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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起。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中介方无关,后果自负
八、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九、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签署: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室厅厨卫,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编号为:
1.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如下:
1.3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及交付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万千百拾元整)。
3.2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3.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该押金将于合同到期之日返还给乙方,或者甲方双方协商抵付本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的该房屋租金。
3.4该房屋租金支付原则为“先付后住”,租金按照每个月为一批次的支付方式结算,由乙方于每一批次中首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3.5该房屋押金及首批该房屋元租金,已于年月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4.1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时不涉及产权纠纷,甲方对该房屋具有完整所有权。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4.2甲方不得有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等对房屋结构及其安全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的行为。由甲方上述擅自改变行为给乙方及相关方造成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维修养护责任
5.1该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定期、及时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5.2该房屋租赁期内,如有房屋及设备设施自然损坏,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在进行维修前三日内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但对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修缮义务。
5.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不得随意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因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5.4乙方如有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等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6.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1.1水电费;
6.1.2煤气费;
6.1.3电话费;
6.1.4其他:
6.2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合同解除
7.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自行解除,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7.2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十日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十日未向乙方出具答复意见,则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自动顺延。
7.3租赁合同解除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原有设备及依附于该房屋的乙方添附之不可分离设备应属于甲方所有。但乙方对其添附之不可分离设备归属有异议的,可选择将该房屋恢复原状。但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甲乙双方可以合意提前终止合同,因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8.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2.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8.2.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8.2.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8.2.4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的;
8.2.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2.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2.7其他:
8.3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均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8.4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合理因素或出现本条款上述8。2所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9.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 %作为违约金。
9.2乙方逾期未向甲方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9.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事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选择其他纠纷解决渠道。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每月租金_______元。
1.2本租赁物的功能在依法律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行配置,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如乙方以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责令乙方立即搬走。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租金按每两个月¥________元收缴(不含租赁水费、物业管理费,一切税费由乙方另行缴付),乙方应于上期最后七天内向甲方缴清下期租金。
3.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3租期内电价按_____元/度计价,水价按_____元/度计价,实行先用后按月抄表收费(如果电价、水价涨价,则涨多少就升多少计算)。
3.4每月收取¥________元,作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及其保养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若无特殊意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租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让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期,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进行协商并达成意见一致方可。
4.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车库租赁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的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一年。
三、乙方租用甲方车库年租金为人民币 ,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遇政府政策原因甲方确需提前收加车库,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后,方可收回,未满租金如实退还。
2、乙方职责
1)乙方在租期内使用车库发生的水、电费等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交押金 整,待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满意后如数退还)。
2)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把车库转租和承租给他人。
3)乙方在车库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租期内因任何事宜,造成车库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应承担人民币 的损失费。
六、其它
1、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经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编号: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