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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意见(范文6篇)

2024-03-25 0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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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进一步规范支部党组织生活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党组织生活的意见

各支部:

按照市委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内容主体化、形式开放化、考评实效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党委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各支部党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支部党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和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基层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重要途径。各支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以党章为准则,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突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体,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将党组织生活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强化党员意识和党的观念,发挥组织生活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作用,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突出、成效显著的要求。

二、进一步严格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严格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规范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基础。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各支部要以

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谈论决定,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每年不少于两次。定期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意见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决定党内有关重要问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组织和引导党员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基本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党性观念的教育。

(二)坚持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各支部要坚持党内民主,每月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积极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谈心通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内的重大事项、重要决定等内容向全体党员通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坚持“一年一评议一登记”制度。各支部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主要是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和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检查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时,党员要书写个人总结材料,支部要对每位党员形成评议意见,并将开展评议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会议记录经与会党员签字确定后,上报上级党组织,离退

休党员以参加学习教育为主。在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开展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支部书记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认真制定组织生活计划,明确内容,提出要求,端正思想,严肃纪律,切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局党委高度重视支部书记的培养选拔,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吸引更多政治素质高、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局党委将有计划地把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到支部书记岗位上经受锻炼。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课、经验交流、外出学习和座谈研讨等方式,加强对支部书记如何开展“组织生活”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落实组织生活严肃性、重要性的责任意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帮助他们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四、进一步创新丰富支部生活活动载体

各支部要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总结、传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一是针对支部党员住处分散的问题,变集中式组织生活为分散式,由支部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住处相近的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二是针对支部流动党员多的问题,可充分利用手机信息平台或者网络教育平台,定期编发教育材料和活动简报;三是针对支部党员素质相对较低的问题,在坚持学习文件和远程教育的基础上,创新开

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四是针对老党员多的问题,结合“挂包帮”、“结穷亲”等活动,以关爱帮扶、慰问为主,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向往党组织,促进基层党员队伍年轻化。

五、进一步加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督促和检查

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协调,各支部要抓好本支部的组织生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局党委将加强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支部书记的考核体系。局党委将对未定期开展组织生活的支部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缺席组织生活次数较多的党员要提出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篇: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思想自觉,深刻认识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员接受教育、锻炼党性、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实行党内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组织活力的重要载体,也是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需要。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重要职责,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二、规范制度执行,切实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x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①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②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③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⑤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2.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x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3.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x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4.党课:至少每季度举行x次(可结合党员大会在支部主题党日当天开展)。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均需参加。党课的主要任务是: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③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④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二)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月按时开展并且主题明确的一种组织生活制度。各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原则上固定为每月xx日,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每年x月底前要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时间、主题、内容、形式,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开展时,党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专人联系、送学上门,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网上学习、邮寄资料、返乡“补课”等方式开展活动。每个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平均参与率应不低于xx%。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并将党员参加情况纳入考评。

(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端正党内风气、增强党性观念的有效途径,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能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x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1)准备工作:①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上级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③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④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⑤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2)基本方法: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流程:①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②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③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这个党员的优点、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④对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

(3)会议记录:①需指定专人记录;②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③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法交叉起来运用;④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⑤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2.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评议程序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步骤进行,评价结果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等途径公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将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和各类奖惩处置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要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化解矛盾问题、和谐内部关系、激发工作活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思想工作方法和人性化管理方式,坚持持之以恒抓落实,全面细致做工作。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x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效性

(一)落实工作责任。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认真安排好党内组织生活计划,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组织者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并指导基层联系支部。

(二)加强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要点。街道党工委将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活动质量。要丰富学习内容,突出党味,体现仪式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切实发挥党内组织生活教育锤炼党员的作用。要创新学习形式,推动学做结合。在充分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方式的基础上,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总结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微党课”、“微讲堂”、“慕课”等做法,建立线上线下交互式组织生活模式,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用好党建共建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党建阵地或场所,充分利用辖区共建单位优势,发挥在职党员作用,聘请在职党员作为支部党课教员,努力推进党建契约化共建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党内组织生活记录台帐,实行纪实和痕迹管理,并把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原则上不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长期在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及流动党员等,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或采取“上门送学”等形式,灵活组织学习教育,分类施策及时“补课”。流出单位党组织还要经常听取外出党员在流入地(单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汇报。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x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可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x组发﹝20xx﹞xx号)等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街道党工委将通过书记述职、考核、季度督查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各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按计划讨论发展预备党员,延期审批转正(超过x个月),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借机吃请、旅游或违规发放任何形式误工补贴或其他钱物的党组织,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街道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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