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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五篇)

2022-02-28 15:20:1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五篇)》。

第一篇: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省**市**区**号**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结构,层高为**层,建筑层数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签章)乙方签名(签章)

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月___日

第二篇: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乡、镇)路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篇: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慎填付款方式

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慎填付款方式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买二手房,因为不慎勾错了付款方式,新业主与旧业主在房管所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可能出现“房款已付清”字样。在《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没有取消之前,这样也无妨,但以后,凭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贷不到公积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受影响的仅仅是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开始就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剩余房款的人群。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两家担保公司获悉,凡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的人群将不受影响,因为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担保公司使用的是银行与买家签订的信贷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

按《房地产买卖合同》审核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日前发出通知,今后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如果所申请贷款的住房“已付清房款”,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悉,之所以对这一条款进行明确,是因为早前由房管部门出具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已经取消,以前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证明书来核准申请贷款二手房的交易价格。

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上,是在房产证拿到之前,用来做合同备案,上面有买卖双方、成交价格等信息。凭此证明书及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就能贷到公积金贷款规定的上限。这个证明书取消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严格按照买卖双方在房管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审核贷款资格。

在现实买卖中,尤其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买房,房屋成交价格往往以在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而在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所签的合同,被中介公司视为“形式意义”上的合同,也就是为了避税签订的所谓的“阴阳合同”。

中介在房管所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为了省事,直接勾选了“一次性全部付完房款”的选项。那么凭这样的合同将申请不了公积金贷款。

当然也有规避的方法,那就是,在购买二手房之初,首先使用商业贷款,然后再通过担保公司转成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在帮买家办理“商转公”时,使用的是银行与买家签订的信贷合同,而不是在房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

评估价将影响贷款金额

不仅如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还提醒,以后也将严格地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来审核贷款金额,即“申请贷款额度须等于住房交易价与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的差额。”

也就是说,如果所购买的二手房总价80万元,首付24万元,那么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就不能超过尾款56万元。

这次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通知又会给购房者带来什么不便呢?

其实,在现实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房地产合同上的成交价格为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价”,为了避税,会将评估价格做低,甚至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

如果买家与卖家的实际成交价是80万元,卖家最初买房的成交价为50万,那么,按照东莞现行的房地产交易规定,买家需要缴纳超额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即30万×20%=6万元(没有减去装修等合理费用)。

如果交易的二手房未满5年,还需缴纳营业税(评估价×5.6%);还有契税,即评估价×1%(90O以下)。所有这些税费都是按评估价来计算。

此次通知规定,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将按照在房管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金额来执行。评估价做得低,将会避免个人所得税,降低营业税以及契税,但是却贷不到足够的尾款,例如,实际成交价80万,首付24万,尾款56万,若评估价50万,首付3成15万,只能贷到50万-15万=35万;评估价做高,将会贷到实际交易中余下的尾款,但是所纳税的金额也将升高。

当然,除了上述条件,买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还须同时满足东莞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贷款政策条款。

第五篇: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区】【路】号幢室(车库等部位:),权属证号为:,类型:,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面积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元。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合肥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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