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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标准

2024-03-16 20:50:3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设备验收标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设备验收标准》。

第一篇: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焦化厂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焦化厂区域内所有的工程建设、工艺改造、设备改造等验收工作。

3.车间职责

3.1负责本车间生产区域(或管理区域)的施工项目安全方案的落实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

3.2负责本车间生产区域(或管理区域)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进度计划要求竣工。

4.项目验收程序

4.1单体验收

4.1.1施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在施工单位提出该工程验收申请前,由工程所在车间将工程质量、完工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经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报厂办公室。

4.1.2厂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经核查确实达到施工要求,由厂长负责安排该项目的签字验收工作。严厉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4.1.3项目验收单上甲、乙双方及监理方(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后,验收单以及需存档的相关资料由厂部统一归档管理。

4.2总体工程验收

4.2.1由焦化厂厂长组织各条线相关负责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4.2.2整个工程经甲、乙双方、监理方确认无问题后,统一由焦化厂厂长签字验收。

4.2.3工程验收单上甲、乙双方及监理方(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后,验收单以及需存档的相关资料统一由厂部归档管理。

4.2.4工程项目相关资金结算统一由焦化厂厂长负责。

5.附则

5.1本规定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第三篇: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文件)、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暂行办法。

一、职责

第一条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和各种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以及自制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家具等资产,其产权均属学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组织办理验收、入库、登记手续,财务处审核、报销。

第二条办理仪器设备验收入库时,应明确管理单位(部门)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并将保管单位(部门)和保管人员的姓名登记入账。

第三条属于多部门或多人共用的仪器设备要求明确一个保管部门和使用保管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部门)是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基层单位。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全校统一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代码。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协助后勤保障处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和登记工作。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后勤保障处备案。后勤保障处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设备采购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经学校批准的设备购置执行计划文件是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的必备凭据之一。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仪器设备,不予办理验收、入库和登记手续。

二、有关入库验收程序

第七条经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经办单位(部门)的不同,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入库验收管理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经办的仪器设备入库验收登记流程

(1)设备到校,由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协助本单位(部门)领导,落实管理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组织验收,根据设备铭牌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填写《设备验收单》,输入数据,完成后发送到后勤保障处信箱。

(2)后勤保障处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设备验收单》,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户,打印《设备验收单》。

(3)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指定有关人员携发票和《设备验收单》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

(4)在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时对《设备验收单》上使用保管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等信息是否输入完整等,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一式三联,其中的一联返回院(部)保管,一联留后勤保障处备查,一联给经手人随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二)由后勤保障处经办的政府采购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流程

第八条设备到校,后勤保障处通知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兼职责任人组织验收。

验收办法同上。区别是一式三份的《入库单》,其中的一联返回校(部)保管,两联留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采购人员负责办理报销手续,即携带其中一份《入库单》和政府采购有关发票和文件,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第九条仪器设备到校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完成以下验收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申购单位(部门)应负责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明确验收、领用、使用管理责任人员,落实放置地点,配备所需环境设施,准备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货到校。

2、后勤保障处负责通知供货商和申购单位(部门),确定验收办法,并要求供货商随同仪器设备,携带有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凭据,在指定时间内到申购单位(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验货。

3、仪器设备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后勤保障处、项目申请单位(部门)、供应商,并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组成,逐条考核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验收完成后,各方在《仪器设备验收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4、验收办法:

(1)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开箱。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清点、检查设备的外包装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对照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主要技术指标),附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与合同有关条款和发票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

(3)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和试运转,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在验收单上作好详细记录。如果申购单位(部门)自行安装,必须在供货商的指导下,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作和使用,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仪器设备验收应以合同和技术说明书为依据。验收中若发现型号、规格不符,附配件及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填写《仪器设备验收问题处理报告》,通知后勤保障处或直接向供应单位(部门)交涉,研究处理办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责任人会同设备领用人对照设备的铭牌、合同、说明书等,逐件登记,填写《验收单》;登记完成后,编上自编号,贴上小标签,在《验收单》和发票原件上签字确认,以示保管责任,再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兼职责任人汇总,统一送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6)入库登记时,使用单位(部门)应将仪器设备所附的软件、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复印并列出清单,有关原件送后勤保障处存档,复印件由申购单位(部门)保管。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原件由后勤保障处转交校办公室档案部门存档。

(7)进口设备由后勤保障处、申购单位(部门)和经销单位共同验收;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由外商技术人员开箱,并安装调试。

(8)验收完成期限。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到校后,原则上应在7天内完成

验收手续,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在14天内完成验收手续。

三、入库登记、记帐规定

第十条入库登记要符合以下要求:

验收合格后,申购单位(部门)须备齐以下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批准文件;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使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购置发票;

(3)申购单位(部门)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4)所购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原件(含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十一条经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即进入建账阶段。建账要求如下:

1、仪器设备入账主要分为三类登记:

(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单独使用功能、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耐用品账,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含500元)、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有关物品。

2、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注明:属专用设备还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是指教学单位(部门)领用,且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不含家具),其它均为一般设备。

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的物品,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入库验收单,直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但记入本单位(部门)《低值耐用品明细账》,明确领用人,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4、家具类物品不论购置单价,均由申购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5、实验室所用易耗品和有关材料,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记入本单位(部门)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细账》,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6、捐赠的仪器设备,由接受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到财务处做账,并记入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

7、财务处根据设备处《入库单》,给予报销,并在会计凭证的“摘要栏”内,登记入库的“设备编号”或“入库单号”以便今后备查。

8、对于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配件、附件,可以有两种方法登记入账:

一是将配件单价直接计入增加主机价值,并在固定资产明细表的备注中注明单价增加的原因。

二是作为仪器设备单独登记入帐。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9、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部门)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保管单位(部门)商定,指定保管责任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入库时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要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并经科研处和委托保管单位(部门)签字确认方可入帐。

10,以赠送、支援或对外出售科研等产品为目的,而使用本校经费(含科研等经费)购置的设备等物品,均要办理入库手续。赠送或出售时,再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销账手续。

11、仪器设备计价要求:

1、自制的仪器设备,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费计价入帐。

2、无价调入、帐外盘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仪器设备,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估价入帐。

3、调出、变卖、报废的仪器设备,按原价注销。

4、明确“教学”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划分原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教学和行政单位(部门),凡教学部门(单位)购进的资产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为“教学”;行政部门购进的资产列为“行政”。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篇: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平安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升平安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平安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平安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平安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全部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平安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需按专项计划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举行平安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平安员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的平安设施必需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计划作井架搭设平安技术交底,接受人批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平安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暂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需由电气负责人、平安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平安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五篇: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采购设备的验收活动统一验收流程,特定此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购设备的进场验收。

3、职责

设备验收由工程技术部与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验收要求

4.1进口设备必须由海关开箱,按合同、报关单、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检查,并由商检局依法检查设备质量,并出具检验报告。

4.2具体验收操作流程。

4.2.1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在运输过程中有否损坏。

4.2.2按装箱单清点设备的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3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专用工具等应妥善保管,其中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其它物品由工程部保管。

4.2.4设备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统一交给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管。

4.2.5设备开箱检查时要对检查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对破损,严重锈蚀等情况,应拍照或图示说明,作为向有关单位交涉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该设备的原始资料予以归档。

4.2.6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5、相关文件

《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6、记录

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六篇: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厂(以下简称工厂)生产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工作,提高工厂技术装备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明确责任,提高设备更新改造速度,使设备尽早发挥效能。依据公司和工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安装

(一) 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科设备管理员会同设备厂家人员、档案室资料员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开箱验货。验货准确无误后,将技术资料交资料员保管、存档,随机专用工具交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随机备件由工程管理科清点后交物资储运科按备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 新进设备或原有设备的安装、搬迁均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各车间(部门)配合。

(三) 安装、搬迁设备需要领取材料及相关物资,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二、设备调试

(一) 设备调试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由供应商负责调试,相关部门配合。

(二) 调试期间的材料及物资领用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三) 设备调试试生产期间,使用部门应做好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参数记录;技术科做好产品工艺参数记录。

(四) 试生产产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经技术科检测合格后转序,不合格的按工厂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三、设备验收

(一) 设备调试试生产正常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公司组织验收,工厂配合;由工厂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生产科、技术科、财务科、安保科、厂部办公室、设备供应商以及使用部门等共同验收。

(二) 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运行效率、设备运行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技术科负责产品工艺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使用情况的资料整理。

(三) 设备验收内容:

1. 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制造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满足合同约定条款。

2.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操作、传动灵活性。

3. 安全防护装置。

4. 设备的外观。

5. 资料齐全。

6. 培训情况

(四)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填写《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验收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投运通知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转固单》,同时通知财务科进行转固、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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