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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层)号车位。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注册号: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姓名/[企业名称]: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 小区编号为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停车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
三、甲方应于 年 月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20年,自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转让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继续使用,直到该小区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月 日)届满之日止。
五、甲方就该停车位使用权,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六、该停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在本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可将该停车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让或出租。乙方应将和他人订立的转让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如系转让,乙方应保证受让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八、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交付停车位,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天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交付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三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应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 xx日
合同当事人: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证件号: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面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鬼的那个,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位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房地产居间人),将甲方拥有的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
甲方出卖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xx。车位号:xx,用途为:xx,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中介费为人民币xx元,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及车位交付
本合同签订之时由乙方一次性将购车位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承诺即日起,将地下停车位交用昂使用,甲方将其与绿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车位购置协议及发票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所有权益由乙方享受。若合同签订之后,由于本地方政策的.调整,可以做车位产权证,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1、乙方对所购置的地下车位,依法拥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如以上价格上涨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购买该车位仅作停机动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用途,并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房产居间人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居间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 汽车车位。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大写: 整)。(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一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身份证号: ),购买车位款 元(大写: )
车位坐落:
收款人:
日期:
车位转让协议书篇二:车位转让协议(样板)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
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
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
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
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
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
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日 日
甲方: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 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愉景华庭』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