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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合集)

2024-03-25 0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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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镇生态环境工作总结

一、宣传教育工作。

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室内外干净、整洁、院落无杂乱、场镇摊位规范。例如:XX公路沿线的XX、XX、XX、XX和XX五个村的村民做到柴草堆放整齐、牛羊不乱拴、猪归圈、禽归栏、门向干净整洁、清楚公路沿线垃圾和杂草、厨房院落卫生干净,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完善场镇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清除街巷、居住区、公路、河沟的垃圾和杂草,不留卫生死角。配备专人进行日常保洁,提高保洁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场镇户外广告牌、各类网线、清理广告乱贴乱画;三是建好农贸市场,规范摊点乱摆乱放现象;四是进一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占道停车现象,规范建设工地管理。建设弃土污染等问题整治公路两边的建筑风貌,突出地方特色,保持建筑风貌协调;六是进一步以治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七是进一步治理河道的清洁卫生。

三、村级治理整治。

一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重点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沟壑的杂物,并进行农屋配套的“五改”、“三建”工作。二是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要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清洁。三是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全面推广和普及沼气利用。四是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和完善乡、村、组三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实行领导包段、包片,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带动一片,党员干部齐动手,影响推进全面。

五、督查考核。

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对场镇日常工作监督,对查处的问题当日登记,并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建议,对农村一月督查一次,两月暗查一次。对评出倒数第一的单位、村、组,按照《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问责,有推动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实现“山清水秀,地干净,人文明”的新XX。

第二篇:镇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20xx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城区渣土车黄标车通行管理,深化噪声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根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任务分工,县公安局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环境整治,现将20xx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侦办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和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严抓工作基础。对全县范围内的涉污企业、经营户再次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相应台帐,逐步的建立涉污重点人员档案,为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深抓日常检查。联合环保部门,认真做好了重点涉污企业的环境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对非法企业坚决按照要求进行取缔,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打击顶格处理。

三是严查违法犯罪。结合“昆仑”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五上升一增强”的总体目标,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展开治污攻势。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后指导实践。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找准了当前我县影响环境安全的要点、难点问题,逐渐摸索建立健全了环境污染案件应急处置方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环境安全案件的侦办能力,通过严打严防,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机动车大气污染源头监管。

一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做好辖区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及年内临界报废的老旧车、农用三轮车数量的摸底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同建设、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摸排辖区渣土运输企业、工地,对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源头管理工作台帐,并按规定检查落实进出城区的所有渣土车按要求加装盖板、安装GPS,实现挂牌标号管理。

二是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严格对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车辆,坚决不予注册登记。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登记新车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三是严把车辆检验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xx〕2号)要求,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审核,确保辖区执行规定统一到位。四是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继续开展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工作。认真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办理黄标车、老旧车注销登记。同时与环保部门加强联动,坚持上路查扣、源头追缴、交易监管、严格手续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

严厉查处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各路面执勤中队要在辖区重点路口、重点卡口以及施工工地出入口加强警力部署,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日常巡控管理,严格落实盯人、盯车、盯路“三盯”措施,发现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要协调交通运管、环保、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以及渣土车密闭不严、超载撒漏、随意倾倒、涉牌涉证、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城区中队制定农用三轮车城区禁行措施,严厉查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随意进入城区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外卖、快递运输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查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各路面执勤中队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执勤点,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保监督抽测,加强对中重型货车、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震慑。

细化重点车辆区域限行禁行措施。

一是科学设置限行禁行区域。实施城区主要路段大型运输车辆和渣土车限行措施,所有大型运输车原则上驶入环城路绕城通过,禁止在城区主要路段上快速行驶,减少尾气及扬尘污染。城区中队要结合城区交通实际,合理设置渣土车黄标车限行禁止行驶区域,并向社会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布渣土车黄标车限行道路和绕行线路。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勤务计划和全面完善的管控方案,坚持远端控制分流、外围卡口管理和城区流动巡查相结合,合理配置警力,明确岗位设置,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勤务制度,严控渣土车黄标车进入限行区域。

二是严格执行限时通行规定。要严格执行渣土车大货车限行禁行规定,对于确需在限行禁行时段通行的重点工程车和特殊用途大型货车,运输其它重要物资,确需临时进入城区通行的,提前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报备,经城区中队民警确认同意后,准许绕开高峰期按规定路线临时通行,并逐车登记。

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管控水平。进一步完善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区域限行提醒标志和禁令标志,增设交通安全防范设施,增强交通安全基础保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渣土车、黄标车24小时监控,有效防范渣土车、黄标车随意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稳步提高管控防范效能。要加强同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反馈制度,对查处的违规企业及违规车辆,要定期向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和抄告,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交通组织提升、交通建设优化、交通结构优化等工程,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更加有序畅通、绿色高效。认真组织开展治乱疏堵行动,科学组织城市交通,推动优化交通结构、出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减少私人机动车使用强度。精细组织城市道路交通,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水平和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和尾气排放。

(三)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

一是加强危化物品安全检查。我局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化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于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日常工作中,围绕硝酸铵、硝化棉等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等环节,逐领域、逐部位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督促从业单位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和销售、购买流向登记制度,同时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严格审批核发剧毒化学及放射性物品购买许可证。在审批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查验购买、经营单位的资质证明,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及放射性物品购买许可证。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一是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四必进、七必查”要求,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资质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资质人员驾驶、押运运输车辆,严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变相挂靠经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是全面摸排清理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并集中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驾驶人今年以来合计有两次以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建议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暂停其从业并调离工作岗位。要向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驾驶人和押运人通报近年来危化品运输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一次以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为重点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查验登记,认真落实车辆查验规范标准。要集中摸排清零辖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要配合交通运输、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清查辖区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和维修厂,清查改装、维修记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抓实路检路查,严查重点违法行为。认真分析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通行特点和近3年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明确查控重点。在国道227线加大警力投入,重点增加对12时至15时、23时至次日6时的巡查频次,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落实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要求的每日0时至5时限行规定。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普通国省道路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大对辖区平交路口、急弯陡坡及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适度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安全警示装置,压车速、控车距、靠右行,防疲劳、防追尾、防翻坠,净化通行秩序。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固定证据,通过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提示,依托执法站、临时检查点拦截处罚,提高现场执法的威慑力。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托交警执法站、治超检测站,加强对途经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要落实“四看、三核、两查”要求,查看车辆是否安装或悬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完整、无遮挡,是否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对比行驶证是否存在明显改装;核查驾驶人是否有运输许可证件,车辆载重是否超过核载质量,押运员有无资质证明文件;查询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逾期未检验、未审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落实处罚措施。

整改道路隐患,科学调整限行措施。

一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桥梁、急弯、长下坡等重点路段,特别是转弯半径过小易导致大型车辆侧翻的匝道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督促限期整改;短期难以完成的,采取加装减速垄、增设警示标志等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发生交通事故。对易发生侧翻事故的弯道、长下坡等路段,要研究论证限速管理等措施,切实消除违法致祸诱因。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和道路,根据安全优先原则,适度调整或扩大限制通行范围;要结合货运需求,依规科学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辖区道路通行的时间、速度。对相关交通标志缺失、毁损的,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立即整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

强化动态监管,落实源头管控措施。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企业履行动态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实时监控,分析处理动态信息,确保车辆实时在线、驾驶人守法驾驶。对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的运输企业,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推动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业整顿。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抽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提醒记录和处罚记录,确保动态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确保监控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得到警告、纠正。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未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信息,符合证据形式要求的,可按程序依法提取、依法处罚。

(五)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县交通局落实重型柴油车限行绕行措施。宣传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场站、批发市场以及建筑工地、采砂企业、建材企业,广泛宣传柴油货车、渣土车黄标车限行规定、限行路线和处罚措施等,有效提升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的文明交通意识。

深入危化品企业对驾驶人、押运人、企业安全负责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督促驾驶人、押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发放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六)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及噪声污染治理。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我局严格落实《xx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律实施治安处罚,有效遏制了城区随意、随时、随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突出的问题。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周边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欲燃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其收回全部烟花爆竹,对现场制止不听劝阻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获取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相关资料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同时利用移动警务舱在城区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七)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群众或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我局根据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部署,全面摸排线索,下狠手、出重拳,依法依规严厉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八)依法打击捕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结合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发案特点和林区群众受教育程度,采取以案释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口杯、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制品专卖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管和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的意识,鼓励和引导群众勇于揭发盗猎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重点区域巡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先后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等易发案的场所和部位高频率多频次出动警力,全方位巡护检查,确保案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发现、严厉打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季节性违法犯罪特点和林区治安状况,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了林区重点部位的巡护和相关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城区及乡镇的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昆仑20xx”和全市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各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固体废弃物的整治和机动车污染防治还不彻底,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意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不够,对突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强;

三是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植物资源的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联合各部门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监管工作。结合辖区车辆实际情况积极与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交警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综合治理用车超标排放问题,严查严管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重中型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柴油货车管控,依法科学实施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二)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充分运用人力情报和信息化手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设新媒体举报交互平台,制定奖励措施等方式深入摸排各类线索,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情报研判工作,严厉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环保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及道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宣传,提高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树牢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应急办的指导下,围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大局,按照《20xx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工作,强化了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区域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将全年应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已成常态化。一是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应急监测、监察和信息报道组,增加专业技术人员1名。三家医药化工企业和涉危企业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配备了兼职应急员,负责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了应急人员培训,今年我局共有6人次参加了省市环保系统举办的3期应急培训,组织重点企业参加了2期应急培训。三是添置了应急设备,今年7月份添置移动执法系统、快速应急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9套。

2、监督检查企业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

按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清单,我局一是开展了涉及石油、天然气、造纸、机械制造加工、热镀锌、医药化工等21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和两个工业园区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编制报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更新应急物资和添置应急设备。二是与安监、交通等部门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8家重点企业的风险情况记录在册,随时备查。

3、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管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编制了《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同时督促8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编制、修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全年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备案的企业37家,开展应急演练的企业3家,针对医药化工企业开展专项应急演练2次。

4、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落实专人负责“12369”环保热线的接听、记录和上报各种环境安全信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保证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信息传递畅通。督促医药化工企业、涉危企业完善应急预警体系建设,设置废水废气在线探头监控5处;车间、围墙应急探头12处,针对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预警和信息报告培训。

5、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环境安全月”活动、联合公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环境问题大整治“百日攻坚”活动、环境安全大检查、双随机监管和汛期环境安全生产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涉水、涉气、涉危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成3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92人次,车辆64台次,检查涉大气污染建设项目26个,涉废水项目24个,工业企业41户,饮用水源6处,乡镇污水处理厂28家,落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122件,对23户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7户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和实施了环境监管后督察。

二、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应急能力和设备水平滞后。我局虽然添置了部分应急器材,但与目前面临的工作形势相比,专业应急技术能力和设备水平还严重滞后,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应急工作的要求。现目前我县的监测能力只能应对三、四级风险事故的常规应急监测,还不具备对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无法实施对苯系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检测,影响应急监测响应的及时性,监测人员、监测资质和可视化应急平台建设还需加强。

2、应急联动还有待加强。我县参与过的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还只限于环保系统内部,重点污染源企业每年轮流开展一次例行应急演练,而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还未进行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因此,有待加强和开展多部门综合协调演练。

三、来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与上级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系,磨合上下级和各部门之间的应急预案的联动机制。

2、结合制定的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方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应急能力。

3、加强培训和技术学习,建立更专业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队伍。

4、进一步落实专职人员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应急网络。

5、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应急预警、风险防范、报告、响应、处置、监控能力建设,确保零风险事故。

第四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中共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篇:乡镇生态环境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八大工程”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将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我镇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积极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避免了污水横流的现象;对乡村河塘进行了清理。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农户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沟渠淤泥,预防产生黑臭水体。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20xx年我镇建立乡村保洁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止目前,我镇组织群众、党员干部400余人进行集中清理垃圾十余次。全镇27个行政村都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纳入了村规民约,明确了每家每户卫生职责。基本完善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每天清运垃圾30余吨,村庄基本保持干净整洁。

三、示范带动工程。

20xx年,我镇集中居住300户以上的村庄均设有公共的垃圾收集箱,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基本实现了垃圾按期转运,完善了垃圾清运处理体系。组织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培训共6次,统一群众思想,从根源上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户用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庄绿化、亮化率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素质明显提升。

四、农村“厕所革命”工程。

我镇统筹推进集镇区域、行政村、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实行标准化公共厕所改扩建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改造,今年以来,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90%以上。

五、村容村貌提升工程。

按照“三清一改”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一是结合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引导群众进行庭院环境整治,村庄美化效果明显提升。二是开展村内“废弃建筑、残墙断壁”的'排查,建立了排查台账,即将动员群众开展拆除行动。三是扎实开展通户道路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六、文明新风提升工程。

我镇从多方面入手改变农村生活不良习惯,一是各村深入各村民小组组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培训动员会,使群众做到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垃圾。二是提倡新事新办,摒弃乱办酒席、赌博、乱扔乱丢、随地吐痰等不文明、不卫生生活习惯,组织参与有意义的健康活动,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需求。三是在春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每个村都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全面清理村内卫生,激发群众人居环境整治内生动力。

七、建管机制创新工程。

全镇27个行政村都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了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约束村民规范自身行为,基本形成了“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人居环境整治齐抓共管新格局。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建设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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