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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高一文四班的金佳蓉,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扫黑除恶,责在你我》。
刚刚过去的寒假,想必大家都有出门走走吧,我也是天天和家人、朋友到各处游玩。寒假里,所到之处人潮涌动、热闹非凡,大家都尽情享受着寒假带来的福利。但是大家知道吗?所谓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都离不开国家定期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学们都知道,黑恶势力一直是影响社会繁荣稳定,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他们为霸一方、欺压百姓、违法乱纪、惑乱人心。而这些黑恶势力,也往往与一些法制观念薄弱的官员勾结一起,成为一方毒瘤。这些黑恶势力不除,人民何以安居乐业?社会何以安定有序?国家又何以长治久安?因此,今年年初,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各地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如重庆,就在今年,破获特大贩毒团伙案,收缴毒品26吨,毒资数百万元;我们昆明在去年10月31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5人在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组长赵立功带领下,到昆明市公安局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召开工作汇报会。昆明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打掉5个涉黑组织49个涉恶团伙抓获1000余名犯罪嫌疑人,保证了我们生活的城市和谐美好。
扫黑除恶,国家不遗雷霆之力!作为学生,我们享受着岁月静好,也应该想想能为扫黑除恶做些什么。其实,我们能做的很多。首先,在网络上,我们要文明上网,不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社交平台上,辱骂、威胁他人,传播谣言;在学校里,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搞恶性小团伙,讲文明懂礼貌、不辱骂他人、引发争端,尊重每个人的个性,包容每个个体的差异,杜绝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合法的公民,交友需谨慎,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远离黑恶势力和不良行为。同时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信息,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要让悲伤逆流成河,愿每个人的青春都能被善待。
扫黑除恶,责在你我。让我们行动起来,我坚信,每一分正能量的传播,都会是一份负能量的消散。每一次光明的昂首前进,都会是黑暗的一次退缩;每一次正义的伸张,都将是邪恶的一次退却!
同学们,老师们。社会平安,人人受益;维护平安,人人有责!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场县合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成功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2起涉恶团伙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其中有1起案件今天现在法院开庭),取得了积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此,我代表县委对在座的各位和一直奋战在扫黑前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索摸排不深入。从目前来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多来自群众举报,公安和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摸排线索数量不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配合不够紧密,存在脱节问题,在深挖“保护伞”方面还未能实现突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有序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政权稳固。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经从“全面推开”转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所肩负的任务将更为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部署,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下面,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十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主要体现在“四个前所未有”:一是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新高度;二是广度前所未有,扫黑除恶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三是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四是力度前所未有,要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展现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战之必胜的决心。近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市委书记宋宏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强力组织,跟上全国步伐”,“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扩大战果”。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的站位、更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场县“一盘棋”思想,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来抓。要严格落实好县、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决不允许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三要认真谋划职责任务。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上来,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全身心地投入,统筹研究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分析研判会议。要持之以恒抓推进,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基础,定期对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梳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依法打击,切实增强法治化水平
一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各乡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线索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作为关键基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线索排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通过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全方位、滚动式摸排梳理工作,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活动线索;扫黑办要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增加线索数量;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要与公安机关、扫黑办形成顺畅的线索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线索台账,确保每条线索可跟踪、可追溯、可倒查;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好专业化手段和人力情报系统,广泛获取线索;政法机关要注重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信访积案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法检两院、纪委监委要在办案环节梳理线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管控人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主动摸排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争年底前收集一批新的线索,推动有效线索转化为案件的战果,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同时,要保护好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二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渗透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将网络威胁诽谤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也作为打击重点;市里将涉煤领域、涉农领域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尖刀作用,在案件核查上做到规范高效,在证据收集固定上做到目的明确、程序合法、确实充分,要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同时,要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汇报;检察机关要实施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建立检察官黑恶势力无保护伞签字背书制度;审判机关要设置专业合议庭,指定政治过硬、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罪犯律师辩护代理案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同上级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工作导向,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线索快速核查、案件加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加大法治化建设工作力度。今年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从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上加以完善,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抓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抓法治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法机关必须严格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查实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处理;要重点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垄断市场、把控村务、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要认真贯彻张庆伟书记“深挖严打‘保护伞’,以党纪国法惩处队伍中的坏分子”的要求,将打击重点聚焦指向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做到审查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和“拍蝇”同步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也要敢于“刀刃向内”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一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认真排查梳理农业、旅游、建筑、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着力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二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组织部门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审查工作,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要强化社会治安管控。要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做好对有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防范监管,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加强宣传发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声势
一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全县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和媒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三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覆盖面,公布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强化从严督导,力争取得更大斗争成果
一要强化调度督导。要认真落实好张庆伟书记关于“加强调度和推进”的批示精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办要采取约谈调度、会议调度、重点案件调度、成员单位调度以及督查督导等方式,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强化考核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纳入全县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向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最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县委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重要会议,专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旗帜是十分鲜明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处置是特别果断的。希望我场各区、各部门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掀起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在此,对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宜居、平安、幸福”海兴农场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场各党支部、各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中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快发展海兴农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要实现海兴农场经济的迅速崛起,打造平安幸福农场,就必须限度地消除一切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因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建设平安幸福农场,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崛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场发展保持了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形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区域认识不到位,对打黑形势缺乏准确判断,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工作不够深入,摸排不够细致,没有掌控可能隐藏着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少数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打、不想打、不会打的问题。三是执法思想不够统一、协调不够有力,对群众举报的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案件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打击效果。四是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全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给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抓住了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矛盾,而且也找准了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切入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充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顺应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时代要求。
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严峻考验。维护稳定和“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总结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薄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各种不安定因素的预防、排查和控制力度,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民动员,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这次“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场“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际开展的,能不能打好这一仗、打赢这一仗,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提高执行力、践行宗旨教育的检验。各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我场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率这一目标,抓住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深入摸排、部门联动治理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政治稳定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明显改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打击实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这次专项斗争,我场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各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我场实际,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好集中打击行动。各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采取行动,将活动落实到实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司法、纪检、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完善扫黑除恶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逐步使扫黑除恶经常化、规范化。要抓紧建立场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配合支持、各有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强化活动声势。在重大节日、集场圩日以及敏感时期,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媒体,以标语、明白纸、广播、网络、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综治及和谐平安建设宣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将上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每家每户。各区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广播有声音,道口有标语,使扫黑除恶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依靠群众,全面摸排,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区、单位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以各区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要强化源头治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避免滋生和激化社会矛盾,预防和杜绝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材夜思、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海兴农场和谐平安联创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在行业,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政治任务。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以决战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切实做好全场的安全稳定工作,为打造“和谐、宜居、平安、幸福”农场,实现我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责督导谈话记录
梁: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怎么认识?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梁:你所在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了哪些工作?存在哪些差距和问题?
赵:我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打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的工作原则,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特征,全面摸排涉农坑农涉黑涉恶线索,严历打击涉农黑恶势力,确保农业生产环境和谐稳定。
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从四月份以来先后召开了多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农村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惊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非法控制菜市场、农贸市场以收取高额租金的黑势力。
5、恐吓侵占农民百姓的家产财产的黑恶势力。
6、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其他影响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存在问题:规范线索来源渠道和线索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反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梁:你所在的单位行业有无黑恶犯罪问题?你是否掌握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赵:我单位目前没有发现涉黑涉恶犯罪问题。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掌握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梁:你作为主要负责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承担什么责任?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赵:我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做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5月23日召开支部大会,按照万扫黑组发【2018】2号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扰乱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堵塞行业管理漏洞。
2、6月27日农业党工委召开农业工委支部会议,听取了各支部近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就农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做安排部署,要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真正做到有黑除黑,无黑扫恶,无恶打黑,除恶务尽斩草除根。
3、7月17日召开农委全体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制定《万柏林区农业委员会农业生产领域乱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扫黑除。
4、8月17日召开农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传达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现阶段工作。
5、9月10日召开局务会议,安排部署农委各科室根据自己职能从农业生产秩序、动物养殖、宠物医院、农村财务及机关内部等方面全面摸排农业系统扫黑除恶乱点线索。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构建“扫黑除恶”坚强战斗堡垒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以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广泛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凝聚共识压实责任,建强用好带头人队伍,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夯实扫黑除恶一线力量,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坚强战斗堡垒。
持续宣传发动,将具体任务部署到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定期督查通报,先后4次到基层督导暗访、随机调研,推动工作落实。选取__县喊叫水乡作为我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结对帮扶指导,解剖麻雀,分析形势,推进整体工作落实。持续开展“三大三强”行动,区市县三级按2:3:5的比例全员轮训村党组织书记,帮助提升能力素质。将不胜任现职的村“两委”成员全部调整完毕。总结推广固原市“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做法,鼓励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群众回乡创业,做大做强产业,不断优化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素质,不断净化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及时召开全区第一书记和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工作会议,引导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覆盖轮训驻村于部,帮助提升抓党建、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集中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村建立问题清单、对账整顿销号,促进全面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抓乡促村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乡镇党委主体作用,加大督导力度,推动乡镇党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靠前指挥、具体指导,为村党组织当好后盾。结合整顿整治工作,举办全区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抓实村干部全覆盖培训,帮助提升能力素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村“两委”成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互通相关情况,不断强化工作合力。深入开展“五联五促”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年初,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专门作出安排,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印发了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工作落实。年中,专题召开督办会,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纪委监委与zd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月报制度,建立了纪委监委信访室与公安机关扫黑办直接沟通联系机制,确保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聚焦主责主业,从严从快查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举报渠道,采用设置举报箱、设立反映点等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zd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三个方面问题,并将作为巡视巡察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zd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坚决一查到底。
三、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推荐专题: 扫黑除恶领导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