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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______总价款为:_______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1)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_____提供,包装费用由______承担。
(2)甲主产品的运输由______办理,运输费用由______承担。
(3)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____办理,保险费用由_______承担。
(4)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_______承担。
(5)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3)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______天内付清。
(2)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3)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买方:______
供方: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Z20____________ 需方:江西省________ 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
签订时间:20____年6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20____年8月31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需 方
单 位: 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单 位: 江西省天琪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邓州 地 址: 抚州市临川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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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国际货物买卖规则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买卖、运输、保险、支付
【提示】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原则、规则、规章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法人和自然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和国际惯例。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规则
(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2010”)—国际贸易惯例
1.主要内容的分析和记忆——归类比较记忆(清关手续、风险、交货义务的地点、运输、保险)(口诀:清风货运保)
【提示】运输包括两个问题,即运输费用的承担和运输方式。
Ex works(工厂) carrier(承运人) alongside (旁边)ship (船)free(自由的) board(甲板) freight(运费) cost(成本) insurance(保险) Carriage(运费) Place(目的地) At Terminal(终点站) Delivered(交货) Duty(关税) Paid(已经支付完毕)
名称
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
运输费用
运输方式
保险
出口手续
进口手续
EXW工厂交货物(买受人义务最多)
卖方工厂
卖方工厂交货时
买方
各种
(买方)
买方
买方
FCA货交承运人
交承运人
向承运人交货时
买方
各种
(买方)
卖方
买方
CPT运费付至
交承运人
向承运人交货时
卖方
各种
(买方)
卖方
买方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交承运人
向承运人交货时
卖方
各种
(卖方)
卖方
买方
DAP地点交货
指定目的地(不卸货)
目的地交货时
卖方
各种
(卖方)
卖方
买方
DAT终点站交货
指定终点站(卸货)
终点站交货时
卖方
各种
(卖方)
卖方
买方
DDP完税交货(出卖人义务最多)
指定目的地
目的地交货时
卖方
各种
(卖方)
卖方
卖方
FAS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边交货时
买方
水运
(买方)
卖方
买方
FOB船上交货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交货时
买方
水运
(买方)
卖方
买方
CFR成本加运费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交货时
卖方
水运
(买方)
卖方
买方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交货时
卖方
水运
卖方(默认投平安险)
卖方
买方
主要归纳:EXW/DDP FOB/CFR/CIF DAP/DAT CIF/CIP
(1)清关手续(原则上卖出买进,只有两个例外,EXW,DDP)
(2)风险在装运港装上船(完成装船/完成交货)时转移的术语:FOB/CFR/CIF
(3)卖方不负责运输的术语——E组、F组;后面跟的地点是装运地。
卖方负责运输的术语——C组、D组。后面跟的地点是目的地。
例如:术语后面的地点FOB(青岛) CIF(青岛)
(4)只适合于海运(水运)的术语:FOB/CFR/CIF/FAS
(5)卖方有义务投保的术语:CIF/CIP
★★★对2000年贸易术语的主要修改:
(1)新的分组方式: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2)适用范围:国际贸易——国内贸易;
(3)规定买卖双方在选择使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任何术语时都需要将“Incoterms2010”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作为后缀或者术语选择的必要构成要件在合同中说明;
(4)对“以船舷为界”的调整;
(5)赋予电子讯息与纸质信息同等的效力。
【例题·单选题】中国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出口一批农产品,CFR价格条件。货装船后,乙公司因始终未收到甲公司的通知,未办理保险。部分货物在途中因海上风暴毁损。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1-41)
A.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因此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B.该批农产品的风险在装港船舷转移给乙公司
C.乙公司有办理保险的义务,因此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D.海上风暴属不可抗力,乙公司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CFR术语。
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意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的。保险应当由买方办理,所以,卖方在装船后应当给买方以充分的通知;否则,因此而造成买方漏保引起的货物损失应由卖方承担。本题中,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例题·不定项】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关于CIF贸易术语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1-99)A.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B.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应由A公司负责海运运输D.应由A公司购买货物海运保险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CIF”术语。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依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意为“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在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选项C、D正确。在CIF下,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并办理运输中的保险,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险别。
【例题·多选题】中国甲公司向波兰乙公司出口一批电器,采用DAP术语……(2016-1-80)略。
【判断】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术语项下,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完成交货而不是货交第一承运人时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承担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输费用。( )
『正确答案』错误。『答案解析』通则2010下的FOB术语,买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但货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风险即转移,而非越过船舷。
(二)★★★★★《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公约的适用范围问题
积极条件:适用公约的合同
(1)营业地标准:当事人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即使当事人国籍相同,但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也属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2)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适用:如果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则即使双方或一方营业地不在缔约国,仍适用公约。中国对此提出了保留。
消极条件:不适用公约的合同
(1)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2)经由拍卖的销售;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6)电力的销售。
(1)由买方提供制造货物的大部分原材料的合同,如来件装配合同、来料加工合同等;(2)供货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合同,如咨询服务合同等。(以劳动服务为主的合同)
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
(1)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2)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3)卖方对货物所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1.★适用方面特殊的任意性(可以修改公约,可以排除公约适用,可以选择贸易术语)
被选择的贸易术语优先适用,选择贸易术语不等于排除适用公约,符合其适用条件的,则公约可以作为贸易术语的补充适用。
(1)营业地标准:
(2)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适用:(不满足营业地标准)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规则)
(1)要约的规则
导致要约失效的主要原因:被撤销而失效、要约过期而失效、遭到拒绝而失效等。
(2)承诺的规则:
a.变更——实质性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区别
实质性变更:时间、地点、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争端解决和违约赔偿。
非实质性变更:其他。
b.逾期——因传递延误和非因传递延误而逾期
逾期承诺
原则上
要约人可采取的对抗措施及后果。
因受要约人自己迟延而造成
无效
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接受该项承诺,则该承诺有效。
因为传递中的延误而造成
有效
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经失效,则该承诺无效。
3.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质量担保义务
货物的质量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规定的相符。具体是指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若合同对前述问题约定不明,则应满足下列条件:①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②适用于特定目的;③与样品样式相符;④达到同类货物通用的包装要求或是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
卖方权利担保义务
①所有权担保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②知识产权担保:卖方的货物,必须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但此担保受到限制
第一,地域限制。第三方只有依据以下法律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要求,卖方才承担责任:A.依据货物的预期转售地法律;B.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第二,其他限制: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C.买方在知道第三人的权利或要求后,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
★买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的情形:卖方提前交货;拒收卖方多交部分的货物。
买方的义务:接收和付款。接收不等于接受。
(2)货物的检验(2008-1-4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规定:
①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②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③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无合理机会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4.风险转移规则
正常情形
合同涉及运输
(1)若卖方无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转移给买方;
(2)若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起风险转移;
(3)运输途中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由买方承担。
合同不涉及运输
从买方接受货物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风险由买方承担。
违约情形
(1)如果买方不依《公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接收货物,则自货物交其处置而其不收取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2)对于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在订立合同时,如果卖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风险由卖方承担;(3)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4)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虽有上述风险转移的规定,但买方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采取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5.违约补救—买卖双方的补救措施
交付替代物和宣告合同无效是以卖方根本违约为前提。
(2)其他有关补救方法
分类
内容
中止履行或称预期违约
①其适用条件:必须是被中止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被中止方当事人必须在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方面表明他将不能履行合同中的大部分重要义务;
②对应措施:中止履行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以通知,如果对方及时提供充分的担保,则应继续履行,否则,可以进一步宣布解除合同。
损害赔偿
是公约违约补救制度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方法,买方或卖方所进行的其他补救,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如宣告合同无效,虽已终止了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其中受损害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并不受此影响。
支付利息
是指拖欠价款或其他金额的一方当事人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支付利息有两种,一种是货款的利息,另一种是拖欠金额的利息。采用了支付利息的补救办法后,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6.货物保全
(1)保全义务的前提:
卖方保全货物的条件:买方没有支付货款或者接收货物,而卖方仍拥有货物或者控制着货物的处置权。
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买方已经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
(2)保全的方法:保存或必要时变卖。
(3)变卖货物的前提: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方。例如:买卖水果合同。
【判断】加拿大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和营业地在加拿大的乙公司订立的船舶买卖合同应适用该公约。( )
『正确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船舶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判断】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于在运输中销售货物的风险,原则上是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 )
『正确答案』错误。『答案解析』原则上,运输途中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由买方承担。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1-80)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的合同、风险转移。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公约》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未要求其出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公约》第42条规定了限制标准:第一,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向不指明的转卖地转卖的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即,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本案中,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并不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所以,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法律提出的。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约》第68条的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权利担保义务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用分析 031107115朱杰 摘 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一般权利担保义务和对货物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义务两个方面。卖方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虽然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但卖方必须承担对货物的权利,担保这项默示的合同义务。
关 键 字 卖方买方权利担保义务
内 容
为了建立新的国家经济秩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照顾到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制定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规则,以减少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1968年,国际卖贸易委员会下的国际货物买卖工作组在对以上两公约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草案。该公约草案于1980年3月,在由62个国家代表参加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正式通过。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卖方对货物的担保权利义务包括对一般权利担保义务和对货物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义务两个方面。下面将会分别从这两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 卖方的一般权利担保义务
卖方的一般权利担保义务指的是卖方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合同根本上就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出卖人的这项义务也就是其一项最基本的义务。这里所规定的义务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即使合同中对其未作约定,出卖人也必须履行。除另有规定外,在任何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一项默示的义务(即无论合同是否约定,都应当承担的义务),保证他享有出售该项货物的权利。并且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不存在任何订约时未曾告知买方的担保权益,从而使买方能安稳地占有货物,不受他所不知道的第三人的干扰。
具体说,卖方一般权利担保义务保证义务包括:1.卖方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必须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如果卖方作为代理人替货主出售货物,即是卖方具有处分权的情形。而卖方将其合法占有或者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作为出卖的标的物,或者出卖自己只有部分权利的标的物,如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都是对此项义务的违反。2,卖方应当保证标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张的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
二、 卖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所谓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有义务保证,对于其向买方交付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地域性、独占性等特点,其权利人的专有权被他人侵犯的机会和可能性比物权等权利大的多、普遍的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旦第三人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基于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权利或要求,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或转售就会受到干扰,因为第三人可能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买方使用或转售货物,而且还会要求买方赔偿因侵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规定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对保护买方的利益非常必要。
国际货物买卖中知识产权担保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货物买卖中的知识产权担保
在国内买卖中,一般只涉及到侵犯本国所保护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在国际交易中,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还涉及到卖方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像进口国或转售国。国际买卖也因此比国内买卖要复杂得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第三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就货物主张权利或要求的情形可能出自以下几种原因:
a、卖方交付的货物是没有得到作为专利技术拥有方的第三方许可而制造的; b、卖方交付的货物冒用了第三方的商标。或即使卖方使用的是自己的商标但因未在销售地国登记注册,而被第三方在该国抢注的;
c、卖方交付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其他知识产权如版权等。或在保护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的国家,卖方未经第三方许可而冒用的。考虑到实际交易中的情况复杂,也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买方滥用权利,就买方行使权利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
1、时间限制条件。卖方只有当其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请求时,才对买方承担责任。
2、地域限制条件。卖方并不是对第三方依据任何一国的法律所提起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都要向买方承担责任,而只是在下列情况下才须向买方负责:(1) 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知买方打算把该项货物转售到某一个国家,则卖方对于第三方依据该转售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2)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也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3、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则卖方对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如果第三方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是由于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图案或其他规格为其制造产品而引起的,则应由买方对此负责,卖方不承担责任。
5、在卖方应当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情况下,若买方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会对货物提出基于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而不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那么买方就丧失了要求卖方对其承担责任的权利。除非买方对未及时通知卖方能提出合理的理由。
(二)、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担保
在当今国际技术贸易中,许可证贸易无疑是使用得最广泛和最普遍的一种贸易形式。出让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提供技术,而受让方则是支付技术的酬金。许可证贸易中的出让方和受让方与普通商品贸易中的卖方和买方相比较,有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在货物买卖中,卖方要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同样许可证贸易中,出让方也应对其出让的技术及其技术的使用权向受让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但是许可证贸易比普通商品贸易涉及的范围更广,合同执行的时间更长。特别是许可证贸易中,受让方取得的是技术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此,许可证贸易中出让方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也有别于普通货物买卖中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在技术贸易尤其是许可证贸易中,第三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就技术贸易的标的主张权利或要求可能出自以下几种情况:
a、出让方提供的技术是通过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其根本就没有处分权,也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该项技术的;
b、出让方虽是技术的合法拥有者,但却与他人签订了独占或独家许可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该项技术的使用权在合同约定的地区和时间内就不得再次成为其他许可证合同的标的,但出让方违反此项义务的;
c、有权实施该项技术的一方出让该技术未得到技术所有人授权的;
d、出让方的专利是从属专利,实施该从属专利应当取得相应的基本专利专利权人的许可。但出让方出让该从属专利时,没有得到基本专利专利权人许可的; e、出让方提供的技术侵犯他人在先的其他知识产权的;
f、出让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或商标属于共有知识产权,出让时未经其他知识产权共有人许可的。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出让方因其对技术的垄断或领先往往占有优势,因此受让方所在国往往制定强行性法规以保护本国利益。在第三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就技术贸易的标的主张权利或要求时,出让方就应当向受让方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责任。
(三)、其他知识产权担保
(1) 版权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担保
在版权贸易的许可证合同中,必须要求许可人保证其所许可使用的作品中,不包含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这一条款中还应写明:如果日后发现有这种内容并引起被侵权人的诉讼,应由许可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被许可人可能因此受到的损失。当然,比“非侵权担保”条款更重要的'并作为这种担保的基础的是许可人应保证他是有权许可使用作品,并签订许可合同事宜的人。
(2) 公司出资入股中的知识产权担保
公司法规定,股东既可以用货币或实物出资,也可以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于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公司法还规定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
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由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公司的出资入股,在核实资产时知识产权担保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一般说来,出资入股者应提供下述担保:
1.合法性担保。出资入股方应保证自己是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真实权利人,不存在假冒、剽窃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该权利的情况。
2.独立性担保。出资入股方应保证自己的专利技术不是从属专利,使用该技术不必再经第三方的许可。如果出资入股方事先说明其专利技术实际状况,比如说明在其之上存在基本专利的则例外,但是这种情况要在资产作价时予以考虑,有可能会降低其作价。
3.出资入股方还应保证在其出资入股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之上不存在其他权利,比如质押权的情况。
三、权利担保义务的运用分析
(一) 国际货物贸易中权利担保义务的必要性
权利担保义务是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公约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原因在于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是无瑕疵所有权的货物。货物买卖交易不仅需要转移货物的占有权,而且还需要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从卖方购买并收取货物,有权对货物享有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因此,卖方有义务保证其所交付的货物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1)权利担保义务对于减少买方因货物纠纷而产生的损失非常必要。在货物贸易中,涉及货物权利担保纠纷之后,可根据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来减少买方的损失。卖方有义务对该第三者提出起诉,或对第三者的控告出庭应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规定由卖方承担诉讼费用;卖方如发现有可能引起担保权利诉讼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采取相应的对策,这样就能减少买方因权利担保纠纷产生的额外费用而造成的损失。
(2)权利担保义务对于明确国际货物贸易中产生的权利担保纠纷的最终责任方非常必要。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可能既没有侵犯卖方国家所保护的工业产权,也没有侵犯买方国家所保护的工业产权,但由于买方把这批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 美国科威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卖方: 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强久自行车QJ-20_32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1)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200。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强久自行车公司_号库房。
5、交货日期:20_年12月05日
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包装方式: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单价:57美元;总价:11400美元。
2、 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____;
(2)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
(3)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10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10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1、5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10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1、5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7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_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 份,分送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美国科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
乙方: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编: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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