第一次和我的鱼尾融为了一体我非常开心,那时候我就想我也许可以。
十六岁我离开了我的家乡,到了北京念书,这条鱼尾似乎就已经慢慢远离了我,直到去年三月我在帕劳我看到海水里的鱼在珊瑚里游来游去,我来劲了,我瞬间就来劲了,我提着我的脚蹼舒展了我的身体,换上衣服我就奔大海而去,潜在水下,我听不到外界的所有声音,上了岸之后阳光打在我身上,望着眼前的碧海蓝天我突然又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再做一条鱼尾,我非常兴奋我冲回了酒店,我拿起笔就在纸上画起了我想象当中鱼尾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条鱼尾不管是从设计和选材从制作、上色我都希望我自己亲历亲为,在这期间我遇到了太多的困难,我的朋友都告诉我说你放弃吧,他们就像约好了一样跟我说你不可能完成这件事,然而在今年三月我克服了重重困难穿着它我潜入了水里,我忘记了我是谁,虽然在海里的感觉都似曾相识,但是我非常开心,而今天我说的这个故事是我埋藏在心里将近二十年的故事,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我修复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有的人选择睡觉,有的人选择喝酒,有的人选择购物,在这个时候我就觉得我生而为鱼、生而为水,我会一直这样下去的,勇敢地做我自己。
我呢有一个谈了八年的男朋友,当朋友知道我们俩分手之后呢就嘲笑我说哟,八年抗日战争都胜利了,你还没胜利啊。对,没有错,今年我二十六岁,在我十六岁到二十四岁这个人生时光里,都是由这个男人霸占,我们俩的起源呢来自于一个最烂大街的那种偶像剧剧情了,就是跟朋友打赌,有一天晚自习我身边女孩特别闲得无聊就跟我说哎,敢不敢那个啥,追隔壁班的谁谁谁呀,只要你敢追马上给你买十块钱的鸡柳吃。我一听有肉吃啊,我说好呀,你说了呀,要是追上你不给我买你给我记着。
于是呢我开启了我人生第一次追男生的不归路,他那时候啊是一米八七的大高个,篮球队主力啊同志们,你想想闪闪的自带那种特效走路就是特别惹眼,我当时呢就是那种土不啦叽你知道吗,又黄又土又干瘪,跟他感觉反差特别大,我同学笑着说看来这顿鸡柳钱我是省了,我这个人就不信了,从此我就每天给他写封信,就是一封一封我又一封送到他的班上,就连那词啊就可以媲美那个琼瑶阿姨的那种《还珠格格》、什么《情深深雨蒙蒙》那些了,可以拍一部韩剧的效果。就这么呢,我天天翻墙出去给他买早餐,他一说我嗓子今天可能有点疼,我立马就会泡好蜂蜜水给他送到班上去,而且他打篮球的时候我都不敢过去就远远看着一群小女孩围着他送水呀、擦汗的,我就这么看他,他那时候可能我不知道哪里吸引他,他也喜欢我也会隔着人群就是找寻我的目光,就是咱俩四目相对的时候我那心里的花啊就砰地炸开了,你知道吗就这样一步两步摩擦摩擦不知不觉呢我们也谈了好几年了,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认定他就是我要找的男人,所以说我义无反顾地跟他来到了几千里外人生地不熟的新疆,就是什么都没有跟他去了新疆。
其实去新疆之前我就知道他家里还欠着几十万的外债,住的房子都是那种跟十几个人合租的那种,但是我当时年轻嘛,心想我爱他我在乎这些干啥啊,我就跟着他去了,但是没想到咱们俩的分手既然也是因为肉,说到现在我就来气,他自己特别喜欢做饭你知道吗,每次做饭都喜欢那种显摆自己手艺,我是特级厨师,然后呢但是顿顿都吃素啊,吃素啊同志们,我眼睛都冒绿光了,我就跟他说我求你就是能不能咱就是吃顿肉啊,我都不想过那种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的生活,他特淡定地跟我说没事儿亲爱的,我可以把素菜炒出肉味,我当时我就怒了,我不要吃肉味,我要吃肉本身,这件事呢就成为了我朋友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到现在为止都说我要肉味、肉本身,那种嘲笑我,其实说真的啊,女人的心思往往都不是什么大事,其实鲁豫老师跟金星老师都会理解,都是一些小事堆积起来的,我永远记得有一天晚上零下十八度因为冬天都特别冷新疆,下着雪呢我手上提着两袋子大东西,就是等公交嘛,没有那一辆等了一个多小时我跟他说亲爱的咱能不能就搭个车啊,他就很冷漠地翻了个白眼说为什么两块钱花到的就能办到的事情你要花二十块钱办到,我就不搭,你要是我的女朋友就陪我一块等,高潮不在这儿,第二天我发现他手上戴着块新表,我一看标签好几千块啊,本来我昨天已经忍了我看他这儿几千块的表我立马怒了,你舍不得给我搭二十块钱的士,舍得买几千块钱的表。
女人呢对男人失望并不是男人不爱她了,是在她脆弱的时候没有拉她一把,在她有所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在她成功的时候竟然嫉妒她,所以呢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就在前几天来《超级演说家》的前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跟我说你知道吗你前男友要结婚了哦,就是跟他那个谈了不到一年的女人结婚,我朋友问我这浪费了人生三分之一的男人你恨他吗,其实我想想吧没什么可恨的,我这人从来不苦大仇深,但是回想起我们这段八年没有肉味的爱情,我们从那种十块钱的鸡柳跑在一起,又因为他不给我肉吃而最终分开了,之所以为什么《匆匆那年》跟《致青春》这样的电影会那么卖座,因为我们总能在电影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我不想说什么祝福你的话了,因为我不会那么矫情,如果非要在这舞台上说一句我会对你说想要和媳妇长相守,下次炒菜记得多放肉。
大家都听说过四斤哥、五斤姐吧,我不知道他们的酒量到底好不好,但是我从前喝酒就从来不怕醉。这说起酒呀,我就不得不提到我妈,为什么呀,我妈实在是太威猛了,她在怀我的时候就把五十几度的白酒当保胎药喝,我爸不让她喝,她就一个人偷偷地自己喝,我就感觉我自己是一颗泡酒的小人参,一直泡在我他*的肚子里,直到开坛取酒的那一天,我才顺利地出生。我爸第一眼看我的时候特别的紧张,他在发现我是一个四肢健全、两只眼睛一张嘴就特别的兴奋,很显然我爸担心我会是一个四肢不健全的孩子,所以我在这要提醒电视机前的各位准妈妈们可千万不要效仿我妈呀。
我们一家三口没事就坐在一起喝酒,这从白酒喝到啤酒,从啤酒喝到红酒,从红酒喝到洋酒,实在没酒喝了,就把我养生的药酒拿出来一饮而尽,还不尽兴啊,就去厨房拿出料酒一家人给干了,我们是边吃边喝唠家常,这种气氛特别的温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长大我发现这酒它已经变味了,因为我工作的原因,所以我有不同的社交场合,比如说我要陪我的客户喝酒,那一次他喝一口绿豆汁,我就得喝一壶白酒,听清楚是一壶白酒不是一杯,那一次把我喝进了医院,等我醒酒的时候我在医院已经待了七天,这喝进去的怎么是酒呀,这是满肚子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前几年我公司刚起步,然后我工作压力特别大,我每天只会借酒消愁、借酒消愁,我哭我爸妈就陪着我哭,他们看着我也不会责备我,也不会责骂我,他们去厨房给我熬汤、给我煮粥、给我端茶、给我递水、给我送毛巾,我第一次感觉到爱其实是可以这么悄无声息的。
有时候我觉得这只有懦弱的人他才需要喝酒,因为这酒水里面承载了太多喝酒人的喜、怒、哀、乐,我告诉自己,我以后不要去做那个醉酒的人,因为我不想让爱我的人替我担心、替我心痛,我想做一个勇敢的人,不再借酒消愁、不再借酒壮胆、不再借酒快乐,我要清醒地活着。
XX年,十大网络流行语之一。no zuo,no die,大家都听过吗,不作就不会死。但是我今天想让大家记住的不是no zuo,no die,而是no zuo,no die,no life.
“作”是什么?“作”就是不安现状的瞎折腾。我这个人就挺爱“作”的,我来参加超级演说家这个节目已经被我哥骂了无数次了。他说你这就是没事找事瞎折腾,你又不是学表演的,又不是学主持的,你一个学法律的去参加一个电视节目,对你的将来有什么用?可能我就是爱“作”吧。我突然觉得每天都重复的生活很没有意思,所以我就来了。我自“作”,我也能自受。
每次写稿子都要熬夜,熬到一两点,每次站在舞台上等着大家投票,都会紧张的双拳紧握,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我会永远永远都记得这些时刻的。
这个舞台上有人比我还能“作”,一会你们就会看到他,他就是我的新晋偶像,林义杰。他妈妈对她的期待就是好好地念个大学,将来当医生,当老师,当什么都好,但是他选择了体育,一条风险性极大,成功率又极低的路。他喜欢跑步去冒险,他的双腿跑过北极,跑过南极,跑过全世界最大的热带沙漠――撒哈拉沙漠。我心里就在感慨,这人的一生就是“作”死的一生啊。这个死还不是说你在人生路上摔了一个跤,失了一个伴,是真的会死的!但是我也在感慨,他的一生是特别特别精彩的一生,如果他按照父母的意愿去考了大学,他以后也可能会成功,但是他在的人生当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有一个的成功,而是一个 又一个的生命奇迹。
亲爱的朋友,从小到大我们都在听着别人的声音给自己的人生划格子,左边的这条线是要学业有成,右边的这条线是一定要有一个一个安稳的好工作,上面这条线是三十岁之前要结婚,下面这条线就是你结了婚就一定得生个孩子,好像只有在这个格子里面才是安全的,才被别人认为是幸福的。一旦你想跳出这个格子,就会有人说你“作”。可是我知道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点想去“作”的冲动。你明明应该考一个经济系,法律系,土木工程系,你说你要学表演,你要去演电影;你明明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就结婚,你还在等,你还说自己想要真正的爱情。其实大部分的年轻人,都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们知道自己将来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吗?你们想想,其实我是不知道的。我根本不知道我将来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去哪个城市,做什么工作,我只是还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不想要那种循规蹈矩,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日子,不想要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到死的那种人生。
你可能会说,人生嘛,平平淡淡才是真,瞎“作”什么呀。我每次听到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说这种话的时候,我不是觉得他错,我只是觉得很可惜,这个世界那么大,那么精彩,你什么都还没看到过的时候却甘心的呆在一个格子里面,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没有任何的风险,也不会被别人嘲笑,但是我总觉得呀,一个没有把百酒都尝遍的人,他是不大懂得清水之味的。一个一辈子都安分守己不敢“作”的人,他从来也不曾拥有一个精彩丰富的人生。
毕竟,no zuo,no die,就no life!
我曾经获得世界四大极地超级马拉松总冠军,我的双脚曾经跑过北极,曾经跑过南极,甚至于跑过全世界最大型的温带、寒带跟热带型的沙漠,当然也闯过亚马逊丛林里。曾经我在五十度的高温里头我跑了一百一十一天,穿越了7500公里撒哈拉沙漠,缔造了人类新的纪录,在那次的过程当中,我穿坏了十一双鞋,还有更可怕的是我只洗了四次澡,然后呢,我在最后的三十六个小时没有合上眼睛,疯狂地跑向终点,只因为我想要回家。
在运动生涯的二十八年里头,我想我今天带了两个讯息跟各位一起来分享,第一个我想要讲的是冒险。冒险是什么,冒险不是因为我想要寻求刺激来去做的一件事情。记得有一年我带着我两位新的伙伴进入北极冒险,在我们冒险的规则里头,我们都必须要非常的清楚跟严格地去遵守所有的原则,哪怕是一丁点小小的错误都可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我举例来讲,我们吃不完的食物就必须要拿着拉链袋把它封起来之后呢,挖一个冰洞把它藏下去,隔天再把它拿走,这样主要是为了防止北极熊因为食物来攻击我们。有一天我的伙伴他没有去把这个食物放在拉链袋里头,他直接放在我们帐篷内帐跟外帐之间,睡啊睡的过程当中,我听到我脑袋瓜后面有一步一步的脚步声,很真实,渐渐地靠近我,后来我眼睛睁开结果北极熊就把我们帐篷给抓破了,然后就把我们的食物给抢走了。
我们三个人简直吓坏了,你要知道北极熊它可能只是轻轻地跟你握个手你的手可能就不见了,它轻轻拍你的肩膀你的肩膀可能就掉了,所以在那一次的冒险之后,我发现冒险这件事情是留给谁,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对我来讲让我更珍惜我自己的生命。
第二点,我想要讲的是极限。很多人认为极限遥不可及,极限就是完成你自己的承诺,我觉得那就是一个极限,那超越极限呢,就是完成你的承诺加一,我们就可以叫做超越极限。我们举个例子,假设我们今天大家要跑五公里,后来我们却多跑了一公尺,其实你就超越你的极限。还记得有一次我跑在亚马逊河,它是一个原始森林,它的树枝它的树叶都是非常锐利,我每跑的一步,来回割在我的脚上、割在我的身体上造成非常深的伤口。
这还不可怕,更可怕的是我还遇到了虎头蜂的袭击,我努力地跑,疯狂地跑,挣扎想要摆脱这个虎头蜂群,我看到一只虎头蜂叮在我的手上,它的毒针来回不停穿刺在我的手指上,当时我觉得我的极限我的痛苦已经到达一个临界点,我想放弃了,可是当我问我自己的时候,这句话我总答不出来,因为我知道我放弃了我一定会很后悔,于是我埋着头,我咬着牙,继续跑下去。
其实我们大家都是生活上的探险者,就像我一样,今天站在这边其实我也在探索着我未知的领域,我的双脚已经跑过了几万公里,穿越过好几百个城市,其实我真的想要跟大家说没有旅行过,你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你不知道生命有多珍贵。试一下,你怎么知道你的极限在哪里,没有做过,你永远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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