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 > 详情页

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书(大全)

2022-03-29 12:59:4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书(大全)》。

第一篇: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是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障。也是以后产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解决问题的依据,所以了解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很重要。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出租房转让协议书范本

出租方 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自有产权房屋壹套,自愿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租房协议,具体商定内容如下:

一、出租房屋信息:

1、房屋登记地址:

2、房产证(登记号):

3、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二、租房协议约定内容:

1、房屋租金: 2、房屋押金:

3、房屋租期: 4、交房时间:20__年 月 日

5、房租支付方式:

6、预付订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7、订金返还方式(二选一):签订《租房合同》时 □现金返还 □扣减房租

三、双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所提交的房产证、产权人等相关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须在约定交房时间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正常使用,并依据上述商定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租房合同》;

3、乙方须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屋订金、房屋租金及房屋押金;

4、乙方须保证房屋用于合法商业用途,不从事违法行为;

5、甲乙双方若对商定条款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时,均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约,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房屋订金;

2、乙方若违约,甲方有权拒还乙方支付的房屋订金。

五、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专题: 租房合同协议书 租房合同协议 租房合同转让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