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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对学生要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培训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12、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7、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学生家长(监护人)签章,培训中心加盖公章后生效,该责任书由培训学校保存。
注:家长或监护人,学生一经与培训中心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培训中心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培训中心就读时期内有效)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章):
学生(签字):
培训学校(签章):
签订时间: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孔集中心学校与签订以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步行。教育孩子需按交通法的规定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看清两头车辆运行状况,确认安全才行走。不翻越护栏,走路时不看书、听随身听。
二、骑自行车。教育孩子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道路右侧骑行,横穿马路是要下车推行,通过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突然强行、猛拐。
三、乘坐摩托车。教育孩子按交通法的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骑乘摩托车戴好头盔。
四、乘坐接送学生车辆。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农用车、报废、手续不全(无牌、证,未年检,无强险等)机动车上下学,不乘坐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机动车。
五、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三项制度,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月度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制度、校外大型活动交通安全备案制度。
六、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七、向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园开辟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时张贴安全宣传图片。
八、学校、幼儿园应积极组织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书画竞赛、交通安全文艺汇演等活动。
九、学校、幼儿园应安排专人维护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监督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学生。
十、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防止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社会稳定,使我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订六十铺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交通安全目标责任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交通安全的副校长、副园长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2、中心学校校长与各中小学校长、园长,各中小学校长、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杜绝重、特大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发放安全教育传单,特别是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符合规定的安全校车,不要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超速车等,不准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
5、学校负责校车的排查登记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上报。确保校车不漏登漏报,确保学生部乘坐有安全隐患的校车。
6、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校外车进入校园;与家长配合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7、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确保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协调对车流量大的学校门口设置交警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及学校重大活动时段维护交通秩序。
8、学校要负责门前的交通路口的值班工作,组织学生结队通过马路。学校放学要实行路队制。
9、制订交通安全预案,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时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全年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评及奖惩
对本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镇中心学校将于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依法给予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凡由学校原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学校 校长签字:
二0xx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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