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讲话致辞 > 讲话稿 > 详情页

选举会议讲话稿(优秀范文五篇)

2022-09-17 00:57:0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选举会议讲话稿(优秀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选举会议讲话稿(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村委会选举讲话稿

村委会选举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2015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及早部署、及早动员,确保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完成。刚才,灿华同志对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到位、很细致,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切实增强抓好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

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新形势下举行的,事关全区发展全局,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抓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抓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落实。会前我了解到,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已经有四、五届了,各镇街、各村(居)对换届选举工作都非常熟悉,可以说都是行家里手。但我仍要强调的是,村(居)换届选举工作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在11月14日专门召开了全省村(居)换届选举电视电话会议,书记胡春华同志,、组织部长李玉妹同志分别作了讲话;xx市在省会议后也召开了有关会议,书记李贻伟同志作了讲话,进一步强调了做好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要按照省、市会议的有关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尤其是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背景下进行的,做好换届各项工作,对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做好这次换届选举是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基层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工作,如果我们连基础工作都做不好,就更谈不上改革发展了,这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通过换届选举,选好领头人,选出亲民、为民、富民的好班子,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才能带领广大群众发家致富,更好地建设和-谐、文明社会。

第二,切实把握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新要求。

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更好地推进民-主管理、公开管理、规范管理,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省、市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我们要把握重点,抓好落实。

一是必须保证交叉任职的比例。省明确提出本次村(居)换届选举,要推动书记、主任“一肩挑”及“两委”交叉任职。我们要主动而为,采取各种有效的举措,确保交叉任职的比例,让书记、主任 “一肩挑”,更好地减少村(居)班子内部的内耗扯皮,更好地凝聚干事创业、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合力。提出“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目标,是省、市通过过去几届的运作,掌握了实际,了解了实情,认为这样的组织结构能为村(居)发展带来更多便利,推进各项工作也会更到位。尤其是我区的村(居)委会,主要以社会服务为主,对做好“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有一定的优势。我们要确保达到市提出的交叉任职要求,体现我们的执行力。

二是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村(居)均要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居)务工作的全面监督、包括公开情况、村(居)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决策情况、财务资金使用情况等,这对进一步加强村务、财务的公开监管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要将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发展基层民-主、拓宽基层监督途径的重大举措,认真抓好宣传、组织、选举、运行等各方面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是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村(居)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要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换届选举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完善各级选举方案,保证选民登记、村(居)委员选举各环节合法合规;对各种选举争端,坚持依法解决;对各类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化解;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体现依法治理的信心和决心,确保选举程序的合法性、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切实加强村(居)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

本次村(居)换届选举,时间安排紧凑,明年3月务必全面完成。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选举方案的时间安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证选出好班子,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换届选举工作责任的落实。做好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关键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全省村(居)换届选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春华书记还明确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有地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有县(市、区)的党政班子成员挂钩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市里已安排了高明的老书记冯德良同志,联系我区村(居)换届选举工作,这几天都一直跟我们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区里也安排了六位区领导,分别挂钩联系和指导督促各镇街的换届工作,具体是:苏宇同志和余明开同志挂钩联系荷城街道,温俊勇同志和罗伟平同志挂钩联系杨和镇,赖剑文同志挂钩联系明城镇,赵灿华同志挂钩联系更合镇。会后,各个镇街也要成立村(居)换届领导小组,并落实每个村(居)委会都要有镇街班子成员挂钩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挂钩领导之间要分好工、抓好落实,按照春华书记的要求,全力以赴、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区委社工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统筹协调职能,区委组织部要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共同促进各镇(街)、各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表推进换届选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落实联点挂钩工作机制,负起协调指导的职责,认真指导、协助挂钩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共同落实好相关责任。

二是抓好“一村一策”的落实。以往因为一些村(居)矛盾纠纷突出,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进行。为保证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对重点难点村采取“一村一策”措施加以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分类指导,对矛盾突出的重点村(居),及早调研、及早排查,分清矛盾种类、剖析矛盾根源,争取及早化解、及早处置,千万不能等到换届选举推进不下去才重视、才化解,尤其是要坚决杜绝借换届选举之机肆意炒作矛盾、扩大矛盾、谋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现象,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是抓好村(居)换届选举基础工作的落实。各镇街要参照区的方案,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镇街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指导各村(居)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村(居)实施方案,为换届选举工作作出明确的规范和指引。要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依规解决好各类选举争端问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尤其是对暴-力、威胁、贿选,以及利用宗族、黑恶势力破坏选举的,坚决从严打击。

四是抓好换届选举宣传发动工作的落实。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行了新修订的背景下进行的,当中有不少新精神、新要求,需要我们向社会、群众讲清楚、讲透彻,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真会真懂真用。为此,我们必须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将发展基层民-主、规范基层管理真正融入本次村(居)换届选举中;要加大媒体的动态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传本次换届选举的新精神、新政策,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村(居)换届选举中来,当好实践者和监督者。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抓好正面的舆-论引导工作。

同志们,本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也是对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一次考验,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完成,促使高明经济实现大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提升,加快建设和-谐幸福高明。

村委会换届选举会议讲话稿2016-02-13 11:26 | #2楼

同志们:

我县第七届村委会将于今年年底任期届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时间部署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围绕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的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带头致富能力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夯实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提高村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加快农村发展,加速新农村建设进程,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今年县、镇两级人大都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与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统筹安排,搞好衔接,充分利用选民返乡的有利时机,依法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安排是:今天上午县民政局举办了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今天下午、县政府召开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届满审计、选民登记核对、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和竞选人报名等工作;12月1日为全县的“选举日”,12月1日至5日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

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选举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有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县、镇两级分别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明确工作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制定方案。组织力量对本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少数“重点村”、“难点村”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抓好培训工作。县、镇分别培训选举骨干,通过召开会议、编发工作手册等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选举的方法、程序、要求和重点。四是认真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作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五是做好村委会届满审计工作。按照县农办、县民政局《关于对第七届村委会进行届满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第七届村委会届满审计工作,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二)选举实施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认真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直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其成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选举工作的质量。各地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9人组成。推选中要注意发挥党员、村民代表的作用,引导选民把懂法律、讲原则、有威信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竞选人)后,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程序违法,将会造成工作的极大被动。二是搞好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确认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唯一合法手续,是村民选举委员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民统计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具体、严肃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要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登记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主动上门登记。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区划调整、人口流动等实际情况,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对“人户分离”选民的登记,坚持做到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凡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民-主确定候选人。提名确定候选人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广大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开始。这一工作直接反映村民-意愿,关系到新一届村委会的整体素质及今后的工作质量。除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地区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和调整。提名方式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职位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不搞“一刀切”。要保证妇女在村委会中占有适当名额,注意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竞选人)确定后,应于选举日3天前向选民公布。四是组织竞选演说。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正式候选人(竞选人)在选举日之前或选举大会上进行治村演讲。演讲要以解决民生问题、提高自治组织自管能力以及加强新农村建设为核心,其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诋毁他人。违反规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终止其演讲,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参选资格。五是精心组织投票选举工作。投票是选举的中心环节,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形式,其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投票可以召开选举大会或以中心会场为主、投票站为辅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要坚持“两个过半”的原则,严格委托投票的程序和要求。选举现场要设立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县民政局和镇领导向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六是搞好新老班子交接。选举工作结束5日内,上一届村委会要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和镇政府的监督下,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以确保新一届村委会能尽快开展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这一阶段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完善自治章程。新一届村委会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和-谐社会共建共享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彰显村民自治功能,组织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二是健全相关组织。及时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委员会等组织,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三是推选村民代表。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组织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四是制定相关制度。及时制定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地要对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种文书、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填写选举统计报表,撰写选举工作总结,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县将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于12月下旬组织检查验收。

三、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特点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力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这一选举方式在2015年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进行了尝试。今年,、县政府规定:凡村规模适中、村风民风好、干群关系融洽的村都要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二是在村委会普设社区服务委员会。结合新一届村委会选举,全县村委会在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的基础上,将统一增设社区服务委员会。三是全面规范村民代表的推选程序。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结合讨论决定选举工作相关事项,由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照每十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行若干人”的村民代表推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确定适合本村实际的推选方式。在新一届村委会的主持下,以小选区(每10到15户)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并填写全县统一的村民代表推选过程记录表,新一届村委会向当选的村民代表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四是将自主解决民生问题、提高自治管理水平作为竞选演说和村民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这次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的竞选演说和新一届村委会的村民自治章程,要克服过去那种演讲泛泛而谈、章程照搬照抄的形式主义,以自主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突出保证群众诉求到位、有效组织开展救助互助和慈善关爱等内容。通过提高自治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使新一届村委会的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四、换届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重要环节

根据、县政府的要求,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12月5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要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一)要精心组织指导。各镇及县各有关部门要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组织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排队摸底,全面掌握选举工作动态和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要切实加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确保选举工作合法、规范、公平、公开。

(二)要认真搞好业务培训。一是要组织选举业务培训。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各镇要及时组织业务骨干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使选举业务骨干增强法律意识,熟练掌握选举的具体程序和基本环节,懂得自己做什么、怎么做。二是要组织岗前培训。要克服过去那种重选举、轻培训的问题。选举结束以后,各地要按县培训村主任、镇培训委员的分工,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一次岗前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要强化创新争先意识。本次换届选举中,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普设社区服务委员会、规范村民代表推选程序等是、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实施计划,借鉴已有经验,强化创新意识,为扩大民-主探索新路径、打造新平台、积累新经验。

(四)要有序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组织难度大、要求高。各地无论是中心会场还是投票站,都必须设立验证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并按照这一流程组织投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选举不得设流动票箱,凡设立投票站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选民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且一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本人必须参加投票,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要注意规范代写行为,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抽调人员分派至各村,负责代写和监写工作,以保证选举工作的公正性。

(五)要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的质量。村(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是全面小康评估标准的'18项指标之一。2015年省、市新一轮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把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票否决”。凡选举工作组织不力,出现非正常上访的,已经是模范单位的要摘牌,申报创建的将不予批准。对此,各镇要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与促进村民自治水平持续提升有机结合起来,使之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讲话稿2016-02-13 18:54 | #3楼

同志们:

前不久,召开了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参加的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专题情况说明会议,要求切实解决村委会换届选举“尾留村”问题,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剩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我区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11年10月份开展以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快速行动,认真实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区130个行政村党支部换届已全面结束,118个村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但还有12个“尾留村”的换届选举任务迟迟不能落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候选人人选素质不高、能力不突出,甚至有些人选还存在犯罪前科,没有得到群众的公认;二是各相关办事处、责任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做的不够扎实、不够到位,没有引导村级班子、党员群众和普通群众形成统一的思想共识;三是个别村换届选举的程序不合法、不符合有关规定,选举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出现拉票、贿选等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四是一些村宗族、派别复杂,个别村换届选举出现宗族和派别势力比拼,严重地破坏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使选举失去了严肃性。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更制约了全区村委会换届的整体进程,必须尽快妥善予以解决。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分析“尾留村”存在问题,研究议定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尚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12个村换届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村委会换届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刚才,秋实区长通报了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5个办事处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看得出大家完成工作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尾留村”的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对于做好剩余村委会换届工作,我觉得要做到四个确保:

一要严守换届程序,确保依法按章规范选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是提高换届质量,确保换届顺利圆满完成的重要保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特别是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央和省、市、区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法律和程序要求,哪一个环节操作不当,都可能影响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当前,党的召开在即,在这个特殊而敏感的时期,开展“尾留村”换届选举与前期相比有许多新特点,群众的关注程度、参与积极性和要求也都更高了,这在已经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的118个村得到了充分验证。因此,对尚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12个“尾留村”,在加紧时间节点的同时,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依法操作,按章办事,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一点也不能变,该走的步骤一点也不能少,决不允许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决不允许随意简化程序,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简单化,切实保证“尾留村”换届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二要规范竞选行为,确保选举公平公正。不合法、不规范的竞选行为是导致12个“尾留村”换届工作迟迟不能完成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一些位处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前沿,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藐视换届法规、破坏选举程序的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各有关办事处在“尾留村”的换届工作中,要把规范候选人的竞选行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集体谈话制度和书面承诺备案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严厉打击非法竞选、恶意竞选行为,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威望大、群众公认、能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干部选拔到村级班子中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特别是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现的破坏换届纪律、违反换届法规的行为,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及时制止;对违反换届法律、采取不正当竞选手段参选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触及刑事法律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打击,确保候选人积极参选、合法竞选,真正通过换届换出群众的凝聚力、发展的向心力。

三要夯实工作措施,确保换届期间全区大局和-谐稳定。当前,未完成换届任务的重、难点“尾留村”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葛纷繁复杂,在党的即将召开的敏感时期,保持基层村组的团结稳定,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各有关办事处、各责任部门必须把维护“尾留村”的和-谐稳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强化维稳措施,详细排查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农村社会面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12个“尾留村”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要在全力做好已完成换届村维护稳定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12个“尾留村”的班子状况、干部威信、重点人选、群众思想动态和社会矛盾等情况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部分矛盾较多、班子软弱、宗族、派别复杂的重、难点“尾留村”,要分门别类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和维稳操作预案,确保换届选举平稳和-谐进行。对已初见端倪的各种不稳定问题,区换届纪律监督组和应急安保组要列出台账,及时研究,密切防范,必要时区纪检、区委政法、区公安、区司法等部门要迅速介入,妥善予以处置;特别是对一些拿不准的倾向性不稳定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草率处置,坚决防止出现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和因违反政策法规造成的重选事件,全力维护村委会换届期间全区大局和-谐稳定,绝不给党的顺利召开添麻烦、惹事端。

四要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换届圆满成功。为切实加强对12个“尾留村”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区委、区政府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民政局四个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了4个换届工作督导组,由区级领导挂帅,全面开展对未完成换届任务的办事处进行督促指导。会后,各督导组要立即进驻村组,全面掌握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对重、难点村要会同办事处摸准情况,吃透村情,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到9月底12个“尾留村”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相关办事处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的换届工作队,驻村督促指导“尾留村”依法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包抓换届选举的区级领导要加强对包抓办事处的督导和检查,指导办事处完善换届预案,及时协调处理重、难点“尾留村”换届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村委会换届任务尽快完成。在此问题上,各相关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重、难点村的指导和督促上,亲自坐镇,留有两个“尾留村”的,党政主要领导各亲自包抓一个;留有三个“尾留村”的,副书记再亲自包抓一个,扎实做好“尾留村”换届各项工作。各“尾留村”的驻村主题实践活动工作组要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办事处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总之,各相关包抓区级领导、办事处、部门和各督导组都要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换届工作,确保村委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村委会换届选举培训讲稿2016-02-13 16:26 | #4楼

同志们:

刚才,组织部厉彦林副部长、省民政厅秦守政副厅长就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了重要辅导讲授,稍后,组织部孙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根据市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安排,对我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三点意见。

一、密切配合组织部门扎实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尤其这一届的换届选举是在修改了法律法规、推迟半年的情况下部署开展的,领导更加重视,群众更加关心,社会更加关注。至于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形势,秦厅长已经作了充分的论述,对于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秦厅长也作了详细的辅导。我们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党委、政府领导和组织部门牵头协调下,协同有关部门,扎扎实实搞好换届选举。对于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有文件政策规定的,执行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又没有文件政策规定的,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确定。对于换届选举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组织部门;对于有关政策的解答,要认真对待,周密考虑,统一口径,切莫随意答复;对来电来访答复,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待、谁答复,谁答复、谁负责,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二、新旧《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之比较

1998年11月21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通过了《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后,为维护-法制统一,规范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进农村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2011年1月14日xx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选举办法》共8章41条,主要包括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换届选举时间与组织实施机关,选举机构的设立与职责,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候选人的产生,选举的方式、方法与当选,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监督管理等内容。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为保证村民委员会稳妥有序地进行换届选举,解决无故拖延甚至拒绝换届等突出问题,专门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村民委员会“届满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举行换届选举”(第三条第二款);二是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时间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村,应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延期;但是,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第三款);三是对任期届满后不按规定进行换届或者批准延期后仍不能按时换届的情况作出规定,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举行换届选举”(第三十九条)。

(二)扩大了登记选民的范围,明确了登记选民的资格。选民资格问题是近年来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践中争议比较多的一个问题,特别是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人口流动的增多,选民资格问题更加复杂突出。对此,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予了界定,将“有选举权的村民”的概念变更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并从三个方面规定了登记参加选举村民的条件。《选举办法》沿用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界定,同时又稍有区别。《选举办法》规定三类人可以参选:“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同时还规定,“已在一地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明确规定每一个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参加选举,只能有一个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避免了有的村民可能有多个居住地想拥有多次选举权问题的发生。为了严格把关,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应当开具不在居住地登记参选的证明;同样,本人在居住地参加选民登记的,应当开具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参选的证明。村民选举委员会以开具的证明确定是否可以登记。

(三)候选人的产生方式更及灵活规范。关于候选人的产生,我省原《选举办法》的规定是由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这样的规定没有充分考虑到提名人数较少或者提名比较集中、不需要进行预选的情况。《选举办法》对此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在村情比较稳定、候选人相对集中的村实行“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十三条第一款),直接进入村委会成员的选举,不再进行预选,这样不但简化了程序,降低了选举成本,而且能够更直接、更真实地反映村民的意愿。同时,又明确了预选的适用情形,即“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并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第十四条第一款)。这样设计,不但可以简化程序、降低选举成本,而且能够更直接、更真实地反映村民的意愿。同时,《选举办法》还就候选人的递补、选举差额、名单公布以及介绍履行职责设想等作了相应规定。

(四)对村民委员会中的妇女成员的规定更加具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为了保证这一规定能够得到真正落实,有利于开展妇女工作和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选举办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一是在总则中相应增加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二是在候选人的产生过程中明确要求“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妇女应当占一定比例”,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三款)。三是优先选举妇女和确定妇女当选,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有妇女的,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多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有妇女的,应当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等于或者多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从应选人数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另行选举时应当优先选举妇女成员。但是,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并且有妇女当选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不再另行选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当先补选妇女成员”(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四是对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总数的比例规定“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第三十条第二款)。这些规定,对保证妇女参政议政、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大幅度提高妇女成员在村“两委”中的比例,必将起到实质性的推进作用。

(五)对委托票和当选的规定作了新的调整。在委托投票方面,明确规定委托的对象是“本村有选举权近-亲属”,而且“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二人”(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这在委托对象与人数上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原规定为: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填写选票和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同时规定,另行选举时,“以前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这样简化了选举程序,降低了另行选举的当选门槛,更加便于基层操作。对于村情比较复杂的村,“经过两次选举,当选人数仍未达到三人的,是否继续进行另行选举,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六)对罢免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村民监督。村民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要求”。但是,检举和罢免是有一定区别的。检举可由一人单独进行也可多人一起进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在人员和形式上相对较为简单和随意;而罢免则不然,它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和程序。《选举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此作出了严格规定,即:“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说明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逾期未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六十日内召集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罢免未获通过,一年内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成员提出罢免要求的,不再启动罢免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在讨论表决罢免要求时,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七)对贿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做了进一步明确。以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痼疾,且屡禁不止并有蔓延趋势。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法规没有对这些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机关进行明确界定,致使调查处理工作难以依法进行。针对这一问题,《选举办法》第三十七条以列举的方式对这些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并明确了查处机关,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在法律责任上,除应当依法承担治安管理处罚和民事、刑事责任外,还必须对选举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并取消其本届内再次当选的资格”。这对于进一步规范选举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确保选举质量,将产生积极作用。

(八)规定了对村委会成员职务中止的五种情形。在人大会的审议中,有的省人大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严格限制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人成为村委会成员,即使当选,也应当终止其职务。对此,《选举办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内终止职务的5种情形,包括:丧失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连续两次被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

(九)规定对村委会成员必须实行审计。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涉及村民利益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日益受到广大村民的关注。原《选举办法》没有规定审计问题,新《选举办法》第一稿只是规定“任期届满的村委会成员,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应当接受审计”。在审议中,有的省人大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对村委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而且审计时应当吸收村民代表参加。这一意见最终被采纳。经过补充修改,新《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吸收3名以上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第三十六条)。

(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的时间更加具体。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的时间,涉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及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等问题,关系到新老村委会工作的顺利移交。《选举办法》增加了这一内容,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定“选举结束,村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最迟于选举结束次日将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五日内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此外,《选举办法》对候选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回避(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选举经费保障(第五条)等,并对选票的有效与否做了科学界定(第二十三条)。

三、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启动换届选举

关于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秦厅长讲了八条,在此我不再重复,只对当前重点工作及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一)当前重点工作。要求,换届选举自现在开始,到5月底前基本结束,3月20日前各级要全部搞好动员,时间非常紧迫。省、市已经通过2月28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动员,并通过今天的视频会议进行了培训。办、省政府办的意见一下发,市里马上就会出台意见,省《选举办法》释义及操作规程一旦确定,我们也将在第一时间转发各区县。当前,各区县的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操作规程。本届换届选举操作规程不再由市里统一制定,而要由区县根据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以及实践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操作规程。各区县要抓紧研究起草,待省里的操作规程确定后,略作修改后印发实施。二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乡镇要根据前段时间的调研情况,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方案,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每一天及具体时间、具体责任人。三要研究建立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这一届的换届选举竞争更加激烈,新情况、新问题更多。各区县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认真研究建立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对那些选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四要建立包村责任制。每个乡镇都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制,全面、全程负责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二)组织村财审计。选举前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并将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结果在选举前向全体村民公开是第十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省农业厅等部门已经对此下发了文件,市里的文件也即将下发。这次的审计范围主要是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来,任现职期间的村级组织、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重点是: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有无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2.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3.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等问题。4.村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暗箱操作,“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徇私舞弊等问题。5.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合并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集体土地、“四荒”等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6.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决策,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7.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村财审计从现在开始要抓紧组织压茬进行,5月15日前全面结束。对经济强村、重点村、难点村由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审计,一般的村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审计。

(三)关于城市居委会选举。省的意见要求,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由设区的市具体安排部署。目前,关于居委会的选举,执行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1号公布)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三百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时,应召开居民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或二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五分之四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选举大会有效”。民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6号)又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虽然名称已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但尚未进行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律按照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按照有关规定,经请示省民政厅,纯城市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可以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或二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五分之四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参加的选举大会选举产生;尚未进行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居委会的选举,一律按照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

(四)关于妇女进班子。尽管省《选举办法》对妇女进班子作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在实践中,受村“两委”干部职数少、传统观念以及妇女本身因素影响,妇女进班子难度很大。对此,市里提出的目标是进两委班子比例在70%,这有利于各区县灵活掌握。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集中培训、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在提名候选人、正式选举等关键环节,要将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的要求告知选民,引导他们将自己信任的妇女选进村委会。二是积极提名女性候选人。对目前有女“两委”成员的村,引导提名现任女“两委”成员为村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对目前没有女“两委”成员的,如果是中共-党员的妇代会主任,只要符合条件,就提名为支部成员候选人,将其选进村支部,再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是党员的妇代会主任,引导提名为村委会候选人。三是在选票上作文章。不管是预选还是正式选举,可在选票上单列一栏限于选举妇女,另外几栏则不限男女,并由选举大会主持人将有关规定向广大选民解释明白。需要说明的是:省《选举办法》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或者多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从应选人数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又规定,“经过两次选举,当选人数仍未达到三人的,是否继续进行另行选举,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这样可能会产生这么一个问题:应选人数为三人,第一次选举三名男性得票数均过半,为确保女性进班子将第三个名额拿出专选妇女,但结果是该妇女得票数未达到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又不同意再另选,那么,哪个选举结果有效?《选举办法》释义规定,达不到三分之一的,不再另行选举,按照第一次选举结果确定当选资格,而不因刻意追求女性进班子影响大局。

(五)关于贿选和黑恶势力参与。对于贿选和黑恶势力参与的规定及处理是新《选举办法》的亮点,至于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贿选,中办发〔2015〕20号文件有规定,《选举办法》释义中也将予以明确。村民有权举报和受理举报及调查处理的单位有5个:1、乡镇人民代表大会;2、乡镇人民政府;3、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县级人民政府;5、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村民可以就有关违法行为向上述机关、部门进行举报。村民有权决定是否举报,有权自主选择举报受理机关。收到村民的举报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国家法律及本办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正面引导和预防为主,认真贯彻落实新《村委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5〕2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5〕5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确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选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什么样的行为不当或属非法竞争行为,让参与竞争人员和党员群众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条件具备的,实行全程录像,公安部门全程参与,探索实行参与竞争人员“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其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尽量减少贿选、黑恶势力参与问题发生,并留取确凿的证据。

(六)关于延期换届。新《选举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后不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或者批准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举行换届选举”。这一是规定了必须依法进行换届,维护了“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的严肃性,二是明确了乡镇召集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责任,不能因个别村有问题而逃避责任不换届。对此,我们要明确纪律,严格把关,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的,必须责成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

在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16-02-13 9:29 | #5楼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是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我区“一区四化五谷”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也是继去年我区村级党组织换届之后,全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件大事。刚才,维洪同志就做好我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正确分析,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

按照的统一部署,我区村委会换届工作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结束。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这次村委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1、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更影响到全区整体工作格局,因此,要加快推动农村发展步伐,关键取决于村级班子建设。搞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是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从另一方面讲,依法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其核心就是要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村民参与村内事务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把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广大村民接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的一次重要机会,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疏通民-主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2、高度重视换届工作的特殊性。一是目标要求更高。按照要求,我区村委会换届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是:确保在全区272个行政村全部换届的基础上,实现“两提高、两降低”的工作目标。“两提高”就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比上届提高15%,达到55%,力争达到60%;“两委”交叉任职比例比上届提高10%,力争达到57%。“两降低”就是:村主任不是党员的村所占比例比上届降低15%,力争降到7%,力争不出现村委会中没有党员的“白点村”。另外,按照妇女专职专选政策,还明确提出要确保每个村委会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的要求。实现这些目标要求,需要我们付出艰苦努力,确保顺利实现选举预订目标。二是选举规程与第八届选举有较大不同。前期为搞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区村委会换届领导小组就第八届与第九届村委会选举规程进行了认真比较,梳理出35处差异。比如,推选选委会方式、非农业户籍人员界定、候选人条件等等,与第八届选举程序都有所不同,要求我们必须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选举办法和步骤,做到准确把握,依法操作、按章办事,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性。

3、要正确分析换届工作的复杂性。这次村委会换届,形势较为复杂,从积极方面看,随着我区政治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基层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有所增强,产生了一批真心为村民干实事、办好事的村干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存在的现实困难。一是群众政策水平、法律意识、民-主要求的不断提高,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在职村干部激励政策的出台,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村干部竞争态势更加复杂。三是随着我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建设中出现和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土地征占、安置补偿、干群矛盾等问题,极有可能在村委会选举工作反映出来,如果处理不好,矛盾激化,会直接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面对这些新形势、新要求,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

二、突出重点,把握方向,牢牢抓住换届选举工作主导权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同时又极具复杂性的工作。一直以来,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比村级党组织换届还要关注,其中的复杂性、严重性和不可控性都是客观存在的,隐藏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交集和利益竞争。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突出重点、依法推进,确保选出的村委会班子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各方认可。重点要在以下几个环节上狠下功夫。

一是要在摸底调查上狠下功夫。前不久,区委专门召开了一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各乡镇分别汇报了本单位的重点村、难点村摸查情况,工作做得很细很好,这为搞好这次换届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情况只是初步的,随着换届选举工作的深入推进,有些情况可能还会发生变化,情况可能比我们预想的更加复杂。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努力扩大调查摸底的覆盖面,不仅要向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了解情况,也要深入到普通党员、村民中详细了解各村班子现状、干部威信、重点人选、群众思想动态和社会矛盾等情况,真正要把情况摸准吃透,工作做深做细,为选举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要在制定选举方案上狠下功夫。科学制定方案,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要在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的思路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选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对一些班子战斗力不强的村,表面稳定实际群众不拥护的村要多走访党员,更好制定选举和工作方案,通过交心、恳谈干部、群众等方式选好配强新的领导班子,争取换出团结、

推荐专题: 会议欢迎词 选举会议讲话稿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