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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小学生讲话稿

2022-12-28 20:14:5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法制教育小学生讲话稿》,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法制教育小学生讲话稿》。

第一篇:小学生法制的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第二篇:小学法制宣传优秀讲话稿精选10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交通规则,路上的车辆多了,也便出台了交通规则。

从人的本性上来说,没有人喜欢被规则约束,人们更多的是对自由的渴望,对无拘无束的生活的向往;但是,没有规则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灾难。黄河因为有了堤岸的约束,才能展现它一泻千里、波澜壮阔的奔腾气势,成为哺育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如果没有堤岸或堤岸决口,则会带来致命的洪灾。现代交通,有了合理的交通规则,且能严格遵守的话,才有高速行驶的畅快,才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便利,反之,将引发巨大的灾难。所以,堤岸是河流的保护神,交通规则是驾驶员的保护神,校纪校规是学生的保护神,法律法规是我们所有社会人的共同的保护神。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的健康成长需要规则和纪律的约束与保障,课堂纪律能保证我们拥有一个书香浓郁的学习气氛;卫生纪律能保证我们学生拥有一个整洁幽雅的校园环境;文明规范能保证我们学生今后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同样,在现代社会,依靠法律,才能使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有序安全;依靠法律,才能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为进一步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创建法治校园,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自今天起举办法制宣传周教育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讲座;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展板;组织学生开展法制小报评比活动等。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养成良好习惯,做一个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要求同学们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太仓市实验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2.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树立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提高道德修养,做一个现代的文明人。道德修养是一个人魅力的基础,而修养体现在细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要提高个人素养,保持良好的道德文明。对待同学之间的误会矛盾,我们一定要冷静理智,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沟通解决,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校纪校规甚至法律法规的处罚。

同学们,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国有国法,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员,没有理由无视与违反,只能共同遵守与维护。让我们行动起来,遵守法律法规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践行知法懂法从明辨是非曲直开始,树立起牢固的法制观念,强化我们的法制意识,今天做一名优秀的太实中学生,明天定能成为一个文明的现代公民。

第三篇:小学生法制的演讲稿

作为一个小学生一提起法律,总会有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总是觉得关注法律应该是大人的事情,与我们关系不大。其实不然,法律作为社会有序化、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功能,它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保障我们的社会井然有序,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在我们身边经常和我们发生关系。

比如众所周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的象征方面的内容。再比如为何我们6周岁要上小学一年级呢?这是因为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还有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不法侵害怎样合理的保护自己,这些都有相关的法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就结合实际讲一讲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制安全知识:

一、小学生法制安全小常识1、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如何报警?

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路上被人抢劫、敲诈和勒索怎么办?

(1)要保持冷静,不要害怕,尽量说好话,说明自己没带钱,避免跟他们争吵。

(2)如果他们继续坚持要钱,就跟他们说回家取钱,趁机跑掉,并向你认识的人求助。

(3)如果还不行,就拖住别的大人大声喊“救命”。

(4)如果一个人遭挟持,不要反抗,不要“硬碰硬”,可以给钱,但要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千万不要拉住欲跑的持刀歹徒不放,这样容易造成歹徒狗急跳墙,持刀伤人。

5、为防范被歹徒抢劫勒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和同学结伴上学、回家,尽量不要单独外出。

2)言谈举止一定要符合身份,不要过分张扬,避免引起问题少年的注意。

3)上学放学路上尽量走大道,不走偏僻小路。

4)穿着打扮要朴素,平时不穿名牌、不高消费,不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家财富,以免被不良少年盯上。

6。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 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二、生活安全小常识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如何预防火灾伤害火在给人类带来光明与温暖的同时,用之不当也会带来灾难。遇到火灾,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

1、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2、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3、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4、被火围困时,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

3、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 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举例子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举例子5、不要在马路上 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4、青少年上网注意事项第一条在网上,不要轻易给出能确定身份的信息,包括家庭地址、学校名 称、家庭电话号码、密码、父母身份、家庭经济状况等。如需要给出,一定要征询父母的意见。

第二条 不要单独与网上认识的朋友会面。如果认为非常有必要会面,要到公共场所,并且要有父母或年龄较大的朋友陪同。

第三条 受到带有攻击性、淫秽、威胁等语言的信件或信息,不要回答或反驳,要马上告诉父母或通知服务商。

第四条 未经父母同意,不向网上发送自己的照片。

第五条 记住你在网上读到的信息有可能不是真的。例如,一个给你写信的“12岁女孩”,可能是一个40岁的先生。

第六条 单独在家时,不要允许网上认识的朋友来访。

第七条 切不可将网络(或电子游戏)当作一种精神寄托。

5、安全用电小常识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 了。因此,我们小学生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 电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第四篇:小学生法制的演讲稿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思想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

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还有一些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不得积极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伺机报复的态度和“以牙还牙”做法,其结果自然必定是自酿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当然,学生违法违纪的原因,还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以及学生本身个性心理存在缺陷,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学生,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的习惯,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自己的情绪,从而聚精会神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学们,请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你们应该知道“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第五篇:学生法制教育课讲话稿

同学们:

上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让我想到教室里坐着的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那就是你们。确实,能在此刻暂时放下繁重的学习任务,听一听法制课,对我们每一位同学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希望同学们能通过一些现实中的案例,结合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引发必要的思考,能够自觉抵制歪风,坚决走正道,从而健康地成长――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思想上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你们渴望在校内外能结交到更多的朋友,但是哪些人可以结交,哪些人不能交往,你们又靠什么来区分?年轻人的天性就是爱玩爱闹,但是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你们用什么办法来控制自己?在这里,我给大家讲几件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某学校,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医院急救车救走。那么,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有,两名学生为一点小事情大打出手,结果张某将王某脸部打伤,好了以后留下一道伤痕,张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答案不仅是肯定的,而且张某这种行为的性质要比上面甲学生的性质严重。

以上两个案例,让我想到了上星期在校园内发生的一件事,六年级有位女生在撑双杠时,另外一名女生去推了她一把,造成她倒地摔伤,现在是否骨折还有待观察鉴定,但不管另外一名女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去推她的,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在校园里还发现,在学校底楼和二楼的某些低年级同学,喜欢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追逐打闹,须知一旦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受伤,另外一方是绝对不能免除责任的。

去年暑假期间,学校进行了大修,增添了一些方便同学的设施,比如饮用水设备一个楼层就是几万块,希望每位同学爱惜使用。比如卫生间设施装了门作了隔离,更人性化更文明了,可是在三楼和四楼的男厕,就是有小部分人看不得这样的进步,非要去破坏门板,是力气没地方用,还是有什么独特的癖好?实际上这也是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财物,而且一旦造成人员伤害,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到时候你千万不要说我只是为了好玩,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已经被发现由德育部教育过的,还有未被发现心存侥幸的那几位男生,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件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位法官说的故事。这个案件,让人震惊,让人感慨,让人久久不能忘记。这个案件的背后,有一个很伤心的悲情故事。我很想把这个故事告诉我身边的每一个孩子,但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理解其中的含意。这是某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丹阳市机电中专学校大门口的一起凶杀案。那天凌晨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断身亡。这个案件震惊了周围的居民和新闻媒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仅用7个小时就破获了此案,当天上午11点钟,就抓获了正在机电中专一间宿舍里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刚满18岁的许某某和严某某。案情也真相大白了。

原来,许某某和严某某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两人成了好友。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的网络生活,使两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厌倦了学习。不久,两人都退学了。严某某远走广东打工,许某某就在家里无所事事,每天除了上网,还是上网。

案发前几天,严某某从广东回到丹阳市,一头扎进某个网吧,用“沽名钓鱼”的网名,呼叫网名为“杀鸡取暖”的许某某,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什么问题呢?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钱了。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头了,两人就商量去抢钱。两人的QQ记录上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杀鸡取暖”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

“沽名钓鱼”答:“随便。”

又问:“你说句话嘛,到底找谁?”

答:“找个倒霉鬼。”

“杀鸡取暖”同意说:“要得,到时候再说吧。”

一起抢劫凶杀案的预谋过程,就这么很简单的,在键盘上敲定了!恶念一经产生,就难以遏止。

5月19日下午,两人从网上下来,却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两人在本市某超市买了两把尖刀。当天晚上两人怀揣尖刀,在本市街上踩点寻找那个所谓的“倒霉鬼”。凌晨3时,可怜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贫寒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就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亡魂!两人杀人后,也顾不上抢钱了,慌忙逃回许某某的宿舍。在极度的恐惧和疲倦中,两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围了这栋宿舍,脚镣手铐加身,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当然,他们很快进入另一个更恐怖的噩梦,那场噩梦的结局就是,按照法律程序终结他们的生命!

法官说:从镜头上,我感觉到了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无限懊悔和万分恐惧的心态。这个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每次总能看到一个白发苍苍、满脸沧桑的女人坐在台下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这个女人是那么的孤独和悲伤,使我意识到她可能是某个当事人的奶奶。终于有一天,也就是这个案件宣判前的一天,这个女人走进了审判长的办公室,用嘶哑苍老的声音问:“审判长,许某某会被判死刑吗?”审判长反问她:“你是许某某的什么人呢?”她说:“我是他的母亲。”审判长感到很吃惊,也许是那个年轻的脸上还带点稚气的罪犯和这个衰老虚弱的母亲对比太大了。从她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诉说中才知道,她的头发是在她儿子被捕之后那几天里变白的,她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在某中专学校学生科工作,她丈夫是市里某银行一个科长,她儿子小时候也很聪明懂事,很听话,学习成绩不错,8年前,她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丧生,那一年儿子还只有10岁,后来,儿子就不太听话了,喜欢上网了,再后来就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了,再也管不住了,她苦口婆心讲过道理,叫亲友做过工作,甚至请公安机关的朋友帮助管教,但都无济于事,她儿子依然我行我素,最后退学流落社会。她说着说着,最后虚弱的差不多要下跪了,她说:“审判长,你如果判了许某某的死刑,也等于判了我的死刑。他是我活着的唯一希望,哪怕法律惩罚他坐一辈子牢,只要他有活命,我的希望就在,如果他没有了,那么,我也活不成了!”她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们能够理解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感情和想法。可她有没有想过,那个无辜被杀的出租车司机也是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的儿子,并且还是一个儿子的父亲,一个妻子的丈夫,你儿子又给他们带来了多大的痛苦和悲伤呢?”她说:“可是,我儿子刚满18岁,他太年轻了...他是一时失足...”但是,生命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宝贵的,不管他是年老还是年轻;满了18岁的人犯罪,就得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她必须作好心理准备...结局是非常明确的。说心里话,我很同情这个母亲的境遇,虽然她的儿子犯了死罪,要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这个母亲八年前失去了丈夫,现在又眼睁睁要失去儿子,其痛苦可想而知。国法无情。法律只能体现国家的意志。

第二天开庭,两个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中都作了最痛心的忏悔,特别是许某某,泪流满面地陈述了自己成长的历程,家庭的变故,自已如何误入歧途,以及犯罪的动机,在他的陈述中有这样一段话: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宣判时,我感到无比悔恨。我对不起那个出租车司机,我对不起我的亲人。特别是我的母亲,在我父亲死后,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我带大,可我却没有把她的谆谆教诲记在心上,我想过一种潇洒自由的生活,结果不但失去了自由,还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我却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我没有办法将自已的人生重新来过,但我还是请求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毕竟我当时举刀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出租车司机杀死,一时冲动,下手过重。我后悔啊...”但这一切悔恨,都来得太晚了。法庭依法宣判了许某某和严某某的死刑,宣判刚完,许某某的母亲象一团泥一样瘫倒在座位上...

按照我国的法律程序,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还有一个上诉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当这两个程序走完,省高级法院的院长就会签发一纸命令,要求中级法院在接到命令七天之内将死刑犯绑赴刑场执行枪决。这段生死时速般的时间是死刑犯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不知道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接下来2个多月里是如何在看守所的铁窗里度日如年的,但显然他们都有求生的欲望,因为他们都上诉了。许某某还在看守所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另外一起抢劫案件的蛛丝马迹。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如果能积极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什么叫重大立功表现?简单说,就是他检举的这个案件里,有人可能被判到无期徒刑以上。也就是说,如果许某某的重大立功表现如果能够成立,那么,他就可能免死。那个已经悲痛到了极点的母亲也显然想极力抓住这根可能挽救她儿子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她顶着满头白发,天天奔走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求他们尽快去调查核实许某某提供的线索。这期间,她甚至拖着虚弱的身体,上长沙,下广州,去寻找案件的线索。尽管她费尽千辛万苦想保全她儿子的性命,最后的结果依然是不了了之。因为她儿子提供的所谓线索,可能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根本无法查证。这个母亲彻底绝望了,她心里的泪也差不多流干了。

一失足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第二年元月14日上午8点,丹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按照省高级法院的命令,准时赶到本市看守所,对许、严二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9点23分,枪声响了。两条年轻而罪恶的生命,随着半自动步枪枪口冒出的那一点点青烟,烟消云散了。大概在10点钟,法官说他突然接到许某某母亲打来的一个电话,依然是那种低沉、嘶哑而悲苦的声音。她显然对法院的执行毫不知情。她问“审判长,看守所打来电话说,早上看守所里来了很多警车,还有很多拿枪的法警,是不是你们对许某某...”当明确告诉她,她儿子已被依法处决了,这是现实,并要她赶紧到火葬场去,尸体可能正在火化。刚讲完,就听电话里传出一声压抑了很久的嚎叫,然后挂机了。说到这里,也许我们的脑海里似乎看到了那个满脸沧桑的母亲,一头蓬乱的白发,脚步踉跄,一路哀号,奔向火葬场的背影...

这是一个案件的结局。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一起人间悲剧。可以想见,类似的悲剧还将在有些地方在有些家庭上演。

认真而又细心的同学听完这个故事也许会发现,在我讲述的这个案件里,有三个关键词:母爱、青少年犯罪和网络。你们也许会问,这是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你为什么要联系到一起来讲?为什么?

是的,为什么呢?在这里我就卖个关子,请原谅我不作正面回答。算是给聪明的同学们一个思考题吧。

由此我想借题发挥一下,向同学们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首先这类案件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精力旺盛,好动,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很容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即使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是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这种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如前面讲的许某某、严某某抢劫杀人案,两人没有钱用了,想去打劫搞点钱,整个预谋过程就是在QQ上传送了几句话,预谋过程不过是几十秒钟的时间,然后一拍即合,临时去准备作案凶器,为威吓出租车司机,将刀架到司机脖子上,转念一想,司机认出他们来了怎么办,就把司机给杀了,结果酿成一起后果十分严重的血案。

不要说,这种突然起意动坏脑的现象,在中学生中也时有发现,比如高年级同学看到低年级矮小软弱的同学就会上去要点钱花花,不给就动手打人。那么,今天我就请你千万记住,你已触到雷区,必须及时收手了。

其次这类犯罪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的“潇洒”消费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我市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处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几乎大多数都是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这类案件中,抢劫案占了很大的比重。从一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抢劫案来看,大都是高年级的学生抢劫低年级的学生,如中专生抢中学生,中学生抢小学生,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抢校园里的青少年学生,也就是说辍学的抢上学的。大都是使用轻微的暴力,抢劫少量的财物,一次得逞,频频作案。所以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有时也感到很棘手。因为法律规定,抢劫三次以上就算多次,量刑就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而有的人多次抢劫的财物加起来也不过三、五块钱而已。试想,为了几块钱而失去十年以上的自由是否有些得不偿失呢?法官作为一个个体的人他可以动恻隐之心,但法律却是无情的。

第三方面这类犯罪的团伙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一方面是,对青少年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另一方面,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于是他们转向社会,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结成小团体。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如果加上某种人为化的组织,最后演变为青少年犯罪。所以在校青少年学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倾向的闲散人员交往过密,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诱,最后滑入犯罪的深渊。某高校有两名学生他们结识了当地几名盗贼,在电脑城一个老板的组织下,在各大学校、机关大肆作案,疯狂盗窃电脑,案值达20多万元,最后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但失去了学籍,而且失去了自由,落得身败名裂。

我们初中生由于还未成年,虽然从法律上讲,可以从轻发落。但对于你来说,如果不听老师和家长的正确教导,把盗贼当朋友,那么你离泥潭深陷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第四方面这类犯罪正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因为青少年可塑性之大,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如前不久某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了现场。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些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所以我们无论是观看影视剧,还是进行网络浏览。脑海里都应有法律这根弦绷着,懂得事有可为有不可为。不要以身试法还无动于衷。

青少年犯罪究其原因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但我认为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扰,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老师、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但在“哥们意气”、“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将错就错。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认为,做一个溜子混社会,混江湖,游手好闲,很潇洒、很神气,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他们压根儿没有想到,溜子本质上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边缘人物,溜子也是在违法犯罪的夹缝中艰难地生存,他们必然会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打击。溜子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讲到这里,我又想起那位白发如霜的母亲,又想起那两个走上刑场的年轻人。这使我们今天的话题变得如此沉重。不管怎么样,世界毕竟是美好的,走上歧途的青少年毕竟是极少数,极少数。人生的路固然漫长,但最关键的时刻只有几步。美国作家欧.享利有一篇小说,叫做《我们所选择的道路》,讲一个外号叫鲨鱼多德森的人,想到纽约寻找发展机会,在一个三岔路口,他不知道该走哪条路,琢磨了半个小时,选择了左边那条道路,他流浪到了西部,在那条路上,他结识了两个同伴,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在一次抢劫中,一个同伴被警察打死,在逃跑途中,为了灭口,他又残杀了另一个同伴。他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几年以后,多德森在回忆当初在那个三岔路口所面临的选择时,竟突发奇想:“如果当初我选择了右边那条道路,那么我会不会变成另一种人呢?”

当然,生活不存在假设。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一次。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脚步,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最后,何老师也想提醒那些曾受到或将来有可能受到学校一些不良少年侵扰的同学注意,一旦受到侵害,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你的班主任或我们德育部举报,不要让那些人的错误越犯越大,这样也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篇:学生法制教育课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xxx桑田派出所民警,今天到学校来是给大家上一堂有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

首先大家都知道,校园暴力会让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有些同学由此产生恐惧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

为了同学们能更直观地了解什么是校园暴力,以及遇到校园暴力事件如何应对,我先给同学们讲两个真实发生的案例。

案例一:小勇,男,15岁,上初三,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从小喜欢欺负同学,因平时好勇斗狠,从小学开始至中学,在学校一直以“xxx”自居,抽烟喝酒,学业荒废,沉迷于手机游戏和网络视频,爱于玩乐。2018年,中考前一个月的一天,小勇在宿舍楼里抽烟,被路过的一名同学小王看见,小王就看了小勇一眼,小勇就不满意了,抓住小王的衣领问他:“你看啥?”小王就生气的拍开小勇的手说:“烟好抽嘛”小勇脾气就瞬间被点燃,一巴掌抽在小王脸上。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小勇拿起宿舍的门口的石头就砸向小王,砸中小王后脑勺,小王当场血流不止,昏迷不醒,后老师赶到将小王送往医院,经治疗恢复,但是脑神经受损,下半身终身瘫痪。经司法鉴定,小王构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后此案经法院一审判决,小勇家一次性赔偿小王损失八十多万元,小勇也因此被学校开除,小勇家境贫寒,年迈的父母月收入只有两千块钱,小勇不仅不为家里分担还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这一切只是小王因为多看了一眼他抽烟。

案例二:2016年5月25日,xxxx学初二学生汤某(15岁)因在学校发生的一些小事,与隔壁班同学邱某吵架,并互相用手推了对方,因为有同学在场,双方没有打架。当天下午4点,邱某放学后叫所谓“讲义气”的同学刘某(15岁)来到学校门口围堵汤某,刘某表示同意,说要给汤某教训。等到汤某放学后,他们在校门口和邱某相遇,刘某先上前朝汤某下腹部踢了一脚,汤某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入刘某右腹部,刘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案发后,汤某投案自首。后此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汤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后果严重,依法判处汤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50万元。

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存在暴力倾向,且不加以改正,往往容易犯下无法弥补的过错。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冲动过后,造成的后果,是大家所不能想象的,比如第一个案例中的小勇,只因为小王多看了他一眼,冲动的他就用石头把小王打成一级伤残,冲动过后要面对的是天价赔偿,父母老泪纵横,成天以泪洗面;案例二中的汤某,随身携带水果刀,危险性极大,最后年仅15岁的汤某及他的父母不仅要赔偿他人损失,且汤某自己也进了监狱。小勇和汤某因自己的一时冲动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小勇和汤某在遇见事情后多一丝冷静,还有“讲义气”的刘某如果不参与,而是劝劝邱某,那么悲剧也不会发生,毕竟再多的赔偿也挽回不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所以,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以免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12至14岁阶段的同学不再是免负刑事责任的人群,如果严重犯罪,一样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情结严重的,一样会被判刑入狱。?

校园暴力不仅指的是身体上的攻击,言语上的威胁同样也是校园暴力的一种,下面我和大家说说校园暴力主要哪几种表现形式:?1、敲诈勒索钱财,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2、以大欺小,以多欺少。3、在现实中,或者网络上经常言语辱骂或用文字诋毁、侮辱他人人格。?4、一言不合就殴打同学,且威胁不许告诉老师家长。?

那么我们如果遇到校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沉着冷静,不要正面和对方发生冲突,第二,寻找机会及时告诉老师,或者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各位同学不能忍气吞声,否则只会给对方一种,你很好欺负的感觉,这样不仅让自己不堪其扰,且助长了暴力者的嚣张气焰。请同学们相信,学校老师和我们公安机关有能力帮助你摆脱被暴力的困扰。

校园暴力暂时说到这里,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下有关于网络诈骗的知识。

现在的世界科技高速发展,随着网络的普及,手机成为了大家成活中的必需品,同学们基本都有自己的手机,或者都会玩父母的手机,各种聊天软件比如微信、QQ、支付宝上都绑定了银行卡,网络上的骗子针对青少年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也不得不引起重视。下面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

案例1:2020年2月份xxx接到十几名中学生报警称他们在QQ上被骗子骗了钱,多则五六千,少则三五百,经询问民警了解到:他们都是接到同学的QQ求助说朋友、亲戚被车撞住院急需要钱微信支付宝没钱希望可以“换”点钱,对方会先通过网银转账到他们的银行卡,他们可以先看到转账记录再转钱给对方,骗子利用网上的ps软件制作虚假转账截图发给受害人,谎称网银转账的钱要24小时后才能到账,要求先转账“救命”为博得受害人信任他们还会提前在网上找一些受伤住院的图片发过去,一些人看见图片后着急,就转账给了对方,然后被拉黑。桑田荷田岗村龙城组有案例。

案例2:2020年1月23日,就读于某某中学的16岁学生小文在手机上刷快手视频时,有人跟他套近乎,然后互加了QQ。对方告诉小文,自己最近炒期货赚了很多钱,并发了很多赚钱截图及自己数百万的银行卡余额截图给小文看。对方说他跟小文很投缘以后就是兄弟,问小文要不要炒期货,要是赚了,钱都归小文,亏了的话,对方补给小文。小文很是心动,就爽快的答应了对方。

对方要小文下载一个聊天软件,并添加所谓“客服人员”小徐为好友,小徐告诉他,起步资金要10万。小文知道妈妈的银行卡密码,将妈妈存折和银行卡里的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先后转了138900元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内,想着赚了钱,可以给妈妈惊喜。不久,对方告诉小文,经过他们的操作,小文的“账户”已经有40多万了,小文要求取现,对方却以账户被冻结需要充值等为由拒绝,并要求小文继续转账给他们。直到3月2日,小文的聊天账号被对方拉黑,他才明白自己被骗。

从第一个案例可以发现,同学们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说的话,图片和转账信息都可以用PS做出来,如有确实有必要,可以通过打电话核实,防止掉入诈骗者所设的圈套;案例二告诉我们,千万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网络上说的各种挣钱平台,都是诈骗,包括我发现在网络平台,有超低价卖苹果手机、苹果电脑,卖游戏皮肤装备,这样的信息往往能够捕捉到青少年的注意,因为大部分青少年资金有限,但是又有虚荣心,最后就落入诈骗者的陷阱里。

最后,鉴于马上临近中考,中考过后有一部分同学将会脱离校园,走上社会,这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也是同学们人生过程中的一次挑战,在此,我希望各位同学,不管是在校园还是走出校园,都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将后悔终生,这里再给大家讲两个个真实案例。

陈某,男,18岁,2018年在初中毕业后混迹社会,跟一群所谓的社会小青年整天在县城吃喝玩乐,表面上穿名牌,喝洋酒,风光无限,但好日子没过多久,兜里没钱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陈某纠结三个小混混,在一天夜里,用铁锹撬开了一个小卖部的门,正巧小卖部老板在店里睡觉,三人进门后和店铺老板正面相迎,陈某等人在盗窃未果的情况下,三人手持铁锹,殴打店铺老板,致其重伤,后陈某等人抢走店内价值1000元的香烟后逃跑。第二天,在KTV唱歌的陈某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

王某,女,18岁,初中毕业后跟同村村民外出打工,在工厂结识了同宿舍的刘某,刘某嫌累,在工厂没上两天班就辞职了,后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看见刘某从工厂辞职后,天天晒大把现金,出入高消费场所,遂询问刘某是哪里挣的钱,刘某毫不掩饰的将自己所谓发家致富的门路告诉王某,原来她在辞职后跟一群同是社会人员的女子一起干起了诈骗,虽说风险大,但是来钱某某。经不住诱惑的王某随后也辞职,跟刘某一起做电信诈骗。一年后,王某拿着骗来的钱在城里买车买房,一时成了村里的名人,在村民眼中,小小年纪的王某是绝对的成功人士,风光无两。一年后,在越南从事诈骗的王某被中国警方联合越南警方抓获,带回国后,经调查,王某等人两年时间内诈骗700多人总金额200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王某等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某诈骗的事情在村里传开后,不仅父母无颜面,更导致自己最美好的人生在监狱中度过,悔之晚矣。

由此可见,很多人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不能正确坚守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而当内心的底线被欲望冲破,就不难发现他们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第一,要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被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所影响;第二,要遵守法律、道德底线,要时刻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不为眼前的利益和假象所蒙蔽;第三,要加强法律常识学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切记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后悔终生。

?在最后,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第一:要远离校园暴力,平安上学来,平安回家去,要勇敢面对抵制校园的不良风气,因为懦弱往往会助长别人对你的暴力行为;第二:要敢于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及时向公安机关揭露各方面存在的违法犯罪事实;第三:遇见问题要第一时间向老师或者公安机关求助,遇到暴力问题时不要回避,不要胆小怕事;第四: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不要因为爱慕虚荣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同学们,当下,你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只有学习,才能不负青春,不负韶华,唯有学习,才能使你们无限拉近想要实现的理想;唯有学习,才能使你们青春的火焰照亮梦想之路,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民族振兴的希望,你们的青春年华要在最美好的人生旅程中绽放,你们今日的付出点滴汗水,终有一日会汇聚成汪洋大海,你们读过的书,学到的知识会化为梦想之船,满载荣誉,扬帆远航。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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