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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教授:
我叫xx,论文题目是《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问题研究》,今天很荣幸能向在座的各位教授学习,
也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关注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课题。
下面我将从选题、内容、观点、意义等几个方面,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论文。
第一点,我想先说说为什么要选这一课题。
大家都知道,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热,二是新。
热就是热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出现短短两年时间,就引起金融界、法律界、房地产界、政界、理论界等领域的极大关注,成为热点中的热点。
新就是新颖,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近两年来刚出现的新事物,老百姓对其了解不深,学者研究不多,操作者也在摸索中,
政府管理处于真空阶段,立法更是空白,所以对各行业、各领域来说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都是全新的事物。
这一个既热又新的课题引起我个人的好奇和兴趣,同时在沈教授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也大胆地决定以此为题,
了解和研究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并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也希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第二点,想说说论文的结构、主要观点和大概内容。
为了把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这个题目研究清楚,我的论文采用了由浅入深、从面到点的结构方式。
全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述。
首先介绍了我国目前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各个城市采用不同模式的实施情况,包括北京的与开发商合作、重庆的委托代建、深圳的盘活烂尾楼等模式,
然后从纷繁多样的现象中总结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念,最后进一步通过评析目前存在的多种观点,表明本文倾向于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性质定性为个人合作行为。
第二部分是对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产生原因及存在必要性分析。
本部分首先从思想根源和现实根源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产生原因,然后再从社会意义、政治意义
和法律意义三方面全面论述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存在必要性,表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
第三部分是对国际住宅合作社经验的分析与借鉴。
本部分通过介绍国际住宅合作社的发展历史以及各国发展住宅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表明虽然我国暂时未有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但是可以借他山之石,借鉴外国的相关做法。
第四部分是对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模式选择分析,本部分首先阐明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后提出了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立法原则的两个设想,
接着通过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可行性规定,提出了制定《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条例》的立法模式设想,最后针对该条例的具体立法内容,运用比较分析、提出建议的方式,
详细论述建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制度所需要的法律基本内容构造,包括管理组织模式、土地使用权取得模式、融资、资金监管及建设工程监管模式、房屋分配模式、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模式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点,想说说研究这一课题的价值意义。
意义有两个,一是实践意义。
自2003年首次出现的时候,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和认同,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
许多人将之看作为现今房地产市场高房价的一种对抗,希望能藉此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而且非常期待能够住进自己建造、自己管理的理想家园。
因此,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正常产物,研究该课题具有实践意义。
二是理论意义。
真正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既无成功先例,也无明确而完善的法律指引,
因此无论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还是对于合作建房者们来说,都仍处于摸索阶段。
因此,研究该课题还具有理论意义。
希望能藉此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和研究个人集资合作建房。
最后一点,想说说论文存在的一些不足。
一方面,由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本身是新生事物,各界对其认识不深也不全面,人类认识事物都有一个过程,
从感性到理性,从浅到深的,这是人类的一条规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个新事物,同样要经历这一过程。
另一方面,由于本人时间、能力有限,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理解难免存在偏颇与不足。
由于上面这两方面原因,论文可能存在研究不深,探讨不全面等诸多方面的不足,与老师期望达到的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在论文打印方面也存在一些错别字。
因此,恳请各位老师予以见谅并提出宝贵意见。
我会继续关注、学习、研究这一课题。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大学医学院20xx届硕士毕业生xxx,很荣幸能作为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20xx届毕业生代表在这里发言。
时光如白驹过隙,又是一年凤凰花开。不知不觉中,我们在厦门大学度过的日日夜夜已渐渐沉淀在记忆的封底,当今天的毕业典礼即将为我们的厦大求学之路划上句点,我们发现,一路走来,竟有那么多难以割舍的情怀。
在这里,我们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激扬青春,放飞梦想……在这片依山傍海的土地上,留下了我们在凤凰树下的微笑、演武体育场上的呐喊、白城沙滩上的脚印以及每一个简单却不平凡的日子。还记得勤业餐厅的美味馒头、学生公寓边上的烧烤摊、晨光中的环岛路、月色下的芙蓉湖……这些美景美食都将成为我们最珍贵的记忆。年轻的我们在这里成长,开启睿智,尽展风华正茂、挥斥方遒的书生意气!
在这里,我们学会了在科研学术的高峰上不断攀登。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走上实验台时的青涩和懵懂,是敬爱的师长们以其勇于探索、刻苦攻关的科研精神和淡泊名利、热心教育的人梯精神,为年轻的我们树立了榜样。在这几年的学习生活中,除了实验室里的瓶瓶罐罐,除了日夜巡视病房,除了导师们的谆谆教诲,我们也开始成为学术沙龙上的主角,经验交流会上的常客。在厦大的熔炉里,在师长们的悉心指导下,我们的实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的科研思维也有了明显的进步。这些都是母校给予我们的宝贵财富,相信对我们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里,有过每天徘徊于实验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日子,有过坚持每天早起晨练的岁月,有过为了科研废寝忘食的夜晚,也有过同学相聚不知天高地厚的难忘时刻……所有的所有,太多的故事,全都凝聚成我们对母校的难忘回忆。
站在这里,有太多感谢的话想说。首先,要向每位老师,向学校的所有工作人员说声“谢谢”,因为你们,我们才拥有了这份美好的大学生活。几年来,老师们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做学问,更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人,是你们以厦大人特有的深厚底蕴教会了我们如何去面对逆境、如何去迎接挑战!老师,谢谢您悉心的指导和帮助!
其次,要向我们的父母和亲友们深深鞠一躬,谢谢你们无私的爱!二十年寒窗苦读,是你们的默默支持一直温暖和激励着我们。求学路上,家永远是我们心灵得以安宁的港湾。
我们还要感谢身边的每一位同学、几载春秋你我相伴走过,有相互的鼓励,彼此的支持。今天我们就要毕业了,所有在一起的温馨记忆都将铭刻在我们心灵的最深处,成为我们生命中最难忘的岁月。不管大家以后是做研究、当医生还是办企业;不管是事业有成还是落魄失意;不管是富可敌国还是不名一文;我们同学之间的深厚友情都不会改变,同窗之间的真挚情谊都会永藏心底。一个电话、一条短信、一封邮件都将成为我们之间的又一次相互鼓励和深情祝福。
毕业并不代表结束,而是宣布另一个开始。大学时光只是人生旅途中一个小小的驿站。此刻,虽然我们满怀激动和喜悦,但是我们更感受到一种责任和挑战。记得朱校长曾经说过:厦门大学是一所自信的学校,“自强不息,止于至善”这八字校训是何等的自信!是的,做为一名厦大毕业生,无论我们身在何方,有着怎样的际遇,我们都会谨记“自强不息”,尽力做到“止于至善”。让我们一起努力,相约在厦大百年华诞之时,带着自己的成就,带着自己的家人,带着对母校的思念,再次聚首南方之强,交流我们毕业十年的感触,让我们共同高呼:今天我以厦大为自豪,明天母校将以我为骄傲!
最后,衷心祝愿我们的母校蓬勃发展、再书华章!祝亲爱的老师们阖家幸福,桃李满园!祝各位同学前程似锦、大展鸿图!
谢谢大家!
毕业论文答辩发言稿范文
各位老师好,我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失林婚书案文卷>研究》。
首先,就论文的选题而言:黑水城文书数量丰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目前学界对黑水城文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其中法制文书的研究,更为薄弱,没有相关的研究专著,研究论文也仅有4篇,因此我的毕业论文选取黑城法制文书中的《失林婚书案文卷》作为研究对象,《失林婚书案文卷》是黑城法制文书中保存较为完整,保存文字最多的文卷,它比较能够反映元代的一些法制问题,而且至今没有人专门研究过。希望通过对《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研究能弥补元代法制史研究的一些空白和不足,在元代法制状况的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其次,就论文的资料而言:黑城文书属于原始资料,非常珍贵。李逸友先生在《黑城出土文书(汉文文书卷)》一书中公布了部分黑城文书的录文,并附有图片。但录文中有一些讹误之处,而且附的图片数量有限。为此,导师杜老师曾专门带我们到内蒙古考古所,一一核对文书原件,同时也补充了一些李逸友先生没有公布的新资料。所以就本篇论文所用的资料来说,相对而言,非常全面、可靠、准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研究和得出的研究成果也就比较有价值。
下面我谈谈论文的主要内容。本篇论文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失林婚书案文卷》释校。主要是对照文书原件和拍的影印件,严格按照原文书的格式,将文书全文进行录文。并对文书进行了校勘和考释。其中纠正了李逸友先生录文中的一些错讹衍漏之处,大概更正的有近50处。另外,结合相关的.地理,职官,文书书写格式等知识,补正文书缺失文字20处。
第二部分:《失林婚书案文卷》中法制用语考释。有关元代法制语言的资料保存下来的不多,主要就是《元典章・刑部》,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就是围绕《元典章》来研究元代的法制语言。《失林婚书案文卷》可以说是元代法制语言资料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完整的保存了失林婚书一案的原始的审案记录,是第一手的法制语言资料,真实可信,最能反映元代法制语言的原貌。本文对其中的一些重要的法制用语进行了考释。考释的主要词语有:“执照”、“取责”、“执结”、“开坐”、“施行”、“根勾”、“招伏”、“取问”、“干照”、“取覆”、“备细”等等。这对于文书的释读和研究,对于研究元代语言史都具有重要价值。
第三部分:《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社会历史问题。这部分是论文的主体。主要研究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在《元典章》中有少量例子,在《元代法律资料辑存》中的《告状新式》和《写状法式》中有所规定,但都不系统完整。《失林婚书案文卷》完整地保存了元代不同司法文状,其中有原告的诉状,有传讯审问被告和证人时官吏记录的取状,有被告的识认状,还有收管犯人的承管状和责领状等等,基本上包括了元代各种常用的司法文状。本文主要是在对《失林婚书案文卷》进行仔细研读的基础上,先根据文书的内容判定每件文书分别属于什么文状,对它们进行列表分类,然后对每一种文状的书写格式和基本要求进行总结。这对于研究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具有重要价值。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元代的司法程序。失林婚书案是一个以婚书为中心的案件,虽然是一个个案案例,但也基本上能够代表和反映元代民事诉讼案件的一般审理程序,例如案件的审理需要经过:接受诉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开庭审理案件,调查取证;官员合议并宣判案件审理结果这样几个环节。可以说,《失林婚书案文卷》是研究元代民事诉讼案件非常珍贵,非常难得的资料。通过研究,我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失林婚书案的审理程序基本上符合元代法律的规定,严谨、认真,判决结果也较为合理。而且,即使在当时红巾军起义已经波及到亦集乃路周遍地区的情况下,这个案件的审理仍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2、审理案件是一种“圆署”制度,也就是由相关官员一起商量合议作出判决,而不是由某个人单独决定。这也体现了司法公正。
3、关于案件的审理时限,元代法律是有明确规定,但失林婚书一案从原告上诉到结案,一共仅用了十天时间,可见,亦集乃路官府办案效率是比较高的。
4、失林婚书一案没有进行“约会”审理,元代法律规定涉及到不同户籍的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应由不同户籍所属的机构协调共同处理,约会审理。案件中原告阿兀是回回人,但主管回回刑名诉讼的机构――回回哈的司并未参与案件的审理,这也印证了史书上记载的元末回回哈的司已不再管理回回人的刑名词讼。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元代的文书管理制度。元代官员以公文案例作为处理政务的依据,因此元代政府重视档案文书的管理,但关于元代文书的具体管理情况,正史中仅有零星记载,相关的资料也很少。《失林婚书案文卷》中对此问题有所体现。因此本文通过《失林婚书案文卷》,对元代文书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文书的入库程序以及文书的管理方法等进行了总结和研究。
以上是《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主要的社会历史问题。此外,通过研究发现《失林婚书案文卷》还反映出元代社会一些特有的问题和现象。例如:
1、妇女地位。一方面元代妇女的法律地位很低。但另一方面,从思想观念而言,元代社会对妇女离婚、改嫁持宽容和开明的态度。
2、回回人地位。政治上享有特权,经济上善于经商,活动区域遍及全国各地。
3、元代的户籍制度。元代的户籍制度是诸色户计,非常复杂,通过《失林婚书案文卷》可知,该制度在亦集乃路实行过,但因元末农民起义,户籍制度日益混乱。
这是我毕业论文的主要情况,之前在《宁夏社会科学》曾发表过一篇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研究论文,为写这篇毕业论文奠定一定的基矗总之,《失林婚书案文卷》为考证研究元代的法制用语,元代各种文状的书写格式,元代司法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元代档案文书的管理制度等等提供了非常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本文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比较认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应该说弥补了元代法制史研究领域的一些不足。
谢谢各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