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2号文库 > 详情页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2024-03-25 00:50:2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第一篇: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筑起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实施。

二、培训质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训质量管理要坚持严格、周密、细致、准确的管理原则。

三、教学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员配备情况。

四、教练员要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交通部规定的统编教材编制教案,经教学部审核后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大纲》能够落到实处。

五、教学部要建立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ic培训计时卡,确保每个学员的培训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学时学习的学员,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不能签发下一科目的培训通知单。

六、质量部应建立查课制度,对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落实检查。

七、教员部应针对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每年定期举行教练员培训(轮训),使好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得以推广,提高师资水平,保障培训质量。

八、质量部应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1)对每一个学员的`每一个学习阶段进行考核;

(2)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结业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3)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驾驶证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九、质量部应根据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对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优: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

十、对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质量部应通知教学部对该学员本周期所学的内容进行重新培训。对拒不参加重新培训的学员,教学部应将该学员移交学员部,劝其退学。

十一、教练员所带学员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质量部应及时通知教学部停止该教练员执教,教员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该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有二次以上因培训质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员部应给其办理解聘手续。

第二篇: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

1. 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

2.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

3. 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

4. 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

5. 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 每个驾驶人都有义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做文明太原人。

7. 通过安全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三篇: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

1、学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和遵守社会秩序、社会公德;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3、培训学员应如实申报有关个人资料,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学员登记表等相关登记工作;

4、学员应尊敬教练员,言行礼貌,服从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学;

5、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学员培训结业后学校要建立学员档案,并保留4年;

6、未经教练员同意,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教练车辆;

7、驾驶时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酒后驾车;

8、不许穿高跟鞋、拖鞋和裙子参加操作训练;

9、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准宴请教练员和学校其他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10、学员在教练场内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弃物;

11、学员要爱护教学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1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教学秩序;

13、不骂人、不打架、不饮酒、不赌博;

14、珍惜时间,讲究效率,注重实际培训学习效果。

15、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台帐(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增驾学员原驾驶证复印件、学员培训合同、结业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三年内备查。

推荐专题: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