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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坐落于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的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的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的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手机号:
一、甲方将沈阳市浑南新区铁匠街号#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2005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租期个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上打租,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年月日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含搞 ),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0153(按1.9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乙方负责
月的有线费用(按12元/月)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1、家电类:
1)太阳能热水器(作价3000元);
2)油烟机(作价400元);
3)电视机(作价400元);
4)洗衣机(作价350元);
5)电话机(作价70元);
6)电冰箱(作价400元);
7)空调两台(作价3000元)
2、家具装饰类:
1.2米宽床(作价500元);
书柜(作价500元);
晾衣架(作价140元);
椅子1把(作价45元);
灯具(作价1000元);
阳台装饰材料(400元)
煤气罐(作价40元)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20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印) (手印)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丙方):***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房屋承租方(乙方)的寻找及初步洽谈事宜,并见证甲、乙双方本合同的署过程。丙方收取乙方现金大写)______(小写:____元)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遵守:
第一条、前提
甲乙双方签订位于**市**路**号**1幢**层的房屋,所有权认为**,面积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价格
1、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此租金不含税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水电和宽带费用,仅包括房屋使用费)
3、租金支付方式:**个月支付一次,即每次支付租金为**元整。
4、租赁期满,乙方若需要续约,则需在租赁期满30天通知甲方;
5、乙方须准时支付房东房屋租金,下次付款需提前30天支付给房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每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若拖欠1个月,则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须按照实际居住日缴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房屋押金
为确保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它配套设施,乙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时支付房东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且乙方交纳清使用的所有电话费,税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且家具没有损坏,房东应全部归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第四条、租赁条件
1、房东须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有权利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未经房东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房东有权利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房东的违约责任。
3、甲方需为乙方开通水、电设施,甲方不提供任何设施。
4、因乙方使用过程中,若有任何设施需要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不处理。
第五条、房屋产权变更
如房东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第六条、本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乙方及房东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该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配套设施交给房东。房屋置留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房东有权处理。
3、若乙方或房东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违约的处理
1、房东违约的处理
①房东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好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房东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房东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可据实追索房东责任。
②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房东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的违约处理
①未经房东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
②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房东支付相当于年租金8%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房东可据实追索乙方责任,房东有权终止本合同。
③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8%向房东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乙方即房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乙方与房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已经签名,立即生效。
2、本合同所带附件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应。
3、乙方与房东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由乙方与房东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有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甲方(签名及盖章):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经纪人:
经纪人证书编号: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的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的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的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的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的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的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总计: 人民币 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 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帐号为 ,乙方通过第 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 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 元整(: ),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 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 XX市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年另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