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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宿迁三顺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下一页更多精彩“钢材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工程的名称及地点: 。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量约 1400 吨,每月不多于 300 吨。
三.、方式:
(一)在本台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作为乙方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具体规格、数量,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日内将乙方所需钢材达到指定地点。
(二)乙方在甲方钢材送到工地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点,核对所供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款,核对后应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收,该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交付及结算货款的凭据。
四、钢材产品:国标(包检测合格)。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 ¢6-8线材、¢8-10盘螺过磅,螺纹钢按国家规定理论计量标准。
六、钢材的价格:甲方垫资200吨以内, 以货到工地当天的上海西本新干线会员指导价南京区域价上浮150元每吨每月价格结算。垫资部分六个月以内结清。(此价格不含税金,开票另加150元/吨)。垫资部分以外的每80吨结算一次,此价格以货到工地当天的上海西本价上浮60元每吨。货款应及时结算逾期每日按5‰给付违约金给甲方 。
七、交货地点: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本合同第一款标明的工程地点,由甲方负责运送到达。甲方运输途中的安全及相关费用甲方自负。货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及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并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随货出具每批次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钢材后24小时内取样送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节假日顺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未经检测即将甲方货物使用后产生损失,甲方仅负责退货的费用,如钢材在检测后出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负责退回并及时调换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运费、检测费由甲方自负。
十、结算及付款时间: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更换钢材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更换之日起五日内偿清所欠甲方的所有钢材款,逾期不付清货款的,乙方每日应当按照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违约金。
(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延迟送货,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甲方应当赔付乙方所受的损失,每逾期一日,按照延迟送货的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乙方违约金。
(三)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五日内结清已经交易的钢材款。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当每日按照未偿清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双方任何一次违约,对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结清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的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需方在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3标段路基土石方及附属工程的柴油供应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签署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0#柴油、-10#柴油;
2、产品数量:按需方电子汽车衡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3、单价:双方以霸州市中石化公司加油站供应当日挂牌价下调0.15元/升作为结算单价,定价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此单价为供方组织材料至需方储油罐的含税单价。柴油比重换算0#为1198升/吨、-10#为1191升/吨
二、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供方按需方进料通知,按时、保质、保量送达到指定的施工工地储油罐。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由供方组织运输柴油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承担卸至工地前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四、验收方式
1、计量验收:柴油到达需方现场后,需方以过磅方式进行计量验收,在正常磅差±3‰范围内,以需方磅秤重量为准,若超出正常磅差范围,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最后由需方指定的有权收料人员开据材料验收签认单作为对账依据;
2、质量验收:货运到后由需方按国家标准GB252―20_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者,供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供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需方有权更换供应商。
五、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每期支付所结算货款的90%;
2、结算时,供方需向需方出具所供应材料的正式合法税务发票,并将需方的材料验收签认单同时交还给需方,凡无需方签认的材料需方将不予结算。
3、合同约定需方支付货款汇入供方指定如下账户:单位全称:东莞市加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万江支行
账号:
六、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1、供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1)供方应承担卸至工地前的所有风险及费用,在运输途中或需方工地卸承运货物时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所发生的赔偿及罚款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根据需方需要,向需方提供全天候的供油服务,确保需方生产施工需要。如供方未按需方要求通知时间供油,供方需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如因供方所供柴油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机械设备等损坏,供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其赔偿额度不受质保金数额限制);
(4)供方承诺提供壹佰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此质保金可由油款充抵。乙方在支付供方的货款时按以下情形实施:当需方施工前期时每两个月与供方结算一次,当施工进入高峰期时,先扣除质保金,直至扣完后再每月结算油款。质保金在双方无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无息返还。
(5)工地的储油罐所需费用共5万元,其中供方承担3万元,需方承担2万元
2、需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若因需方付款不及时造成供方无法供应时,其责任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执行中的联系方式
1、供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需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北省霸州市信安镇杨各庄村施工工地制定联系经办人:手机或国定电话:
八、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需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供方:
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