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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车祸猛于虎”,已越来越成为现实。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违法吗?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骑自行车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
二、行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①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
②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准许通行时,须迅速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横穿道路“左右左”意识:示范…横穿马路,先向左看,再向右看,并做说明。而且个人认为“左右左”意识比斑马线意识更加重要,即使在斑马线上行走,也要树立“左右左”意识!
③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⑤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⑥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⑦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也不准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绳等。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行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险,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
是啊,横穿道路是很危险的,在去年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过马路的安全常识。
三、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①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②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
③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
④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⑤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
四、乘车时要遵守哪些规定?
为保障乘车人候车、乘车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②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示例:发生追尾碰撞连锁反应,四车碰撞,乘车人受伤)
③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等。
④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示例:手伸出车身,在两车交会时,手被折断!)
⑤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车厢拦板上。
⑥集体旅游时要由老师带队,不准超员乘车。
⑦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满十二岁以上的儿童),要戴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
⑧乘坐人力三轮车时,不得超过三人。
另外,下车后不要从车道车后突然走出或猛跑过道路。在乘车时,不要催驾驶员开快车,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作其他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活动。
五、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没有满12岁的儿童,或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的人不准骑自行车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严禁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三轮车。
3、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5、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6、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不准并行骑车交谈、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9、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10、下雨天骑车,应穿专用的车用雨披。
11、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或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六、骑自行车转弯应注意哪些事项?
①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前进。
②左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转弯手势。如果有自行车禁驶区,应从禁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驶区时,要大转弯。
③自行车在路段行进当中不准突然猛拐。因为这时的机动车驾驶员对自行车突然猛拐事先无思想准备,最容易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大家期盼的“五一”劳动节也要来了,在快乐度假的同时,老师可要提醒大家注意节日里的安全,因此,本次讲话的主题是的“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节日的由来。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
同学们,随着经济的发展,马路上的各类车辆越来越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则成为了各种安全事故中的“头号杀手”,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10来万,每天的交通事故死亡数字在300多人。而导致悲剧屡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部分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反交通规则。
那我校同学有没有存在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呢?根据周边居民、交通协管员及本校教师综合反馈,以下几种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是比较经常出现的:
1、行走时,某些同学们在马路上行走从不走人行道或靠边行,并且是多人排成横排行进,街道有多宽就排多宽的横队,不顾身边随时可能有机动车突然穿过。
2、骑自行车时,载人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载人后在路面上缓慢骑行,时常忽然改变方向,极易造成后面车辆追尾,造成事故,还有些同学因为上学太迟或赶着回家,抢占机动车道骑行,甚至飞快穿越马路。
3、电动车由于其省力,速度快,价格便宜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但是由于电动车管理不够规范,加上许多骑车人没有交通规则的概念,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发生率直线上升。所以学校从安全角度考虑,不提倡同学们。
4、有部分同学,放假回家骑摩托车到处找同学玩,这些同学无驾驶证,而且一般不戴头盔,车速也很快,交通安全令人堪忧。中学生处在特殊的年龄阶段,出于好奇、逞强、炫耀心理,自我控制能力差,喜欢寻找刺激,在路上超速驾驶,交通安全意识很差,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措施不当,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以上这些现象的发生实际上反映出部分同学对交通安全没有概念,存在侥幸心理,把学校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在此,学校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牢固的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和概念;
2、自行车进出校门自觉下车推行,不碰撞,不拥挤,守秩序。
3、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上路。当我们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自行车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随意横穿马路,逆行,抢机动车道。
同学们,再过几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在快乐度假的同时提醒大家注意节日里的安全。“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为了我们的生命之花永远绽放,为了让所有的家庭幸福美满,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永记心间!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这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善待自我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我明白,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群众、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群众持续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
也许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伤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但我认为,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潜力不强平日逞义气、惹事端,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再说,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网络游戏中,天天思之想之,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甚至下课也模仿游戏中的情景,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能够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但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
各位老师、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职责、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此刻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好人。
谢谢大家!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长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兴旺发达,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 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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