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2号文库 > 详情页

财务管理理制度

2024-04-28 00:59:2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财务管理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财务管理理制度》。

第一篇:财务管理的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 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二、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未通过

第二条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3) 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一、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

1、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经理审签,总经理助理确认以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条 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三条 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2、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第四条 各部门应该对生产需要的物资定期编写采购计划,交由该物流部负责人组织采购。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五条 各部门对于生产急需的物资,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物流部提供物资需求申请函,由系统负责人根据公司仓库内相关物资的储备情况决定,由物流部相关负责人持申请函、相关费用的正式发票依据报销的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条 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七条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资入库单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并根据对方开具收据入账。

第八条 同城采购要求采购人员自借款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销;异地采购要求自借款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销。

第九条 采购发生的运费,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实报实销。

3、员工本市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条 凡市内办理公务的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事先必须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 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4、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部门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须经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批准,记入部门招待费。

第十三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同意,限额接待。

第十四条 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

5、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篇:财务管理制度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篇: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景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四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出纳现金须日清月结、每天盘点,做到账实核对,每月会计参与的不定期盘点及月末盘点不少于两次,并且出具《现金盘点表》;

2、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20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

3、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需乘公司车辆或打车;

4、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二、支票管理

1、须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并制作《支票领用登记簿》,新购支票由出纳分类按支票号码顺序登记,使用完毕后需由会计或财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2、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支票号码、支票用途、票面金额、内部经办人、领取人、领取人电话等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

3、出纳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

三、日记账管理

1、出纳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手工账或电子账);

2、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银行收讫”、“现金/银行付讫”的'现金/银行收款凭证、现金/银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

3、记账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以能够清楚表述业务内容为度;

4、应逐笔分行记录,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相抵后以差额登记;

5、每笔业务登记后均须结出账面余额,并登记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

第五篇: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禹王台区教文体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机关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计财科统一管理。计财科负责编制全局预算内、外计划,年终决算,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统一设立帐户、统一核算,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

二、财务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办法。即公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执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一)实行民主理财。成立局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机关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收支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二)计财科每季度向局务会议汇报局机关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情况,年终公开接受区审计、监察、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建立有效合理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运行机制,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对所属单位和个人设立、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必须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和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严禁各科室擅自收费。凡属地方收费管理和审批权限范围内收费项目的设立、变更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可由业务科室提出书面意见,经计财科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并商物价、财政部门会签下文,据此文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严禁使用非统一收据或不开收据向单位、学校和个人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各科室组织业务活动发生的各项收入和各种代管款项,如考试报名费、资料费、职评费等,均由各科室提供明细清单,并要求缴款方及时缴款。属收费项目的,通过相应银行缴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股。属代管项目的,缴入本局基本帐户。计财科根据银行盖戳的缴费凭证,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或收款收据。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科室,每年初应编制全年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预算外资金收支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收坐支。

(四)预算外资金可用于弥补预算内事业费和办公经费不足等。支出由各科室根据业务活动的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编制用款计划,经局长审核批准。

四、加强财务事前监督,实行财务稽核制度,一切开支(含借款)必须履行

先审核后批报手续

(一)借款: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公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领导批准后,计财科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应在返回一周内及时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二)购置:

(1)机关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器具、汽车配件、劳保用品、设备、汽车维修和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以及信封、信笺、公文用纸、档案袋、表格印刷等,应事先由办公室编报计划,经局长同意后,由计财科列入预算,再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2)凡属控购商品,要先履行报批手续,否则不予购置。

(3)大宗办公用品、高档耐用消费品、贵重设备等购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相关科室,采取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选购。

(三)报销:

(1)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有关栏目(食宿自理的'会议按住勤费报销时,须持召开会议单位文件或证明,否则不予支报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住勤补助费),连同出差申报单经计财科审核后报销。

(2)白纸条、代办条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数额在1000元以上较大的和特殊性的开支,需事先编报计划送计财科审核,并经局长同意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请主管区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邮寄公文、信件、专递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实行出差审批制度,控制差旅费支出

(一)机关工作人员需要出差的,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报单,作为出差借款、报销的凭据。

(二)出差开支在1000元以内的申报单由局长批准,1000元以上的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批准。

(三)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遇距离过远,紧急工作等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后可以单飞一趟。

六、文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凡需打印的材料,必须经办公室统一登记安排。凡需到外单位打印的材料,事先征得办公室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否则,不予报销。在外打印材料报销时间限在10天以内。

七、强化财产管理

(一)计财科应建立健全机关固定资产总帐。做到件件有着落,样样都在册。

(二)资料室必备图书经局长批准后,办公室负责购买,再由资料图书室验收,并做好登记和保管工作。

(三)机关车辆、电话、办公用品等管理与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计财科负责;房产的使用与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房产与水电设施的维修和配备由基建科负责。日常管理与维修工作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统一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实施。

(四)机关财产物资的调拨、报废、捐赠等均应按照动支权限进行审批,由计财科统一办理。

(五)加强电话管理。

原则上每科室安装一部电话。平时因工作需要挂拨长途电话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八、确定动支权限,严格审批制度

机关一切资金收支活动都要在进行财务收支审批后,才能办理收付业务。

九、规范会计工作,加强档案管理

(一)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会计工作和财务行为,确保报销的原始凭证数字真实可靠,票据完整清晰,大小写金额相符。对于不合规的票据,坚决退回。

(二)建立会计档案与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档案。档案的借阅、交接、存放、销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篇: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总务处财务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条学校总务处财务办公室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两名会计、两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五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 认真执行“收支两线”管理的规定,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以及暂存类资金按性质及时划入财政 “专库”。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计划外招生收入、借读生、承包收入等。

1.学杂费收入:按市物价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总务处应积极组织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及时了解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阳光班、唯新班学生和学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特困户子女,减免标准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确定。特困户子女学杂费减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经总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执行。学杂费之外的其它费用均不减免。

⑷学费一学期收缴一次,在春、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总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对学杂费收入,总务处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上缴财政“专库”,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2.计划外招生收入,与学杂费一同清算、结帐,上缴财政“专库”。

3.借读生收入,入学时与学杂费、书本费等一同清算,上缴财政“专库”。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超市、食堂、医务室等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第八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金库”;为学校或处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总务处,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九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总务处给予的借款。

第十一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借款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办公室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由各分管处室领导提出,报分管校长批准。借款人须填 “借款单”,先由各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分管财务校长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办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4.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5.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处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校长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6.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7.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办公室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分管财务校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津贴等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三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长签批,500元以内由财务副校长签批,餐饮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经校长签批,最后由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公室报销。

2.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上应有经办人签字、处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书本及资料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3.行政采购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门因工作需要采购图书、学生学习资料、办公用品、配件、修缮用材料等支出,此项支出数量大、品种繁多,须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并经学校纪检部门同意,采取招标等形式并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购。

五、财务报表及预决算报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于每月终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财务收支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按月结帐、对帐,现金、银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完成学期报表。各种报表应按月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五条学年初、学年终,应按时完成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同时按规定附加报表文字说明,年终结算应有决算报告。

六、附则

第十六条如本制度与国家财会法规或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则以国家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推荐专题: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理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