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公正的演讲稿(优秀范文六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公正的演讲稿(优秀范文六篇)》。
正义是一个永远纪不会被然人摒弃的精神,正义是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消失的信仰,尽管世界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一切都在改变着,然而,正义却不会被遗忘了多久。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正义的演讲稿,欢迎参考!
关于正义的演讲稿一:
一片竹林,一把古琴,一个遥远的年代。夕阳西下,那个坐在地上,对着夕阳*琴的影子,赫然印人我的心扉。他的琴声低沉而又高亢,快乐而又悲凉,流露出无限的孤寂。他,一个孤高绝伦的隐士,一个丝毫未被遗忘的才子,在这夕阳下深深地体味人生--
他内心的焦灼与热烈在这恬淡的竹林中丝毫没有消散,反而在这时起时落的琴声中得到完整的体现。他静静地聆听着自己的琴声,感到无比的欣慰。
那是一曲几成绝响的妙曲:一个年轻的侠客,为报杀父之仇,一剑刺死了仇人--那个不可一世的国王,自己也毁容自刎。听吧,高亢代表着刺客矢志不渝的决心,雄浑流露出毅然赴敌的沉勇,激荡显示了拼死战斗的壮烈,委婉透露出一丝的悲凉与赞叹。这就是嵇康的,那绝世的。
嵇康是隐者,但他又是不甘沉沦,不屈地与司马集团斗争的战士。他像一只卓尔不群、傲立鸡群的野鹤,又像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
夕阳的余辉,把他的心照得如同明镜:欲隐而不能隐,欲退又不能退的境遇,使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他本可以选择退而自全,但文人的良知告诉他不能违背正义。他蔑视权贵,带着一丝嘲讽的口吻问钟会:[何所闻而来?何所闻而去?"为了这种正义,他可以抛去一切:名与利,甚至于生命和友谊。那篇不是最好的*吗?尽管人生短暂,他不知何时能看到司马氏的没落,然而,他还是义不容辞地卷入了朋友吕安的风波。他本来想什么事都不问,只打他的铁,种他的菜,可是却有人用卑鄙的手法来从他身边夺走帮他种菜的人,他再也不能沉默了,于是他选择了正义,站在了被告一边,自己也成了被告。
刑场上,他最后一次*响了,无数的人被他的琴声所感动。而你可知道向秀的思念?夕阳西下,他的小车经过你旧时的小屋,一切如旧,竹子依旧翠绿,夕阳依旧把它的余辉洒满整个庭院,只有那个对着夕阳*琴的影子,却为何不见?那首感人至深的绝响为何不闻?向秀的孤寂,更向何人说?只有那晚来的凉风夹带着辽远的笛声,吹过残败的墙垣,呜呜作响,似乎在回答他的心语。
嵇康的影子终于在风中找到--
关于正义的演讲稿二:
正义是一个永远纪不会被然人摒弃的精神,正义是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消失的信仰,尽管世界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一切都在改变着,然而,正义却不会被遗忘了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觉得,正义,没有多大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金钱,权势,欲望,自私,谎言--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像三鹿奶粉这样的非正义行为,不是惨遭破产吗?相反,古代的那些正义的仁人志士,不是也流芳百世吗?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为了正义,文天祥引吭高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正义的旗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为了正义,屈原走在生命的边缘,[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用自己的生命奏响了正义的壮歌。
[我自横*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为了正义,谭嗣同毅然走向刑场[各国变法,莫无派血而死者,而*自古未有,若有,请自嗣同起!",用自己的鲜血浸润了正义的身躯。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为了正义,司马迁惨遭宫刑,给后世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正义的篇章。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加里宁说的,“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也许不能用双手建筑起幢幢高楼大厦,也许无法用臂膀阻挡狂风暴雨,但他却培育着每一位学子的心灵,他担负着教书育人、传播人类文明、培养合格人才、提高民族素质的重任。教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职业,教师不只是要会读书,而且要会育人,能教导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学会如何做人,这个过程不是简单地付出与接受的过程,而是一种心灵影响、精神碰撞的过程。
有人曾把教师比作“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一旦踏入这个行业就必须面对着各种责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学生安全教育等等,“尽职尽责”四个字让教师的身体以及心灵时刻做好奉献的准备,这样的责任以及觉悟告诉我们教师是苦的。每节课滔滔不绝、*万丈,导致的是嗓子永远的沙哑;批改那一叠叠的作业,换来的是颈椎、腰椎的不适;柔身细语、用心指导学生,使得自己的孩子和家庭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和关怀;尽心尽力地说教,有时换来的是学生和家长的不谅解……
*有1249.8万名的教师,业外人不懂得教师的累与苦,即使同行也不一定能理解你的无助和**,因此有那么多人不愿踏入这个行业,有那么多人进来又出去了。我们该理解他们。
但是继续工作于这个岗位上的教师该懂得苦中作乐,享受那种痛并快乐着的境界,否则只会让自己更苦。
如何让自己能苦中作乐,如何能做到乐教,我们自然会想到外在的力量,比如社会、*等等,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教育生活自身,如果一名教师不能从他身处其中的教育生活中获得激励,乐教几乎是不可能的。“乐”,心之愉悦也,是对这份职业发自内心的喜欢和热爱。孟子说过: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去想想那群充满求知欲的稚子,因为有了我们的存在,他们不再无知,因为有了我们的存在,他们才有美好的心灵和情感,因为有了我们的存在,他们拥有了值得为之奋斗的理想。
也许有人嗤鼻而笑,再怎么用心,这些学生几年以后是否会记得我们还不一定呢,有必要为他们付出那么多,有必要在乎那么多吗?请闭上眼睛想一想,当你脑海中浮现那些学生的笑脸时你是否会浅浅一笑呢,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
学生从教师那儿得到的是理想,而教师从学生那儿得到的应该充实和尊重。我并不认为作为教师就必须要坚守清贫,每个人都有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权利,要为自己和家人而奋斗。但是君子之财,取之有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被金钱和名利所诱惑,不被社会上的不良恶习所污染,做自己该做的,做不让自己不安的事。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道,不只是做事的道理,更加是做人的道理,教师的一言一行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发展,一次礼物的收受,可能让学生认为努力有时不如金钱有用,一次有偿家教,也许让学生以为教师的付出都需要有回报的,长此以往,教师的高尚人格大打折扣,学生和社会对教师的尊重之情越来越淡漠。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当你坚守住内心的廉洁和公正,不仅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渗透感染和陶冶作用,更是*群众学习敬仰的典范。
教师是一份平凡而又高尚的职业,既然选择了它,就要热爱它,为自己的心筑造起一片充满爱与公正廉洁的天地。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林学院林学13级1班的张知茵。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所作为。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为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这也足以说明法律存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忽视法律的存在。然而,法律会这么容易被轻易的忽视吗?很显然不会。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能保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在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遵纪守法并且不损害你的利益吗?
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了“法律源于人类的自卫能力”,法律最初可能是用来约束坏人,维护社会安
定的,然而即使世界上没有了坏人,法律也有它存在的意义,它将继续创造秩序,发挥它让社会有条不紊发展、运转的作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过“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法律如果失去了它的力量,我们的社会将是什么模样。没有法律,就不会有秩序,我们的权益将得不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那我们还怎么谈理想谈未来谈工作学习。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挡雨,保护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我们前进。
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指引我们的前进。让我们携手法律,共创美好家园!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近年来,有的学校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工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忧。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学闹别扭,看问题方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绝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坏人威胁、教唆、指使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