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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出口销售合同(范文6篇)

2022-03-09 15:03:3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服装出口销售合同(范文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服装出口销售合同(范文6篇)》。

第一篇:服装出口销售合同

服装出口销售合同范本

导语:销售人员对外必须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出口销售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服装出口销售合同范本

SHANDONG ** DRESS CO.,LTD

TEL:86-536-606**

FAX:86-536-6066**

ADD:DONGWAIHUAN ROAD ZHUCHENG,SHANDONG,CHINA

销售合同

SALES CONTRACT

买方: QINDAO **** RIYI INDUSTRY CO;LTD。 NO.XL20050705

TEL: 86 532-8576*** DATE: 2005-7-5

FAX: 86-532-8576****

经双方确认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rade Term:General trade. FOB ZHUCHENG

6)交货日期及运输方式:2005年8月30日出货18000套,2005年9月26日出货18000套。以上交期皆为出厂期。 Time of Delivery and Mode of Transportation:18000sets shipment, before 30st, August by sea. 18000sets shipment, before 26st ,September by sea. 但卖方交货的义务以在上述交货日期前收到买方按第8条的规定付款为条件。如按本合同条款运输工具由买方选订,卖方将在上述交货日期将货物备好。

However, the Seller’s obligation to deliver is conditional upon receipt from the Buyer’s payment in accordance with Clause 8 of the Contract 25 days before the time of delivery stipulated hereof, if a carrier is selected and booked by the Buyer itself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ontract, the Seller will have the commodity ready for shipment by such time of delivery.

(7)装运口岸:青岛

Port of Loading: QINGDAO

(8)付款条件: 100%不可撤消可转让即期信用证,在出货前7天收到银行正本信用证。

Payment: 100%L/C at sight,irrevocable and transferable.Have to receive original L/C before 7 days.

(9)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单据。

(10)风险:货物的风险在以下时候转移至买方:

a) 海运时在其越过船舷,摘下挂钩时;

b) 空运时在其已交空运承运人或代理人保管时;

c) 铁路运输时在其已交铁路保管时。

Risk of Loss: The risk of the commodity shall transfer to the Buyer:

a) When it has passed over the rail of the vessel and been released from tackle in case of shipment by sea.

b) When it has been delivered into the custody of the air carrier or agent in case of shipment by air.

c) When it has been delivered into the custody of the railway in case of shipment by rail.

(11)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异议,凡属品质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6个月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应于

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过期不受理。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理赔只限于卖方在收到买方所在地声誉良好的商检机构或商会出具的商品抽样检查报告,证明货物与合同不符后,对品质不符的货物按一比一更换或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和损坏的'范围将货物贬值,对数量不符的货物给予补足。无论哪种情况下,卖方均不对货物的可销 性

或适用性负责,也不对任何损失赔偿负责包括但又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损失,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到或将预付款汇到,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改证,卖方有权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索赔。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s shall be field by the Buyer within 3―6 month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commodity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s shall be field by the Buyer within1―3 month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commodity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Otherwise no claim will be accepted.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commodity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The settlement of such claims is restricted to replacement of the non―conforming commodity on a one―to―one basis or devaluation of the commodity according to degree of inferiority and extent of damage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or supply for the shortage in case of quantity discrepancy, after the Seller has received an inspection report on the commodity by sampling issued by a reputable commodity inspection organization or chamber of commerce at the place where the Buyer is located, certifying the non―conformity thereof. In no event shall the Seller be held liable for the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ny purpose. Nor shall it have any liability or responsibility for damages of any kind whatsoever,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ny direct, indirect or collateral damages. In case the L/C or the advance payment does not reach the Seller within the time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or does not correspond to the Contract terms and the Buyer fails to amend its terms within the time limit after being notified by the Seller, the Seller has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or to delay the delivery of the commodity as well as to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Buyer.

(12)不可抗力: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分货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不得不延期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lia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commodity under thi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13)仲裁: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产生的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得提

请仲裁。仲裁在中国进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为最终决定,买卖双方都应服从。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Arbitration: Any or 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negotiation by both parties, failing which they shall be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 in China and shall be conducted by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s of the said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award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Buyer and Seller .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by the sai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14)其他条款:在此合同期间因政府出口政策调整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则另外计算合同金额。

Other Conditions: Any increase of cost due to national policy adjustment shall be calculated anew.

买方Buyer卖方Seller

第二篇:服装买卖合同范本范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___________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____________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________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________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 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服装买卖合同范本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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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服装买卖合同范本范文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北京市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简单服装购销合同

简单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购销合同(百货)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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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服装最简单购销合同

服装最简单购销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最简单购销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店铺面积:_________

签协人:_________签协人:_________

店铺地址: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乙方运输方式:_________

运输送达地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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