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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教师、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在我校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邀请了派出所的领导,我们的法制校长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这将会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周边常有一些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逗留、滋事、殴打我在校学生,甚至非正常进入我校,并向住宿生索要钱物,学校值班人员及时制止并迅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才未引起严重后果,事后派出所机构对几起不法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罚,还给学校一个安静的教育环境,我们感谢派出所领导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派出所民警对我校安全工作的无私奉献。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懂得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有的还和一些品德差、影响坏社会青年来往频繁,蠢蠢欲动。在此,我奉劝并告诫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政教处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处理学生的违纪情况。政教处将会密切配合派出所加大力度处理来自校内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证全体师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最后希望派出所领导、法制校长,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我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我校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的监控力度,同时,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要求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使我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努力构建我校成为一个文明、守纪,法制、和谐的校园。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xxx桑田派出所民警,今天到学校来是给大家上一堂有关于校园暴力以及防范网络诈骗的法制教育课。
首先大家都知道,校园暴力会让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有些同学由此产生恐惧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
为了同学们能更直观地了解什么是校园暴力,以及遇到校园暴力事件如何应对,我先给同学们讲两个真实发生的案例。
案例一:小勇,男,15岁,上初三,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从小喜欢欺负同学,因平时好勇斗狠,从小学开始至中学,在学校一直以“xxx”自居,抽烟喝酒,学业荒废,沉迷于手机游戏和网络视频,爱于玩乐。2018年,中考前一个月的一天,小勇在宿舍楼里抽烟,被路过的一名同学小王看见,小王就看了小勇一眼,小勇就不满意了,抓住小王的衣领问他:“你看啥?”小王就生气的拍开小勇的手说:“烟好抽嘛”小勇脾气就瞬间被点燃,一巴掌抽在小王脸上。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小勇拿起宿舍的门口的石头就砸向小王,砸中小王后脑勺,小王当场血流不止,昏迷不醒,后老师赶到将小王送往医院,经治疗恢复,但是脑神经受损,下半身终身瘫痪。经司法鉴定,小王构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后此案经法院一审判决,小勇家一次性赔偿小王损失八十多万元,小勇也因此被学校开除,小勇家境贫寒,年迈的父母月收入只有两千块钱,小勇不仅不为家里分担还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这一切只是小王因为多看了一眼他抽烟。
案例二:2016年5月25日,xxxx学初二学生汤某(15岁)因在学校发生的一些小事,与隔壁班同学邱某吵架,并互相用手推了对方,因为有同学在场,双方没有打架。当天下午4点,邱某放学后叫所谓“讲义气”的同学刘某(15岁)来到学校门口围堵汤某,刘某表示同意,说要给汤某教训。等到汤某放学后,他们在校门口和邱某相遇,刘某先上前朝汤某下腹部踢了一脚,汤某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入刘某右腹部,刘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案发后,汤某投案自首。后此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汤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后果严重,依法判处汤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50万元。
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存在暴力倾向,且不加以改正,往往容易犯下无法弥补的过错。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冲动过后,造成的后果,是大家所不能想象的,比如第一个案例中的小勇,只因为小王多看了他一眼,冲动的他就用石头把小王打成一级伤残,冲动过后要面对的是天价赔偿,父母老泪纵横,成天以泪洗面;案例二中的汤某,随身携带水果刀,危险性极大,最后年仅15岁的汤某及他的父母不仅要赔偿他人损失,且汤某自己也进了监狱。小勇和汤某因自己的一时冲动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小勇和汤某在遇见事情后多一丝冷静,还有“讲义气”的刘某如果不参与,而是劝劝邱某,那么悲剧也不会发生,毕竟再多的赔偿也挽回不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所以,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以免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12至14岁阶段的同学不再是免负刑事责任的人群,如果严重犯罪,一样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情结严重的,一样会被判刑入狱。?
校园暴力不仅指的是身体上的攻击,言语上的威胁同样也是校园暴力的一种,下面我和大家说说校园暴力主要哪几种表现形式:?1、敲诈勒索钱财,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2、以大欺小,以多欺少。3、在现实中,或者网络上经常言语辱骂或用文字诋毁、侮辱他人人格。?4、一言不合就殴打同学,且威胁不许告诉老师家长。?
那么我们如果遇到校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沉着冷静,不要正面和对方发生冲突,第二,寻找机会及时告诉老师,或者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各位同学不能忍气吞声,否则只会给对方一种,你很好欺负的感觉,这样不仅让自己不堪其扰,且助长了暴力者的嚣张气焰。请同学们相信,学校老师和我们公安机关有能力帮助你摆脱被暴力的困扰。
校园暴力暂时说到这里,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下有关于网络诈骗的知识。
现在的世界科技高速发展,随着网络的普及,手机成为了大家成活中的必需品,同学们基本都有自己的手机,或者都会玩父母的手机,各种聊天软件比如微信、QQ、支付宝上都绑定了银行卡,网络上的骗子针对青少年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也不得不引起重视。下面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
案例1:2020年2月份xxx接到十几名中学生报警称他们在QQ上被骗子骗了钱,多则五六千,少则三五百,经询问民警了解到:他们都是接到同学的QQ求助说朋友、亲戚被车撞住院急需要钱微信支付宝没钱希望可以“换”点钱,对方会先通过网银转账到他们的银行卡,他们可以先看到转账记录再转钱给对方,骗子利用网上的ps软件制作虚假转账截图发给受害人,谎称网银转账的钱要24小时后才能到账,要求先转账“救命”为博得受害人信任他们还会提前在网上找一些受伤住院的图片发过去,一些人看见图片后着急,就转账给了对方,然后被拉黑。桑田荷田岗村龙城组有案例。
案例2:2020年1月23日,就读于某某中学的16岁学生小文在手机上刷快手视频时,有人跟他套近乎,然后互加了QQ。对方告诉小文,自己最近炒期货赚了很多钱,并发了很多赚钱截图及自己数百万的银行卡余额截图给小文看。对方说他跟小文很投缘以后就是兄弟,问小文要不要炒期货,要是赚了,钱都归小文,亏了的话,对方补给小文。小文很是心动,就爽快的答应了对方。
对方要小文下载一个聊天软件,并添加所谓“客服人员”小徐为好友,小徐告诉他,起步资金要10万。小文知道妈妈的银行卡密码,将妈妈存折和银行卡里的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先后转了138900元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内,想着赚了钱,可以给妈妈惊喜。不久,对方告诉小文,经过他们的操作,小文的“账户”已经有40多万了,小文要求取现,对方却以账户被冻结需要充值等为由拒绝,并要求小文继续转账给他们。直到3月2日,小文的聊天账号被对方拉黑,他才明白自己被骗。
从第一个案例可以发现,同学们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所说的话,图片和转账信息都可以用PS做出来,如有确实有必要,可以通过打电话核实,防止掉入诈骗者所设的圈套;案例二告诉我们,千万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网络上说的各种挣钱平台,都是诈骗,包括我发现在网络平台,有超低价卖苹果手机、苹果电脑,卖游戏皮肤装备,这样的信息往往能够捕捉到青少年的注意,因为大部分青少年资金有限,但是又有虚荣心,最后就落入诈骗者的陷阱里。
最后,鉴于马上临近中考,中考过后有一部分同学将会脱离校园,走上社会,这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也是同学们人生过程中的一次挑战,在此,我希望各位同学,不管是在校园还是走出校园,都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将后悔终生,这里再给大家讲两个个真实案例。
陈某,男,18岁,2018年在初中毕业后混迹社会,跟一群所谓的社会小青年整天在县城吃喝玩乐,表面上穿名牌,喝洋酒,风光无限,但好日子没过多久,兜里没钱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陈某纠结三个小混混,在一天夜里,用铁锹撬开了一个小卖部的门,正巧小卖部老板在店里睡觉,三人进门后和店铺老板正面相迎,陈某等人在盗窃未果的情况下,三人手持铁锹,殴打店铺老板,致其重伤,后陈某等人抢走店内价值1000元的香烟后逃跑。第二天,在KTV唱歌的陈某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
王某,女,18岁,初中毕业后跟同村村民外出打工,在工厂结识了同宿舍的刘某,刘某嫌累,在工厂没上两天班就辞职了,后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看见刘某从工厂辞职后,天天晒大把现金,出入高消费场所,遂询问刘某是哪里挣的钱,刘某毫不掩饰的将自己所谓发家致富的门路告诉王某,原来她在辞职后跟一群同是社会人员的女子一起干起了诈骗,虽说风险大,但是来钱某某。经不住诱惑的王某随后也辞职,跟刘某一起做电信诈骗。一年后,王某拿着骗来的钱在城里买车买房,一时成了村里的名人,在村民眼中,小小年纪的王某是绝对的成功人士,风光无两。一年后,在越南从事诈骗的王某被中国警方联合越南警方抓获,带回国后,经调查,王某等人两年时间内诈骗700多人总金额200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王某等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某诈骗的事情在村里传开后,不仅父母无颜面,更导致自己最美好的人生在监狱中度过,悔之晚矣。
由此可见,很多人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不能正确坚守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而当内心的底线被欲望冲破,就不难发现他们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第一,要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被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所影响;第二,要遵守法律、道德底线,要时刻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不为眼前的利益和假象所蒙蔽;第三,要加强法律常识学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切记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后悔终生。
?在最后,我想告诉同学们的是,第一:要远离校园暴力,平安上学来,平安回家去,要勇敢面对抵制校园的不良风气,因为懦弱往往会助长别人对你的暴力行为;第二:要敢于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及时向公安机关揭露各方面存在的违法犯罪事实;第三:遇见问题要第一时间向老师或者公安机关求助,遇到暴力问题时不要回避,不要胆小怕事;第四: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不要因为爱慕虚荣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同学们,当下,你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只有学习,才能不负青春,不负韶华,唯有学习,才能使你们无限拉近想要实现的理想;唯有学习,才能使你们青春的火焰照亮梦想之路,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民族振兴的希望,你们的青春年华要在最美好的人生旅程中绽放,你们今日的付出点滴汗水,终有一日会汇聚成汪洋大海,你们读过的书,学到的知识会化为梦想之船,满载荣誉,扬帆远航。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同学们: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下面是我们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1、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2、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3、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当同学们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 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同学们、各位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校召开法制教育大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体现了学校领导对我们下一代的关心,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学校法制辅导员茹彩军同志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对同学们的几点要求。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今天会议的'重要性,大家要从个人成长和祖国将来的高度来认识。
二是对在座各位的要求。各位老师、政法部门同志,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要养子女,古人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大家关心青少年健康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和谐有序的环境。老师的工作我不再强调,我只代表镇党委、政府郑重承诺,将调动一切力量,依法打击青少年当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学生中有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帮助、教育、挽救措施,对学生当中存在的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结伙打架等违法犯罪严打重处,绝不姑息手软。
同学们,我的讲话主要针对各位学生,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也希望学校把这样的活动形成制度,定期开展,不断创新方法,创新载体,使我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轰轰烈烈、扎扎实实,起到实效。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