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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销售合同注意事项

2022-03-29 1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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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软件开发合同注意事项

软件开发委托开发软件合同

委托开发软件合同

从软件开发者手中获得软件的方法主极三种;第一,从软件开发者取得软件使用许可,获得软件的使用权;第二,从软件开发者那里全盘买下软件有磁的财产权;第三,通过委托软件开发者开发某一软件从而获得该软件的使用权,或者该软件版权的所有权。

委托开发软件一般是应用户(委托方)需要,编制适用于其生产或经营特点的软件,这种软件一般在市场上习不到或在市场上买到需经修改后才能使用,但是该客房没有开发或修改软件的能力,必须委托一定软件中其他具有开发、修改软件能力的机构从事该项工作。被委托方虽然是开发软件方面专家,但他可能对委托方所从事的行业或具体的生产或经营特点、方式了解甚少。因此,双方签定的软件合同就有许多总是需要明确。

一、委托开发软件合同中的主要问题

1.在完成软件开发后,被委托方认为应增加开发费用

委托开发软件合同通常是根据所需开发软件的难易程度计算费用的,但也有是根据开发软件所需要的天数或编程行数计算费用的。而签定合同时开发费用是被委托方根据初步分析计算出来的,这种初步分析往往与实际所开发软件的难易程序、所需天数及编程行数有的误差。加之被委托方在对开发费用报价时多少怀有投票拉生意的心理,在符合同时报价偏低;同时,随着委托人对软件功能的要求不断增设或对软件范围认识的扩大,有可能造成在完成软件开发后,实际所需的开发费用高于合同规定或估算的费用。

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软件的开发

被委托方在计算开发软件所需时间很可能有较大的误差。加之被委托方对开发时间的估量也多少怀有拉生意的,所以一般合同完成时间偏紧,实际很可能延迟完成。而对委托方来说这咱延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例如委托方将把需要开发的软件用于一套新的计算机系统,并且按照委托开发软件合同认定的完成时间提前购置了一套计算机系统,如果软件开发方未能近期完成,这就意味着该套计算机系统将闲置,如果委托人是借助软件开发方未能按期完成,这就意味着该套计算机系统将闲置,如果委托人是借助软件开发进行新的生产或经营活动,而软件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就意味着委托人将受到一定的损失。

3.软件功能等方面的质量未达到委托人的要求

对委托开发软件合同来说,这是一个经常发生问题。因为从计算机软件技术角度看,在委托合同中对所开发软件的各方面质量作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是非常困难的。而通常委托人认为所开发的软件不应存在有任何错误,由于这些原因,委托人经常认为被委托人开发的软件未达到他所预期的质量。

4.合同对所开发的软件的版权规定不明确

按照版权法,软件版权是一种由许多分项权利集合组成的财产权,它包括对软件的修改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和出自发行权等等。如果委托软件合同对这些权利的归属规定不明确,有关的纠纷就容易发生。

从上面几个问题可以看出委托开发软件合同订得否妥当,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双方是否考虑周密,对委托开发软件本身能否顺利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委托开发软件合同主条款

1.前言

合同开关部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及主要营业地的具体地址,确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2.委托开发程序的名称和有关技术的标准

在此行款中应确定以下内容:第一,委托开发程序的名称;第二,委托开发程序所适用的计算机机型;第三,编译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语言;第四,委托开发程序功能要求,例如响应时间、处理能力、排版格式和输出、输入媒体等。

3.软件开发计划

此条款主要是明确被委托方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工作时间,以及被委托方应每隔一段时期向委托方通报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

4.软件的交付

此条款应确定被委托在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后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所开的软件给委托方。如果合同规定与所开发软件有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委托方,对被委托方来讲非常有必要将计算机程序以及其文档方为两批交付。第一批可以包括用户手册等委托方检验软件时必需的文档,而其他程序设计的文档,特别是源码应在第二批交付。宋能够有效地保障被委托方能近期收到价款,并且也能保证在委托方基本履行合同前不使程序设计文档失密。

5.软件检验和接受

此条款对委托开发软件合同双方都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如何确认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委托方在收到计算机程序以及第一批文档后多长时间内完成对软件的测验,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有权以计算机程序质量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为由,要求被委托方对程序进行修改使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对程序进行悠的费用应哪方负责。

第三、被委托方应在多长内完成修改程序的工作,并且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修

改后的软件交会给委托方。

第四、委托方收到修改过的软件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完成第二次测验,并应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应将第二次测验的结果通知被委托方。

第五、如第二次测验计算机程序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方是否有权拒绝拒绝接受程序,交且是否有权要求被委托方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条款进行赔偿。

第六、如果委托方要按期将首次或者第二次测验的结论通知被委托方,是否可以视为委托方已接受被委托方开发的软件。

第七、如果程序文档分为两次交付,在委托方实际接受软件后多长时间内被委托方应将第二批文档交付给委托方。

6.价格、支付形式方法

此条款首先应确定委托开发软件的总价为多少,以及支付币种;其次应明确此总价是否包括被委托方开发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支付开式可以分为总会形式(即一次付清全部价款),分期支付形式(即按一定的百分比分几交付清价款),以及按提成费支付形式(即委托方按所采用软件技术而获得利润的一定比例按期支付)。最后确定支付的方式,是电汇还是信汇等。

7.保护条款

此的作用是保证委托方不陷入不必要的侵权纠纷之中,并且保证不因侵权纠纷而受到任何损失,因此,此条款确定以下两个内容。

第一、如果合同规定软件版权归被委托方,委托方只有使用权,在此条款中被委托方应向委托方保证他是所开发软件版权的合法所有人,并将软件使用权许可给委托方。如果合同规定软件版权归委托方,在此条款中被委托方向委托保证他所交付的软件是其独立开发的。

第二、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所开发的软件侵犯他人版权时,应由被委托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8.软件版权的归属

软件版权的归属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是软件版权归委托方;其二是软件版权归被委托方。但是实践中软件版权的归属是一个比较难处的问题,作为委托方,以下三方面的因素促使其认为必须掌握软件的版权的归属权:第一,支付了许多费用后只获得对软件的使用权,而且版权对软件的使用权还有许多的限制;第二,掌握了软件的版权就可以免除对软件使用、修改、转让等方面的法律限制,同时也可以任意将软件转让第三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从而获得一定的营利;第三,掌握软件版权就意味着控制对软件的使用,从而委托方可以通过对软件技术的使用的控制防止竞争者获得其投资开发的软件技术的使用权。反过来,对被委托方来讲,控制软件版权更为重要,因为这样,委托方没有限制地使用委托开发软件中的若干例行程序即构成软件版权侵权。在因此在实践中不乏委托开发软件因合同双方在软件版权归属

问题上争执不休而最终无法达成协议的事例。如遇到这种情况,实际上可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即软件版权归委托人,反过来委托人给予被委托人在一范围内使用软件的许可,如允许被委托人使用例行程序开发其他软件等,由此双方都能各得所需。

9.保密条款

此条款主要是规定双方应负什么的保密责任。保密条款在合同中十分,一方面软件的源码及程序流程图等对合同双方都是专有技术(Know-How),另一方面委托方为使被委托方能开发出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常常将一些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信息告诉被委托方,所以,合同双方都需要对有关的作息予以保密,并且保密的时间可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10.索赔条款

该条款主要规定如果被委托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软件时应如何赔偿委托方损失,以及如果委托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价款时应如何赔偿被委托方损失。

11.不可抗条款

本条款是为了明确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逆转的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等,以至于合同一方无法履行义务时应如何免责。

三、合同的形式和文件的权利归属

在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时,其文件的著作权问题非常重要。

委托开发合同特别是以编制特定分系统、了程序为目的的软件时,按照合同规定作成的文件,程序的著作权可视为物权转让给委托方。

在承包型委托合同中必须注意的是软件开发公司从用户或计算机厂家接受编制特定应用程序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文件资料和应用程序,因接受新的委托时,可以将已有的程序编集改编作成新的程序出售,这些大量的例行程序,经验数据已成为自己的财产。计算机软件公司接受委托开发时,如将软件文件视为委托方的著作权,则计算机软件公司就不能制作同类软件,积累的财产有效性将会消失。因此,著作权应保留在软件公司。供给使用者的只是固定在储存媒介上的二进制码信息。委托单位和使用者不能再复制出售。第三者如违法复制,委托和受托双方者可以起诉。

将委托方与受托者权利义务关系在合同中条款化,明确规定著作权的归属。但在实际情况睛困难不少,例如“根据委托单位要求而编制的专用软件,其著作权应委托单位。但软件公司,对于同类型中的能用例行程序、经验数据向其他委托者提供时不受限制。此规定在本合同终了后依然有效。”这样的条款常有出现。

根据上述规定,委托单位对第三者起诉,要求著作权侵权赔偿时,鉴于条款后半部规定,因著作权不属于委托方,将导致诉讼拖延,必须视实际情况,而不仅限于合同条文的解释来处理诉讼纠纷。

四、程序编制业务的特别规定

在签订理必须明确受托者与委托者承担的范围。例如:“使用者委托编程单位开发软件的业务范围。指合同第´´①立案论证业务;②系统设计业务;③程序设计业务;④数据输入业务⑤维修业务;⑥咨询业务。”

如前所述,受托前单位接受委托的业务是②~④,但是有时①与⑥也包括在内。

在基本合同或分合同中,承担业务内容应具体,委托方受托方要分工明确,以确定责任范围。

五、与分合同的关系

由于基本合同规定了与各分合同的关系,如果分合同不成立,具体的债务关系也不成立。为了防止的业务处理上的混乱,大都制定有关分合成立的规定。例如:

“甲乙双方的分合同,在甲方将委托书交换乙方,乙方表示承诺后生效。乙方在收到委托书10日之内没有异议时,视为承诺合同。”

受托书中包括下述事项:①委托业务种类;②使用范围;③程序种类;④使用硬件;⑤交付方式;⑥交付资料的规定;⑦交付期限;⑧费用费用决定方法。若无书面记载时,则合同失效。

六、相关资料的所有权。

在分合同中带有义务性乙方(开发方)的文件,其所有权属于甲方(委托方)没有异议的,问题的焦点是原程序清单。应用程序在对外承包时,由于在提交目标程序(机器语言)的同时而提交了原程序清单,这时就存在累积的例行程序著作权转让问题。

与硬件接近的操作第统(OS)程序所有权应该如何处理?观察(OS)程序的交易状况可见,乙方为有名企业时将大量技术秘密作为交换条件,也可以技术秘密不分开,办按硬件上进行复制的形式一次行政收使用费,原程序清单不公开。

反之,在硬件公司要求下,承担(OS)开发的单位有义务提交原程序清单。在以版权转让为前提的许可证贸易中,不得向其他单位出售同种程序,这时提交原程序清单是必须的。

程序清单以对于以后更改改编译系统、分析程序是必须的文件,著作权者当然应该持有。如果没有程序清单而仅接受二进制代码,不能完全支配作为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原程序清单是软件公司在编程序阶段作成的,而不是将目标程序反汇编所作出的清单。

七、程序本身的权利问题

在前叙权利的归属问题中。程序本身除了有版权保护外,还必须考虑到有可能受到专利权保护。合同往往作如下规定:“乙方(受托方)在履行本合同或分合同时制作的程序和有关文

件,在与三者在工业产权或版权上发生纠纷时,必须作为乙方责任来处理,但是在其原因是由于甲方提供资料而引起的,双方按比例分担责任。”

八、关于编译问题

即使版权属甲方委托方)所有,著作权人身权仍属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人身之一同一性保持权不属于委托方,这将妨碍甲方编译,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

“甲方(委托方)可以编译本合同及分合同作成的计算机程序。”

版权被保留在受托单位时,委托单位为了享有自由编译权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可以改编,因为改编权只有著作权者才拥有,编译的界限较难区分。如较广义地承认,则变为允许原程序流通,对权利者带来不利,帮合同必须注明:“前项的编译,不能变更程序处理业务的内容、使用硬件和使用单位。”

九、保密义务

这与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无关,因甲乙双方通常者要求规定保守计算机程序技术秘密的条款。应该手足之情的内容包括受托公司的软件秘密,委托单位的业务内容及使用秘密,在受托方制作庆用程序基本规格书时,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用户的营业系统、工厂生产系统、会计处理等方面的企业机密。这些保密做不到就不可能委托编制业务用软件。另一方面,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只有许可使用权时,在计算机程序中与著作物一样积累了大量技术秘密。委托单位向第三者泄露Know-how时,二进制码存贮在硬件中流通时不能说是程序公开,但是目标程序公开后容易被第三者复制,知必须注明保密,合同条文为:

“委托方在本合同及分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其后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开发内容。”

第二篇:软件买卖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

计算机管理系统买卖合同

买受方:(甲方)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帐 号:

卖受方:(乙方)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知识产权有关部门规定,就甲方向乙方 XX计算机管理系统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一. 合同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XX软件:(相应模块)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软件的相关需求。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相关需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书中规定的内容。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过程(包括项目进展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积极的配合修正和改变。

4. 甲方应负责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本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项目的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5. 甲方须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协调及实施工作。

6. 甲方须指定最少一名系统管理员(电脑专业中专以上),由乙方负责培训,并自始至终参加整个项目的实施和培训过程。

7. 甲方须提供培训场地,安排受培训人员(每功能至少保证两人),与乙方共同建立培训网络、确定培训日期,所有电脑操作人员上岗前须通过乙方的考核。

8. 甲方系统环境现状符合乙方软件稳定、正常运行,甲方服务器系统安装WIN2000系统,站点端安装WIN98或WIN2000系统,网络现正常运行。

9. 甲方按照乙方软件具体书面要求,完成数据编码工作并进行录入,配合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10. 甲方须配备MODEM和能直拨总部的直线/分机电话,或者提供Internet网络环境,便于乙方对系统进行远程维护。

11. 由于XX软件实施的特殊性,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将来售后期间)的工作场地和食宿。

12. 对于本合同所涉及的接口(如电话等),甲方须积极与相关厂家进行协调,并在项目实施前或实施中提供准确、必要的技术参数,如未在上述期间内提供,工期可相应顺延。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对XX软件系统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完善性负责。

2. 乙方应根据XX软件的详细功能书,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内容。

3. 乙方应满足甲方对软件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对现有软件不能满足的事项进行耐心解释。对有可能影响进度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延期和延期的具体时间。

4. 乙方应负责本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培训甲方的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使甲方在项目验收后有能力使用、维护和管理。

5.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制定并推行使用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管理方式。如果需要可向甲方提供业务单据、报表的样本。

6. 乙方有权对售出的给甲方的软件使用,提出自己成熟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但甲方是否更改最终以甲方意见为准。

7.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口头、文字及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甲方的经营数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8.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相关资料只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但对该内容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乙方在收到甲方《进场日期确认函》后,应按时派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培训和开通工作, 并和甲方及系统集成方相互配合,以确保系统一次性全面开通。

10. 在系统试运行的前7天内,乙方工程师应24小时在XX现场指导,随时监控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11. 自系统第一个模块试运行之日起,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系统维护工作。内容包括:每天24小时远程维护;定期地到现场回访,察看及改善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

12. 在一年的免费维护期内,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升级。维护范围仅限于乙方编制的软件。如果由于甲方的需求有原则性的变动而需对软件进行修改不在免费维护的范围之内,如甲方确有需要,双方需另签订合同。

四. 项目的实施

为了高质量的系统实施,确保软件一次性开通成功,双方须紧密配合,遵守以下实施步骤:

1. 合同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填写《XX工程环境及进场计划表》与乙方;乙方提供软件系统安装的基本资料,如《XX电脑系统实施进度计划表》、《系统需提供的初始数据》等,便于甲方尽早做好准备工作;

2. 在XX系统试运行前1个月,甲方向乙方发预进场通知书,并准备软件运行的环境。乙方确定实施项目组及项目实施人员,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工程实施计划。

3. 在XX软件运行环境准备完毕(布线可在实际试运行前完成),甲方书面向乙方发送最终《进场日期确认函》。

4. 乙方实施工程师进场时,须带上安装光盘等相关资料,到用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5. 乙方按照《系统培训提纲》进行应用软件系统的操作培训,要求每一模块至少有2人能熟练操作,并填好《培训签到表》,如有可能请用户填写《培训签名详表》。在培训结束前对每一位操作员进行考核。

6. 培训期间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乙方根据用户需求完成对系统参数的设置、各种接口的调试及账单的设置,协助用户录入XX相关数据,保证XX运行的各项初始数据在试运行前准备就绪。

7. 在系统培训完毕、试运行前,由XX项目负责人安排一次协调会,要求XX相关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参加,及时了解用户对软件的实际需求。

8. 系统试运行时,乙方人员与用户紧密合作,主动跟班,及时解决问题并纠正错误,协助用户核对各种报表等。

9. 系统跟班结束前三天,乙方向各使用部门发放《XX系统各模块验收表》,要求用户各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次验收意见,并由乙方对用户新提出的或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修改,并请用户签字确认。

10. 项目基本结束前,甲方应做好系统的备份工作并确保远程维护的正常开通。乙方提交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备份等资料,并经用户签收。

11. 在维护期内,由乙方公司向用户发送《告用户书》及《工程质量调查表》,以对工程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跟踪。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现乙方软件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维护。

12. 在一年的免费维护期内,甲方应出具最终的系统书面验收报告,否则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对待。因用户原因未能使用或未能全部使用的模块、功能,也以甲方验收合格对待。

五. 软件版权的保护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应用软件(包括程序、技术资料、使用手册、系统结构)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正式享有软件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转让或出售本XX软件。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经国家认可的正版软件,且功能无任何限制,且保证合法拥有该软件的知识产权,因知识产权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除非本合同指明,乙方不提供其它的任何系统软件。

六.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 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款 % 预付款共元.

2. 软件安装、调试和培训完成,正式上线使用无异状 天后付总款 %共(¥元).

3. 剩余总款的 %共(¥ 元)在软件正式使用无异状 个月后付清.

七. 施工期要求

乙方保证在甲方正常施工条件下,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培训和系统切换工作。

八. 违约、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协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

2. 如软件正常使用60天后,甲方未付款,乙方有权终止甲方使用的乙方软件,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付完全部款项之后,乙方无权终止甲方使用的乙方软件,如有此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3.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4. 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每天计算。

5.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或某些软件模块没有使用,甲方仍须在合同的最后付款日付清相应款项。如甲方延期付款,须另加应付款项的1%/每天的费用作为乙方的补偿。并且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前,有权暂停一切服务,且暂停服务时间也计算在有效服务期内。

6. 合同履行中如出现未包括的问题,或合同内容出现争议、修改,双方本着友好、积极、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如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业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但有关双方机密及版权的条款内容继续有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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