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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宣传,浓氛围
我乡于一月初召开人居环境春季集中行动部署会,乡村两级干部共同发力,进村入户,精心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积极参与。通过下村督查人居环境的'机会发放“一封信”,张贴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横幅,努力营造“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抓重点,明责任
印发了《赤兴乡农村人居环境春季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由乡长吴世钦任指挥长,各村(居)挂点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蹲点干部为成员。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上阵,做到机构、人员措施、责任、经费“五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具体工作责任划分八个责任区域,挂点领导负责指挥督导挂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抓整治,见成效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期间,各村挂点领导和干部全部下村监督所在村(居)委会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主要领导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性、阶段性检查验收。乡政府每个月组织村(居)委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镇范围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交叉检查,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并对首尾名进行奖惩,对进展速度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
xxxx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D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xxxx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xxxx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
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
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
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
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卡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
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xxxx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 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径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
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径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径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径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xxxx〕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xxxx〕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切实贯彻环保基本国策,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为环保”的大局观,全面开展环保工作,建设美丽XX,有力的促进了全镇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镇社会主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保证了组织机构完整。
二、加大宣传,提高对环保的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利用各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张贴过街宣传标语20幅,对环保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齐抓共管,加强目标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实施,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一)我镇于20xx年5月份开始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清理河道内杂草和漂浮物,清理两岸工业和农业污染源,目前已经完成全部的整治任务。对各主要河道水环境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顺堤河共清理网箱330个,网泊11个,抬网1个,养鸭场2个,养鸡场3个,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鹿口河清理网箱16个,网泊4个,抬网3个,养鸭场2个,养鸡场3个,养鹅场2个。三是按照要求进行绿化工作。目前在顺堤河的堤岸及堤岸外婆底线以外100米陆域范围内共种植杨树15500余棵,柳树450余棵。整治前:河内水草丛生,堵塞河道,河面漂浮物较多,沿线有四家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直接排入河道,河道水环境极差,水质发黑发臭。整治后:河道内无杂草和漂浮物,沿线养殖企业全部清理,无污水和废弃物排入河道,河面清洁,河道通畅,达到了预期整治效果。
(二)节能减排工作稳中推进。按照年初县环保局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全镇广泛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按照县环委会要求,对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核查,并准备好核查台账资料。
(三)按照县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的专项行动。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保问题引起的上访事件。
1、集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小流域污染问题的整治;加强对我镇内的岑港河、铺前河的治理,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对全镇新建建设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投产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2、大力开展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对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认为我乡各行政村都较为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普遍建立了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能够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我镇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xx年,xx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抓好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xx年,xx市获得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殊荣(全省唯一);锡矿山污染治理评为20xx年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四严四基县级监测能力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系统监测能力在8.30资江xx段锑浓度应急处置中得到体现,并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培训班上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介;圆满完成xx二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与湘潭湘乡市建立长效共管机制,彻底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跨区域环境管理难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11月市生态环境局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一、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数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01%,PM2.5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纳入考核的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18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在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的同时,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的168项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致力齐抓共管,环境责任全面压实。成立了xx市资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专班和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统筹资江流域和锡矿山区域污染治理。修订了《xx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
2.致力污染防治,环境问题加快解决。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1个、钢铁行业超低改造项目9个、工业炉窑治理项目8个;完成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7个,全面排查全市16条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及河湖“四乱”等问题,完成年度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任务;完成历史遗留废渣污染土壤治理项目2个,修复治理土壤7.37万平方米。
3.致力问题整改,群众诉求全面回应。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需完成的`年度整改问题4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20xx年实施的47个关闭煤矿废水治理项目已完成35个,并对20xx年以来新增的煤矿涌水点治理同步推进,目前全市关闭煤矿产生酸性涌水均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
4.致力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严把环评审批关,年内未审批国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名录内项目。助推“材料谷”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完成中兴液压扩产、华菱涟钢4.3米级焦炉环保升级改造等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环保产业链发展,全市实施28个节能环保产业链项目,目前已完成21个,其余按进度有序推进。
5.致力机制创新,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出台了《xx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规程》,实现办公OA系统和监控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对全市156个污染源现场端实施自动监控,对18个环境质量监控点位实行全天候全范围监控;20xx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1件,罚款金额1574万元。
虽然20xx年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还不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锡矿山区域后续修复转型、砂石土矿生态修复、关闭煤矿涌水治理等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既有技术上的瓶颈障碍,也有资金上的巨大缺口。二是部分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指标还未稳定达标。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效果、部分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变;锡矿山流域锑浓度仍然偏高,这些都须持续整治。三是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畜禽养殖污染仍较严重;部分行业、企业超排偷排仍然存在;部分区域污染因子引起舆情事件的风险仍未消除。
二、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安排
(一)工作目标。xx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稳定达标;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减量达到省定目标;确保不出现较大以上的环境安全事件,全面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一是着力巩固生态环境工作“大格局”。全面树立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识;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实施好《xx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长江流域保护修复治理,全面推进城镇、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强化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继续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反馈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持续整改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四是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执法职责。严把项目审批关,严守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禁止“一刀切”行为。防范化解环保领域“邻避”冲突。五是启动实施碳排放达峰工作。全面启动全市碳排放达峰工作,编制完成“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继续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六是持续加强队伍和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环境监管职能。稳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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