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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一年一度的寒假即将开始,本学期学校定于20xx年1月26日正式放寒假,20xx年2月25日开学行课,在放假期间,学校为了保证全体同学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愉快的春节,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教委的假期安全要求精神,特做如下几点安全强调: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出行。
学校希望寒假期间,全体同学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出行。
特别强调:
(1)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一定要遵循“一让二看三通过”的原则”,看见车辆要及时避让;
(2)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车辆和农用三轮车等非法运营车辆;
(3)不包租非营运车辆;
(4)不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上路。
二、安全用电、安全用火、防止煤气中毒。
寒假,伴随我们的是寒冷的天气。有些同学就会使用电热毯、电热水袋取暖、拉电线在床头看书、用热水器洗澡等等。但是请同学们注意,这样也在偶然中增加了一份不安全的隐患。为此,我们要养成对电器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的意识,防止触电事故,预防短路引起火灾。家里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同学,如果是电热水器,要安装防漏电设备,如果是老式的燃气热水器,使用时要注意排气管道是否通畅,确保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外出前,一定要确保及时关闭所有电器的电源、关闭煤气,关闭水龙头等,以保证安全。
三、远离意外伤害,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要求同学们不准未告知家长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如要外出应告知家长:去哪里、找谁、什么时候回来、联系方式等,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不准私自到溪、河、塘、池、水库中游玩、戏水、划船等,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警觉,春节前尽量不要背着包在人员稀少的马路上行走,节假期间不带过多的现金外出,特别是放假结束返校时,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思想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紧急情况,要见义巧为,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
四、适度饮食,关注健康,防止食物中毒。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假日,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在所难免,但我们要注意饮食的合理搭配,合理的`饮食时间,做到不暴饮暴食,不饮酒和抽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杜绝安全隐患。
春节―中国传统佳节,充满喜庆的日子当然少不了欢快的气氛,大家会用放鞭炮、焰火等形式来增添节日的氛围。但是鞭炮、焰火的不合理使用不仅造成了大气污染、燥声污染,更造成了数不胜数的社会危害,火灾、致残等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们要注意一些安全细节,如: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应将可燃物清除,避免烟花掉落引燃物品发生火灾,应到空旷场地燃放,要预防倒地,射伤人,同时不要在大家的睡觉时间燃放(打扰人们的正常休息),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六、以良好的生活习惯欢度寒假、春节。
寒假是在迎接春节新年的喜气中进行的。寒假也给予我们更多的时间去反思、去整理、去体验生活、去融合社会。因此,我们要与一些不良的行为作斗争,不参加赌博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聚众和集会;坚决杜绝去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棋牌室、酒吧等成年人的活动场所。据了解,上述场所已经是对未成年人非法侵害的发源地之一,同时也是未成年人不健康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地之一。学校反对任何学生任何时候进入任何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棋牌室、酒吧等成年人的活动场所。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制定好寒假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看一部好电影,学唱一首好歌,做一件好事,当一天家长(体验一下做父母的辛苦),做一件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所有关心你的人的实践行动等等。
同学们,安全事项涉及方方面面,只要我们时时注意、处处警惕,平安就一定会来到我们身边,健康就一定会常伴我们左右。我们希望大家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保证人人都安全,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寒假。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已接近尾声,寒假即将开始,学校预祝同学们寒假快乐!春节快乐!平安幸福!
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简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通过,1992丰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过,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5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评价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各位同学,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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