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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聚会发言稿

2022-03-15 10:51:0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老乡聚会发言稿》,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老乡聚会发言稿》。

第一篇:老乡聚会发言稿

尊敬的同乡、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

在这个丹桂飘香的季节,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杞县老乡会;尽管会有一些地方准备的不充分,但只要我们能聚在一齐,就是我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几年来不管我们工作学习多忙,都会空出时间,把每年的老乡会举办下来,并尽力办好。在此,期望大家多提宝贵的推荐,共同将我们的杞县老乡会办得越来越好。

从同一片沃土来到郑大的我们,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遇见陌生的人;而在今晚,我们见到了熟悉的面孔,听到了熟悉的乡音,这注定了今晚是一个令我们心潮澎湃的晚上,我们将在那里交挚友,共言欢;注定了今晚是一个情意绵长的晚上,我们将在那里共述乡情,共进友谊;注定了今晚一个你、我、他在郑大校园里一个值得回忆的晚上,那里我们找到了家的感觉,那里我们不再是一个人,我们成了一个群众,将会在郑大校园里相互扶持,、共同进步。

参天之树,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同一方水土养育了我们,在座的我们有缘相聚在这郑大校园,同为老乡,我们的心贴很近,彼此之间都将成为互相信任、互相依靠、互相帮忙的朋友,在此,我想说一句:当你们想家的时候,金威就在那里;金威,我们郑大校园里一个共同的家。

最后,期望老乡们无论在那个专业,都志存高远,发奋图强,努力学习,为家乡添彩,为老乡争光。无论我们来自哪个乡镇,我们的根在杞县,我们就应自豪地说:“我们都是杞县人。”

再次祝愿老乡们身体健康,成绩优秀,潜力突出,生活快乐!祝我们老乡会圆满成功!

第二篇:领导讲话稿之农村集体聚餐讲话稿

农村集体聚餐讲话稿

【篇1:农村集体聚餐调研情况】

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村集体聚餐调研情况

渭南市临渭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是渭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总面积1221平方千米,全区辖6个街道、14个镇、485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农村居住人口58万,农民人均收入6

400元。临渭区境内道路四通八达,遍布城乡,交通便捷顺畅。

一、农村集体聚餐现状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传统风俗习惯,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现象相当普遍,凡婚丧嫁娶或乔迁、祝寿、孩子升学等都要举办规模大小不一的家庭宴席,上年度,我辖区共举办农村集体聚餐2000余次,平均每次聚餐人数80人,大部分以聘请厨师在家自行办理。农村条件有限,加工环境卫生差,餐饮具消毒无从谈起,大部分主家不愿意留样。

二、农村聚餐管理现状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明确农村集体聚餐职责及申报备案制度通知要求,凡农村家庭举行集体聚餐50人以上,食品安全信息员须提前48小时向所在辖区食品监督管理所报告,由食品监督管理所的监督员对举办者的食品原料、场地卫生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监督。截至目前,我区共上报农

村集体聚餐320余次,申报率仅为16%,从上报数量来看,仍有大多数村镇因信息报送不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麻痹思想严重,未能及时上报备案。我局针对此现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待遇问题,得到区政府及各镇的大力支持,落实了一村一员制,为全区485个协管员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了补助,有效解决了信息不畅的问题。对全区90余名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进行了备案登记,并进行了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发放培训合格证,配发了工作衣帽。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人员严重缺乏。绝大多数举办者不积极申报备案,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无从获取信息,有些甚至是事后才了解情况,有些获取信息后上门指导有时还不被接受;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指导集体聚餐活动工作量比较大,但政府发给的工作补贴较低,有些还没有落实,造成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集体聚餐(婚宴、完灯)大多都是扎堆举办,有时一天会同时举办5、6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现有的执法人员(按万分之三比例配备)和交通工具(一所一辆车)不能保障对辖区所有集体聚餐活动进行上门指导,监管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现状致使工作人员只能对部分集体聚餐进行现场指导而基层监督所人员极少,虽然聘用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但因有关知识缺乏,没有执法权,不足以发挥监管效果,执法力量不足,无法顾及。 (二)承办宴席能力不足。由于农村家庭办酒席桌数较多,而且几天连着办,大部分在自己家中进行,使本来就不宽畅的加工烹调场所显得更为紧张。为了满足食用需要,不得不提前制作食品,食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同时,就餐者有的还患有各种传染病,聚餐时上百人聚集一堂,极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三)加工卫生条件简陋。自办宴席的场所大都选择在家中,加工和就餐场所要么露天,要么用油布做顶棚,无防尘、防蝇、防鼠措施,蚊蝇灰尘多;冷藏设施严重不足,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自然条件下存放,大量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大量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属临时租借,清洗消毒设备缺乏,餐具不进行消毒,反复使用,每次使用后,仅仅用水冲洗;生产加工场所和加工工具生熟不分,存在交叉污染。部分加工场所紧邻家禽畜舍,就餐环境极易污染。

(四)原料进货渠道复杂。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及卫生意识差,农村办酒席户在原料进货上优先考虑价格,所需的食品、蔬菜、酒饮料等食品一般是从市场上购买的三无产品,进货渠道较混乱,肉制品未经检疫,采购食品时不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尤其是熟食往往贪图方便,就近购买,导致一些假劣食品流向了农村家庭宴席餐桌,使食品安全留有隐患。

(五)意识淡薄。由于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均为家宴举办方临时邀请当地的土厨师或亲朋好友全权负责宴席的办理,加工制作程序简单,基本无有效的卫生清洗消毒和存储设施

设备,食品加工制作人员事前未经健康体检,未经正规培训和操作不规范,有否不能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疾病不得而知,致使造成疾病传播。

四、对策及建议 (一)管好厨师是关键。农村厨师是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的主要操办人员,一般是一个主厨,召集一些帮厨,有纯粹帮忙性质的,也有承包宴席制作的盈利性质的。一般说,厨师如果重视食品安全,操作符合安全规范,那么,这次集体聚餐活动基本上就是安全的。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的管理,摸清辖区厨师的基本情况,每年组织对厨师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建立农村厨师档案,收集其操办聚餐活动的信息,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厨师,探索建立退出机制。

(二)发展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是方向。农村集体聚餐一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借助和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办事、安全节俭;二是提倡并逐步推广流动餐车,或者有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下乡进入农村以承包性质(包席)承办集体聚餐活动;三是在农村扶持一些村民开办主要针对集体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企业,在固定的餐饮加工烹饪场所加工食品,消除安全隐患。随着农民家庭收入的提高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改善,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委托流动餐车、餐饮企业操办集体聚餐,或者到餐饮企业聚餐,不仅保障了食品安全,还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是保障。目前,农村集体聚餐监管还属

于法律空白(流动餐车因具有餐饮服务经营性质除外),不许可、无法监管和处罚;当然,因无经营行为,也难以立法。但农村集体聚餐的种种不能保证安全的现状,使得其屡屡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因就餐者多为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中毒者多选择自行就医治疗,外人往往无法掌握信息。因此,要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不能只靠协管员或者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区、县级政府牵头抓总,让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村干部、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乡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通过打一套组合拳,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因此,必须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流动餐车和承包宴席的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将聚餐活动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应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并现场进行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46号)文件精神,必要时可派人进行现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本辖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业务、厨师的健康检查及培训和应急处臵等工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

【篇2: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

申报人签名:聚餐指导人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3: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状】

义和庄乡人民政府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与你村签订义和庄乡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状。

一、农村集体聚餐的指导工作由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以及各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负责。

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程序。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提前48小时报告制度,集体聚餐举办者要向所在村农村集体聚餐监督员进行报告。报告后举办者填写《涿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将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品清单、承办厨师等情况进行如实填写。

三、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监督员根据举办者的申报,填写《涿州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每餐人数在50-300人的,由监督员负责提前24小时向乡人民政府备案;每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由监督员负责提前24小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员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监督和汇报工作,村委会要积极配合监督员的工作。村委会对辖区集体聚餐拥有检查监管职责。 (一)对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应当按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监督员与村委会视情节追究连带责任。

(二)对农村集体聚餐不履行登记、备案、现场指导职责,造成30人以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未发生死亡病例的,对相关责任村和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给予其他处分。

(三)对因现场指导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迟报、瞒报、谎报等行为造成30人以上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死亡病例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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