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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撤销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 证 :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 套,双方已签订《北京市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定金:(人民币)
2、乙方已缴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3、乙方另付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提交办理解除买卖合同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1 / 2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居间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 证 :
月 身份 证: 年 2 / 2
篇二: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 证 :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
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
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
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
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
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
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
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 贰 份,乙
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
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 证 : 身份 证 :
年月日
篇三:新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声明书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声明书
买方 向卖方购买位于乐昌市路(街) 的房屋(以下称该房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该房屋购房合同(合同编号为: )并向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预售登记手续。
现因买卖双方之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买卖双方同意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撤消该房屋的预售登记。若因此引起产权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等,概由买卖双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买方当事人(签名):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
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卖方无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作者: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涛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
XX年4月,姜卓与张升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
同》,约定姜卓购买张升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天地小区两居室
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人民币108万元。
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姜卓以商业
贷款方式购买此房,于签署本协议当日给付张升定金2万元,于
房屋评估报告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33万
元,其余购房款73万元,由姜卓所申请的贷款机构支付。贷款
期限不晚于XX年5月31日,即姜卓支应于XX年5月31日
前,支付全部购房款。张升在XX年5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姜
卓。
协议签订后,姜卓依约于XX年4月22日向张升支付了购
房定金2万元;于XX年5月11日向张升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32万元,同日,张升将房屋交付姜卓,姜卓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此后,贷款银行以姜卓无北京市常住户口为由,不予办理
商业贷款。姜卓为了履行剩余74万元付款义务,决定另行筹措
资金改由现金形式支付,并于XX年6月25日电话通知张升,
张升表示同意。
XX年7月13日,姜卓通知张升办理收款、过户事宜。但
张升却以姜卓延期付款已经违约在先为由,提出解除合同。XX
年8月28日,张升向姜卓发出《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以
姜卓延期付款为由再次提出解除合同。
鉴于双方坚持己见,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姜卓委托北京市正
海律师事务所韩涛律师,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案件
提交
【仲裁庭意见】
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
1、姜卓因自身原因未能办理贷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XX
年5月31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张升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无合同与法律依据。
2、张升请求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
九十四条第三项有关合同解除的条件,不予支持。
【裁决结果】
1、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姜卓于仲裁裁决书送
达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升支付购房款74万元,张升拒不接受的,
姜卓应立即办理提存公证。张升配合姜卓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
续。
2、姜卓向张升支付违约金4800元。
3、驳回双方的其他仲裁请求与反请求。
【法律分析】
一、《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卖方行使法定单方解除权的条件是否
成就。在此,我们简要回顾一下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所谓“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
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规定了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类:
(一)约定解除,它包括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了合同解除条款。如合同约定,违约方以支付
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
2、在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二)法定单方解除权,即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
况: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张升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条件与程序
就本案而言,张升认为姜卓迟延履行付款义务,但是合
同未约定在此情况下张升拥有合同解除权;故张升只能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行使法定单方
解除权。
该条规定的单方解除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一方具有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合同主要义务;
3、经另一方催告;
4、迟延履行的一方在被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另一方在催告之后,并
不立即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应当在催告之后,经过一段
合理的期限,以使迟延履行的一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履行其主
要债务。在满足上述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后,张升还要依据《合
同法》第96条规定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本案中,鉴于张升在双方变更付款方式后,并未明确向
姜卓催要欠款抑或给姜卓合理的时间去履行付款义务,不符
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单方解除
权的条件,故张升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三、姜卓收到张升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提出异议的期限。
姜卓收到张升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后,如果不在三个月内及
时提起仲裁申请,有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丧失胜
诉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一方依据合同或者合同法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
当事人后,对方当事人行使异议权的期限有两种情况:
(一)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异议期限。如果一方当事人
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
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简要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合同法立法目的是维
护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十分严格,当事人不能随意主张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行为。
篇五: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房屋抵押) 致卖方()、中介方(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通知人与卖方 经中介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磋商,于XX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00××,以下简称《合同》), 现因卖方和中介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买方所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导致房屋在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止不能顺利过户,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现就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特致函如下:
XX年×月×日,通知人与卖方及中介方签订《合同》时,在中介方的当面追问核实下,卖方隐瞒了出售房屋设有抵押的事实,并和通知人签订《合同》,通知人事后才得知该房屋设有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四十九条第一款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之规定,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大事项、房屋存在抵押无法过户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现通知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现通知人正式通知卖方及中介方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至卖方及中介方的当天,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就买方已经缴纳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及中介佣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的返还事宜,买方愿意和卖方及中介方友好协商。如未能按时顺利解除合同返回定金及佣金,我方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实际违约责任,届时各方必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篇六:重大误解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及时撤销
重大误解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及时撤销 发布日期:XX-11-29 作者:王树德律师 /ziliao/
法律提示:
由于我国法制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广大公民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重大损失。就拿下面的案件来讲,李某如果在XX年6月15日之前提起撤销权或者变更合同的诉讼,那么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但是李某却错失了挽回损失的最好机会。
在此,本律师告诫正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可能从事房产交易的读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多学多问,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或者最大限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11月26日上午9点,李女士很急切得来到振邦律师事务所亲自找到本律师,对其面临的房产纠纷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案情大致如下:
李女士父亲(下文称李父)打算将其名下的一套央产房转让,后全权委托李女士办理出售事宜。XX年6月15日,
李父通过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款总额75万。李女士及李父不知晓央产房上市的途径,也不知道如果央产房超标需要补交差价款的情形。买受人赵某要求在对合同进行补充:如果出现超标,超标款由出卖人即李某负担。李父即李女士未加思索便签订了合同。XX年7月初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房屋面积已经超标,后李女士被原单位告知应该补交超标款12万元。对此,李父及李女士无法接收,并要求赵先生承担所有超标款并遭到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百分之十及
万违约金。
在一审过程当中,李父的妻子马女士,以李父侵犯夫妻财产为由将李父及赵某一同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此案经过朝阳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案件结果最终确定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终审以后,赵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继续审理。朝阳法院于XX年11月13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李父违约,除支付违约合同之外支付原告赵先生违约金万。
李父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王树德律师在听取了李女士详细陈述以后,对李女士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一一做了详细解释:
1、李父的妻子也就是马女士,以侵犯共有财产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为什么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
解答: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处分房屋应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否则单方处分行为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对于物权登记的信任所从事的交易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XX年上半年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判决也无法统一,有的确认无效有的法院或者法官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近期北京市各个法院以及两个中院似乎对此达成了共识,即此类案件原则上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即判决合同合法有效,以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
2、李父及李女士不知晓央产房的上市规则,也不知道最终要缴纳如此多的超标款,很不公平,现在一审判决败诉,那么二审会改判吗?
解答:首先,对法律的漠视绝对不能使违约变成合理。根据合同内容以及履行状况来看,你们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属于显示公平的合同,为什么说显示公平呢?根据北京存量房交易的惯例来看,卖方人得到的是净得款,按照法律规定由房主承担的税费转为由买房人承担。本案当中,房屋差价款的数额为多达12万元,占房屋总价的16﹪还要多。如果
李父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知超标款如此之高,无论如何也不会签订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所以李某完全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这个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规定,重大误解以及显示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合同法》55条同时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本案当中,从XX年6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XX年11月底仍没有提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那么李父显然已经错失了行使撤销权的机会。二审当中如果以此为抗辩也难以改变诉讼的结果。
3、李父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最后建议:不放弃上诉请求,争取在二审当中达成和解。在诉讼当中不只是存在胜诉和败诉,和解也不排除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结合本律师以往的诉讼经验,二审当中达成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即使原告胜诉,还涉及到一个执行的问题,诉争房屋为房主的唯一住房,而且李父年纪较大,强制执行房屋的可能性较大。话虽如此,最好的调节结果也只能是原告承担12万超标款然后免去违约金,或者被告按照市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然后解除合同。
篇七: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版)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XX年 月 日
卖方: ___________
,
身
份
证
号
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持有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
,
身
份
证
号
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买受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层,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义务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买卖双方申明
卖方申明: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卖方确认该房地产
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冻结,无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无不良事件发生,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该房归属卖方人所有,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 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卖方对违反国家及天津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买方声明:买方对卖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卖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房价款为甲方净得价,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若交易成功则转为第一批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收据收条为准)
2、该房屋办理房产证过户前 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收据收条为准)
3、该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最后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 ___________
元
小
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收据收条为准)
第四条 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买卖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 _日内,卖方配合买方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六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本合同买卖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房屋权属转移无法办理责任
1、若因卖方原因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2、若因买方原因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定金。
二、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四、其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该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卖方(含共同持有人)自愿出售房屋申明
附件二:买方(含共同买受人)自愿买房申明
附件三: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卖方_____份,买方____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验收交接后终止。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八: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书(最新)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卖
方
(
下
称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下
称
乙
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乙
方
向
甲
方
购
买
位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壹套(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乙方在购买该房屋时向房屋中介支付了壹万元人民币(小写:¥元)作为定金,现解除此《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乙方向房屋中介主张该返还该定金。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及其他任何费用。
三、自本协议生效后,上述《二手房买卖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就《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争议已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以此《二手房买卖合同》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九: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 法定解除约定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由于出现了约定或者法定的情形,或者一方违约,导致买卖合同的解除,在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有:“
一、约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王富利律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代办事宜可以选择。可选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选。买卖双方应从其从其各自利益角度出发,将需委托的事项选择清楚。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2、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3款备齐资料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其(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定金比例不可过高。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 天内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 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如没有即划去。(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三方都须共同遵守。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但须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中介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卖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产权属情况:甲方是……人员,享有……的一个购买指标。可购买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小区住房壹套(房子楼层、实际面积、朝向、户型结构、价格、交房时间、付款方式等等均以该小区规划或开发商公布为准)。目前甲方已交报名费为人民币:……
第二条 该房屋尚在筹建阶段,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该房屋的购买对象。甲方承诺房屋转让给购买者的转让费最低为人民币:……元整(¥:……元),实际转让价格由乙方确定最新房产中介合同范本最新房产中介合同范本。乙方可赚取实际转让价格与最低转让价格的差价。目前乙方已与购买方达成协议,该房实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元),按上述约定,乙方可赚取差价为……元人民币(¥:……元)。
第三条 甲方有权确定是否跟乙方寻找的购房对象交易。甲方不得把转让费的底价(即人民币……元整)告知购买者。甲方跟购买方签约协议中的房子转让价为人民币……元整(¥:……元)。转让成功后,甲方必须在成交当日把实际转让价格与最低转让价格的差价……元人民币(¥:……元)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转让成功后,甲方和购房对象之间的任何法律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无论甲方和购房对象是否毁约(放弃房屋的买卖等等),乙方均无需退回上述实际转让价格与最低转让价格的差价即……人民币(¥:……元)最新房产中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购房对象私下交易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介绍费……元人民币(¥:……元)。
第六条 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单位及开发商因素、房屋停建等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购买房屋并且甲方需退款给购房者的,本协议自动失效。按本条解除协议时,乙方应把实际转让价格与最低转让价格的差价即……元人民币(¥:……元)退还给甲方且不支付利息。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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