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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___平方米。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 餐饮业 。
四、租赁期限:共计____年,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第二年租金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_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月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_____元整。期满退场_____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酒店宾馆客栈转让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计币: 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1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
3 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酒店式公寓楼房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
(三)酒店式公寓配套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 年__月___日。期限如有变化,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
(二)甲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四)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二)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三)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交换房间,须经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数不能连续计算。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办法
(一)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二)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三)乙方租住同一房 天,付 %房租;住 天及以上享受 %的优惠价。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
(五)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租金和应付其他费用。
(六)付款方式: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付款:(1)现金;(2)转账;(3)支票。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六)甲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所规定金额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前述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一)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二)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甲方无法按本协议按时提供酒店式公寓出租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 %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 %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 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_
乙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场地情况、租赁用途及要求
1、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地处于酒店________(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场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租方经营使用。
2、承租方租用的场地只限于出租方规定的如下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不能自行出售______________,并向出租方承诺从事符合国家法令与承租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场地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场地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场地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_____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场地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
1、该场地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________一签,押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包含水电费),若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愿意租赁同一场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另签协议。_
2、承租方必须以________个月为周期,提前支付当期租金________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门分机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出租方需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_
3、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于_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忠实履行本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出租方将按起租日前实际收到的保证金的金额如数退还给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后一个月电话费账单后________天内退还承租方),但不计利息。
第四条 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及有线电视、物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帐单如期缴纳。
第五条 场地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内部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主体结构部分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第六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出售场地,须在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_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场地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场地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场地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场地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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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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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租赁人):
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房屋租赁一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租赁的房屋系单位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尚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明,但依据有关文件已是我单位永久使用房屋)。
第2条房屋位置及用途:
该房位于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桥梁养护队办公楼旁(原金桥招待所)。
用途:开办旅馆(酒店或招待所或宾馆)经营用。
第3条房屋数量:
该楼总计五层半、计79间房屋。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2014年2月10日至2022年8月9日止。前6个月为乙方装修时间,房租自2014年8月10日开始计收。 第三部分房屋租赁费及房屋押金
第5条房屋租赁费第
一、二年8万/年;第
三、
四、五年10万/年;第
六、
七、八年12万/年。房屋押金5万元,合同到期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如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房屋强制拆除或政府行为用作它用,合同自动顺延二年;合同继续有效。
第6条房屋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协议生效日,乙方应支付房屋押金。以即从当年及以后每的8月10, 2月10日支付每半年的房租费用。
第7条房屋租赁费支付地点:桥梁养护队财务办公室。
第8条房屋租赁费支付方式:现金或者转账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9条租赁期间,乙方承担并主动交纳经营有关的税收以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10条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水电费以甲方的名义由乙方自行到供水(电)公司缴纳。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1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转移给第三方后,第三方即成为本协议的当然甲方,承担甲方权利和义务,原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2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不得对外出租或向第三方转包。
第13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4条协议签订前,甲方需对该房屋屋顶进行修缮,后期维护甲方只负责水、电线路入户前维修。其余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
第七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15条乙方自行了解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甲方可协助乙方。
第16条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7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17条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需将房屋装修或改造计划书报送甲方,得到甲方的书面答复(送达三日后未答复视同认可)方可开始进行装修改造计划。
第18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提出意见,乙方不听从甲方劝阻,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后由此而对乙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9条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交纳房屋租赁费和房屋押金。
第20条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第21条非甲方工作时间,由乙方负责管理办公楼前停车场、以及家属楼前公路地段,并负责周边安全保卫工作。
第22条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废弃物应自行装运清走,不得堆放在院内或垃圾桶内,同时因乙方的驻入而额外产生的垃圾数量,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垃圾桶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协议期内乙方负责房前屋后的清洁卫生及门前“三包”,服从甲方及当地街道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第23条乙方在租赁期内负责该房屋的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工作,并负责该院内的治安管理,治安管理需服从当地公安机关的领导或指导或甲方指导。乙方应对安全(消防)、治安设立专门的人员和检查记录本(表),服从甲方上级或相关部门的检查。乙方应制定旅馆业(酒店)所需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将预案报当地所辖管理机关审批,审批合格手续报送甲方备案。
乙方应理解和服从甲方就有关安全(消防)、治安方面组织学习,并且应就上述问题做出积极的、实质性的响应与安排。乙方就安全(消防)、治安方面的经费投入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管理而发生火灾,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完全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房屋损失责任。
第24条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经营相关的所有一切手续、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经营工作应服从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安全、文明、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项目或服务工作,乙方违反或从事国家禁止的项目或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5条协议期满或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协议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搬出全部家具和电器设备、物件等。在租赁期间新增的房屋装修及门窗、地
面装修、内墙及灯具、水电线路等附属设备,乙方须无偿交予甲方,乙方须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逾期不搬迁,影响该房屋的正常使用,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6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
27条租赁期满,乙方必须保证该房屋资产的完好。
第八部分不可抗力和免责
第28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泥石流等灾害。
第29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30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31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提前预交的房屋租赁费和房屋押金。
第32条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或变更房屋所用权等行为时,甲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部分通知
第33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部分违约责任
第34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5条如果甲方因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提前预交的房屋租赁费及押金。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正)并赔偿一切损失。
第36条如果乙方因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有权以乙方已经交付的房屋租赁费以及房屋押金清算损失。
第37条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房屋租赁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日房屋租赁费的3%乘以迟交天数,滞纳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如拖欠房屋租赁费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房屋押金扣减相应金额,充抵房屋租赁费和滞纳金,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38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9条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协议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三部分附则
第42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三份。
第43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但补充协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44条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甲方签字(出租人):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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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承租人):住址: 电话: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