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讲话致辞 > 讲话稿 > 详情页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2022-12-28 20:06:4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第一篇: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五年级的叶晨,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会宽容,懂得珍惜》。

宽容一词,散发着美妙的灵气,是人间最高贵的情操;它意味着不追究、释放和爱,是一种兼容并包的思想和宽宏大量的精神。

雨果有句名言:“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中国有句俗语:“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好撑船”。这两句话都告诉我们要用宽容的心态去待人处事,要懂得珍惜与他人的情谊。一个不肯原谅别人的人,就是不给自己留余地的人,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犯过错而需要别人原谅的时候。

历史上有个叫蔺相如的臣相,由于护驾有功,所以官职一路上升,引起了大将廉颇的嫉妒与不满,便处处与蔺相如作对。但是蔺相如面对廉颇的无理取闹,只是笑而避之,从而有了“负荆请罪”这个故事。廉颇对于蔺相如如此宽宏大量,深感惭愧,从此两人便联手,一起为赵国奉命效劳。所以说,学会宽容,懂得珍惜于人于已都有益处。

同学们,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发生摩擦,当别人不小心踩到你,你应该摆摆手,说声“没关系”;当别人弄坏了你的东西,向你道歉时,你也应该宽容地付之一笑。人生如此短暂匆忙,我们又何必把每天的时间都浪费在这些无谓的摩擦之中呢?天地如此宽广,比天地更宽广的应该是人的心!

人的一生,谁都难免会犯错误。当自己做错事,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的时候,总是希望别人能宽容自己,渴望得到别人的谅解。因此,如果遇到别人有对不起自己的言行时,就应该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宽容别人,珍惜与别人的情谊。

老师们、同学们,学会宽容,懂得珍惜吧!做人如果能够宽容一点,学会珍惜,那么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第二篇:小学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同学们:

下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第三篇:小学法制教育精彩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xx年,也是宪法颁布xx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德育处工作安排,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升旗仪式,我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在2月27日召开的九年级学生家长会上,也做了明确要求。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第四篇: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第五篇:小学生宪法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第六篇:小学生弘扬法治精神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古人说,人生有三件大事:做人、做事、做学问。其中做人是核心,是基础,是其他两项的灵魂支柱。所谓做人,就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的,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最需要的是道德高尚的知识者。

而道德是什么呢?是文明?是诚信?是感恩?还是责任?是啊,这些美丽的词汇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描绘着道德。然而,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却忽略了自身的道德建设。

其实,人们对于当代中国人道德滑坡担忧由来已久,从媒体对慈善事业的质疑,到后来各地不同版本的“彭宇”案所引发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大争论,从对上百亿元工程腐败的愤怒到对“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的担忧、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不管学富五车的精英,还是目不识丁的草民,无贵无贱,无老无幼,无不笼罩在社会道德缺失的阴影中。或是受害者,或是施害者,无人能置身事外。曾有媒体报道,浙江省一项统计表明,全省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家有24%已经办完移民手续,还有32%正在办理。另有调研显示,国内个人资产超过一亿元企业主中,有27%已经移民,有47%正在考虑移民。孔子云,危邦不入,乱邦不居。人们在担心什么?是中国的自然环境,还是社会道德环境?

种种匪夷所思的事件,都在向我们发出警示:中华民族的道德建设刻不容缓。常言道,“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强调的就是道德对于个人修身立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对于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对于一个人,如果道德品质低劣,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但丁说过“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因此,道德是一个成功者的必备品质。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既是觉悟、也是义务,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道德是一种尊重,尊重父母,尊重师长;是一种爱心,爱护生命,爱护自然;是一种节约,节约时间,节约资源。它是诚信,是自律,是公正。

所以我们要想成为一名道德高尚的人,就必须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我们能够从小事做起,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长此以往,我们一定能够成为一名有道德的好少年。

有这样一个故事:曾经有人向一位诺贝尔获得者请教:“您是在哪所大学、哪个实验室获得最重要的知识的?”出人意料的是,这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却说:“是在幼儿园。”提问者一下子愣住了,接着问:“您在幼儿园学到了哪些最重要的东西呢?”这位科学家耐心地回答:“我学会了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做错了事要表达自己的歉意;要爱护花茶;要尊敬师长……”谁也没有想到,在我们平时看来最平常的道德行为,却成就了这位科学家最辉煌的事业,这位获奖者的一席话是多么的耐人寻味啊!

是啊,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习惯会影响人的一生。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你是不是重视自身道德品质和习惯的养成呢?这是造就健康人格的主要基础。人们长说:道德是石,敲出希望之火;道德是火,点燃希望之灯;道德是灯,照亮人生之路;道德是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辉煌。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从小事做起,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长大后成为一个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的响当当的中国人,用实际行动向国旗敬礼!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推荐专题: 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 小学教育调查报告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