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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2024-08-05 17: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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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造船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期间各种容易造成事故的危险作业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危险作业的许可范围、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进行的相关危险作业。

3、需审批危险作业项目

按照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等级,船舶建造危险作业分为一般危险作业和重点危险作业。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审批要求及表格。

3.1一般危险作业项目

3.1.1220V以上临时接电作业

3.1.2开/关舱室出入孔盖作业

3.1.3脚手架搭(拆)作业

3.1.4狭小空间或密闭舱室气体保护焊作业

3.1.5射线拍片作业

3.1.6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作业

3.1.7锅炉点火试验作业

3.1.8压载/去除压载作业

3.1.9救生艇(架)负荷/收放试验作业

3.1.10舱口盖启闭试验作业

3.2重点危险作业项目

3.2.1热工作业(根据《船舶及海工建造热工作业审批制度》执行)

3.2.2大件吊装作业(根据《船舶及海工建造大件吊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2.3密闭舱室油漆作业(根据《船舶及海工建造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2.4船舶液压管试验及管系串柴油作业(根据《船舶及海工建造管系试验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2.5二氧化碳间作业(气瓶已经进入二氧化碳间以后)

3.2.6加油、驳油作业

3.2.7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

3.2.8主机试车试验作业

3.2.9倾斜试验作业

3.2.10重吊负荷试验作业

以上需审批的危险作业项目当中已有具体管理规定明确申报审批流程的项目,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审批程序执行。

4、审批程序

4.1审批责任划分

4.1.1一般危险作业

a.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人负责申请。

b.作业长/工程主管负责审核验证、签字。

c.安全员/安全主管负责安全检查和审批、签字。

4.1.2重点危险作业

a.作业长/工程主管负责申请。

b.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验证、签字。

c.安全主管负责安全检查和审批、签字。

4.2审批流程

4.2.1作业申请

a.按审批表要求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在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后方可提出申请;

b.申请人填写相应作业审批表;将具体情况填写清楚,包括项目名称、作业的位置、作业开始及预计完成时间等,并签字确认。

4.2.2审核验证

a.验证审批表上填报的内容真实可靠,确认现场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可以保证作业安全;

b.确认在申请的危险作业区域附近没有不相容的作业将要同时进行。

4.2.3安全检查和审批

在熟悉作业流程、作业性质及作业风险的基础上,会同相关人员在现场对进行作业人员、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

4.2.4安全教育和施工

分承包方带班/施工负责人接到已审批的许可证后,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然后按要求施工。

4.3审批基本要求

4.3.1提交作业申请前,危险作业项目应在单船安全协调会(VSCC)上进行通报,或采取其它方式通知施工区域内的其他施工方,工程主管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整体施工安排和协调。

4.3.2在申请许可证前,审批人员应熟悉作业流程、性质,并了解作业风险及附近区域是否有其它不相容作业将要同时进行。

4.3.3各审批责任人必须落实好施工安全要求后,方可履行签字手续。

4.3.4只有在许可证正式完成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后作业才能开始。

4.3.5同一施工区域、同一作业性质、同时作业的项目,工程主管人员应事先协调,尽可能同时审批,以提高审批效率。

4.3.6对于准备工作不充分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审批不合格的,审批人员应在审批表的空白处注明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警告或按规定处罚。

5、许可证的分发及时效

5.1作业许可证的分发

5.1.1安全员/安全主管一份

保留第一联许可证备案存档。

5.1.2分承包方带班/施工负责人一份

分承包方带班/施工负责人在施工结束前保留第二联备查。热工作业和密闭舱室涂装作业时,应将许可证悬挂在施工现场。

5.2许可证的时效

各项危险作业必须在许可证有效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当许可证失效后,禁止进行作业,需重新进行审批。

5.2.1单项工程单次连续作业期间内,许可证有效。

5.2.2许可证审批24小时内未进行作业时,则许可证失效。

5.2.3当作业场地条件发生变化或发生不相容作业时,则许可证失效。

5.2.4当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时,检查人员有权取消许可证,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安全策划

6.1船舶建造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组(建造组)负责对船舶建造进行整体安全分析和策划,制定施工安全要求和措施。

6.2特殊及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由企业项目组(建造组)或安监部指定责任部门在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策划并报备。

7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

2.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2带电作业:

2.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

2.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2.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2.6爆破或有爆破危险的作业

2.7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2.8其他有重大危险,有可能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3、危险作业的要求:

3.1危险作业的一般要求:

3.1.1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作业单位车间负责人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3.1.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3.1.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3.1.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3.1.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3.1.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3.1.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1.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3.2带电作业要求:

3.2.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3.3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3.3.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3.2.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3.2.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4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

3.4.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4.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3.4.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3.4.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4、危险作业的上报及审批手续:

4.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由车间设备主任上报并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安环科长、综合办主任、总厂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2各总厂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4.3危险作业审批前,分厂厂长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4.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4.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4.7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5、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三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务必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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