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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推荐6篇)

2022-03-29 12:33:1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买卖合同(推荐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买卖合同(推荐6篇)》。

第一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物料买卖合同

甲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出卖人: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重庆泉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物料,甲方确定乙方为买受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销售处理的废铝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 物料品名

1、 品名:小规格铝板

2、 规格:以现场堆放乙方现场看货为准

3、 价格:为长江有色、广东南储、上海华通三家提货当日铝

价的均价减900元人民币(甲方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定票面单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1、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

2、 装车费、运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行车协助。

3、 甲乙双方协商好提货时间后,乙方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前来提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合作要求,乙方需先交纳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少于预提货款),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预付款可抵扣

乙方应交纳的货款。如有剩余款,可累计到下次交纳金额。如合同终止,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剩余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逾期不提货的或未按提货量及时交纳预付款的,甲方可取消与乙方合作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料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在数量或重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当地法院管辖。

2、乙方授权经办人(该经办人行为有效赋予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福星路南段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合同

买卖合同

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合法性质的房屋。

预约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就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一般以“认购书”、“订购单”、“意向书”等形式表现,且多约定了定金。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状况、商品房总价款、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定金条款等内容。

购房者签订预约合同可以防止其他买家抢购自己中意的房屋,又能暂缓付款,以冷静思考或筹措资金;开发商签订预约合同可以锁定购房者,有利于按计划售房。

预售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销售合同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广义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

委托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向中介机构支付酬金的合同。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转让合同

是指经济适用房所有者将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买卖合同

是指农民将农村自有居住性房屋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对合同效力需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确认。

第三篇: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

(街)区号楼单元室房产一套,系私人产权房(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同意按新测绘面积为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交易价:人民币元整。

三、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现状,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元整。待购房款全部交齐,定金抵作购房款。

四、双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由房管局受理当日,乙方应付清全部购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将空房及房屋钥匙一同交给乙方验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担。电表止码数度,水表止码数立方,煤气表止码数立方。

六、甲方确保此房产权明确和真实并合法,无任何纠纷、无抵押和债权债务,否则出现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按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将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无权过问,并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买卖。办理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由方承担,方不承担。

八、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按成交价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及房屋钥匙后30天内将户口迁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身份证:

电话:

乙方:身份证:

电话:

甲方在庐山区八里坡安置小区有农民公寓一套(栋单元室),甲方自愿将其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付清购房款后,该房屋所有权及产权归乙方,甲方及其子女与该房屋无任何关系;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屋发票面积为准):

三、如该房屋需要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甲方及其子女应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无论该房屋价值升或降,甲方无权参与。如甲方强行收回,按双倍赔偿乙方;

五、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

六、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债权、债务无任何纠纷,如有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第五篇:买卖合同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茶叶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____

地 址:___邮码: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

乙方(供方):___

地 址:___ 邮码:___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茶叶订购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品名 名茶鲜叶

春毛茶 夏、秋毛茶 细茶小计 合计(粗、细茶)

数量(斤)

参考价格(元)

合计金额(元)

第二条 结算办法:批货批款、当天兑现。

第三条 交售地点: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第五条 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必须表里如一。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将保证收购乙方生产的低档茶,如乙方不按合同交售茶叶,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档茶叶。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 乙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第六篇:关于房屋买卖合同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主要是适用《合同法》,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而目前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定皆为禁止性规定,而不是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买卖合同的效力,而国务院办公厅的两个通知不能算作法规,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依据。

司法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适用《合同法》,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而目前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定皆为禁止性规定,而不是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而房屋出卖方在违规出卖房屋获得利益后,因土地升值、拆迁补偿等原因主张合同无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如确认此类合同无效,将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社会根基,违反诚实信用的卖房者获益,而遵守诚实信用的买房者却蒙受损失,卖方赢得了诉讼却要承担高额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而买方获得了赔偿却要面临腾房搬迁。

在我国房屋被赋予了很多社会意义,房屋不仅是居住场所,也体现为居住人的财产、社会依附关系。尤其是房屋买卖大多发生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经过多年的经营,房屋买受人对涉案房屋已具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确认合同无效意味着买受人稳定的生活将面临巨大改变,在感情上难以接受。并且大多买卖行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支付了房款,很多办理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甚至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因此,需要认真审查房屋买卖的现实情况,包括合同履行、房屋的权属、是否经过登记、有无翻建、是否具备腾房条件等。

在实践中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影响,尤其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差异受到的损失,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对于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利益,而恶意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形,应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决要以“有利于妥善解决纠纷、有利于规范交易行为”为指导,起到制约农民审慎处分自己房屋的积极效果,以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总之,应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该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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