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11.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11.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致:牛×× 先生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发的“××·东南郡”项目的支持和认可,我们将不断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您于2009年5月24日在 “××·东南郡” 定购了东南郡一期4号楼1单元2××室,并于2009年6月3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18××03)。按照该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放款,余款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2009年6月3日起,直至2010年月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向您发出了书面的《催款通知书》,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民币199000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