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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讲话稿

2022-04-25 0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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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全省教育系统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简要回顾,对20**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年工作回顾

20**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办法、健全制度机制,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执纪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五个必须”要求,严格防止“七个有之”现象,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的重点。

深入学习党纪党规。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厅党组及时发出通知,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分层分级开展主题宣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辅导培训、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全覆盖深入学习两项法规,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纪党规意识。邀请省纪委、省检察院领导来厅作落实“两个责任”、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厅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参观兰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编发《纪检监察警示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省教育厅网站开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专栏,发布工作信息100余条。《中国纪检监察报》、《甘肃日报》、《甘肃纪检监察信息》、甘肃电视台、甘肃廉政网等媒体32次报道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在首届“陇原清风”微电影、电视公益广告竞赛活动中,兰州理工大学、兰州文理学院选送的两件作品分别获得优秀奖,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甘肃省教育厅厅管干部谈话办法》,确定责任传导、教育提醒、告诫整改、鼓励鞭策等方面的谈话内容,并指导在各级教育系统单位建立干部谈话制度,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分层次对55名机关处室负责人、102名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责任传导性”集体谈话。分别对试用期满、交流轮岗、交流提拔使用的厅管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不断增强党纪党规意识。

(二)坚持抓巩固深化拓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压力传导。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和高职高专党建工作座谈会、市县教育局长座谈会,传递责任,传导压力。组织开展对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中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教育部4所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通报》,提醒、警示各级强化责任担当。印发《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不断健全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开展调研督查、专项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深入推行“三述”制度。扎实开展述纪述廉述风工作,一年来,厅机关召开2次“三述”大会,听取18名厅管处级干部“三述”报告,对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测评。厅直单位和省属高校全面开展“三述”工作,近2500名干部作了“三述”报告,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履职意识和自律意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查处。20**年,驻厅纪检组对2起履责不力的问题,督办问责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三)坚持抓制度机制创新,探索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省委关于“在省直部门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部署,厅党组研究制定了《专项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细化、完善了《巡察工作方案》和《巡察工作手册》,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力量,建立巡察工作组,重点围绕遵守党的“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面向所属单位灵活开展专项巡察,强化对基层的监督。

20**年,厅党组组织开展了3个厅直单位(归口管理单位)的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报告,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对巡察中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一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薄弱等问题,逐一约谈反馈、督促整改。对发现的2起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2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震慑效果明显。

(四)坚持查纠“四风”常态化,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纠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20**年,驻厅纪检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问题2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教育惠民资金使用、师德师风建设、选人用人等关键领域,严肃查纠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规公款报销、违规经商、违规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聚众赌博,以及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补课、侮辱打骂学生等问题。20**年,驻厅纪检组共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29起,责成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40人。

(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纪律检查力度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核查重要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20**年,驻厅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举报119件,全部进行了初核,尤其是群众反映的节假日、升学、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四风”问题,考试招生、干部选聘、物资采购、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都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对实名举报,全部进行了反馈,做到了件件有回音。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都用纪律规范来对照、用纪律语言来描述,改进完善审查报告,突出违反纪律的情形、事实及处理意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了结。20**年,驻厅纪检组共谈话函询51人次,对问题较严重的进行重点督办,责成相关党组织作出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47人。在执纪审查中注重对审查对象进行党性教育,促其从内心深处进行反思。

加大纪律审查结果运用力度。在评优选先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20**年,驻厅纪检组对9类重大评选活动进行纪律审查把关,否决了24所学校、39人的评优选先资格。

规范内部管理,着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进一步完善了信访举报核查的即时复核制度和后期回访检查制度,对转办、督办件,实行“签字背书”,保证案件查办质量。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和系统内纪律审查动态报告制度,及时督促执纪问责到位。建立了信访举报情况形势分析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分析形势、剖析案例、交流经验,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深化学习效果,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把监督责任担起来。

加强业务能力提升。依托中纪委“一学院、两中心”,组织7批次50余名厅系统和省属高校纪委书记、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组织纪检干部重点学习《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严明审查纪律。成功承办了教育部纪检组主办的全国部分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研讨会,加强业内协作研究。

创新工作模式。根据《关于加强甘肃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驻厅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用创新的思维和理念指导监督方式转变,紧紧围绕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在深化“三转”、谋划工作上求创新,逐步形成了符合教育部门实际的“预防性监督、经常性监督、问责性监督”三位一体监督工作模式。

明大势才能谋大事。总的来讲,教育系统党的纪律刚性约束明显强化,从政、从教和育人生态总体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改革发展、保持清正廉洁、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王三运书记讲到:“尽管我们的作风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据问卷调查,有18%-30%的群众认为国有企业、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教育、安全生产和行政审批等领域的不正之风依然比较严重”,可见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措施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管理。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持续有力,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对从严管党治党的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依然心存侥幸。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年主要任务

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以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五点工作体会,一是尊崇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二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四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汇贯通、见诸行动。

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具体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捍卫党规党纪权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才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切实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把关、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教育外事管理中。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利益勾连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干部任用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已经实施。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把两部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把牢纪律底线。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践行“四种形态”,用好批评教育、组织监督、纪律监察和立案审查,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诠释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结合教育实际,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想,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用好人、更要管好人。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主体责任的内涵,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措施办法,巩固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要严格落实“三述”制度、谈话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履职监督。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切实落实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今年,中央将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结合教育实际,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巡察震慑遏制作用

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省属高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是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在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王三运书记讲到“力争年内做到省委巡视工作应巡尽巡,实现全覆盖目标”。各省属高校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对《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继续推进巡察探索实践。进一步强化厅党组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借鉴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要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厅直单位的巡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切实用好巡察成果。要严格执行巡察情况汇报、巡察问题反馈、巡察整改结果通报等制度,加强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被巡察的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对反馈问题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

坚决查纠“四风”问题。要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要加大查处力度,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积极探索发现和防范的新办法新举措,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绝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要强化源头治理,继续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查处借会议、培训、项目实施、宣传推介等名目套取资金、收取费用用于各种违规支出的问题。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研究制订解决本校“四风”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把党风建设成果拓展延伸到教学、科研、学术等领域,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推动校风、学风不断好转。

以良好的党风引领教育新风尚。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要通过广大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五)强化监督执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纪检监督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增强时效。要加强政治监督,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维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自觉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教学、教研、管理的方方面面;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安全,关注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动态。要加强权力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完善监管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秉公用权,切实担负起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业务监管责任。

实践“四种形态”,落实纪在法前。要着力减少存量。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推动党员干部对自身问题的认识和自纠,坚决把存量减下来。要坚决遏制增量。新的处分条例,一开始就要严肃执行,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要学会用轻处分提醒、保护干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三类情况,即: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形成持续威慑。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源头防治,把案件查处、问题分析、风险防范运用到办学治教各项工作中,深化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

突出纪律检查的政治性,增强执纪效力。要抓好问题线索分析。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要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运用、线索移送、办理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要抓好问题分类处置。体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政治理念,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严、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以及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警示诫勉、组织处理,记录在案,培养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涉嫌违纪、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指向性明确的问题线索要做好初核,查清事实。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执纪是一种党性党纪的教育过程,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性,真正让党员干部内心受到触动。

(六)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单位、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传导到部门院系,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增强服务群众和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坚决纠正态度生硬、与民争利等现象。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教育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重点查处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违反组织程序、跑风漏气、搞“小圈子”的问题,在财务管理中套取、挤占、挪用科研经费、教育民生资金的问题,在考试招生、转学转专业、行政审批、评审评比、基建后勤、招标采购、教材选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设租寻租、以权谋私的问题,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国、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违规补课等师德师风失范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大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曝光力度,坚决遏制教育系统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群众利益。

(七)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看齐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看齐意识转化为干部师生的自觉行动。要狠抓作风转变,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理念思路、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积极争取省纪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监督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严字当头,做到打铁自身硬。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性意识,坚持率先守纪、依规执纪,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加强“教育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人才库”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干部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强化干部监督,对执纪违纪、议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之后,中央提出四个“永远在路上”,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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