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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2024-03-23 22: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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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2018年初中招

生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2018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我校郑重承诺:

一、已知悉国家、省、市有关初中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简章和广告,合法、合规、合理、廉洁、安全、可行、可控,且与学校其他招生文案、宣传口径一致。

二、严格按照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真实、客观。

三、不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前开展(或变相开展)小升初报名、招录(包括面试等)、收费工作,不提前圈定、预录学生,不接收、登记各类竞赛、测试、考级证书或学习等级等。

四、不自行举办或委托、变相委托个人、社会机构举办以选拔义务教育段生源为目的的考试、考核、培训、比赛、营地活动等。在招生工作中不使用、不参考任何个人、社会机构举办的以选拔义务教育段生源为目的考试、考核、培训、比赛、营地活动等结果。不允许、不默许任何个人或社会机构为我校组织生源。

五、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公布的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已足额提供全部新生学位,不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通过非起始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经批准扩大办学规模的除外),不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

六、招生录取不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

七、不在学生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含保证金等),不收取未经批准和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强制学生(或家长)缴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跨学年预收学费或超标准收取学费。

八、如果出现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列入不诚信名单及暂缓年检、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

特此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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