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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提升教育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2024-03-16 2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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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幼儿园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积极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全面提升幼儿户外体育活动的能力,现就在全市幼儿园开展“提升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质量”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对象

1.活动时间: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各项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提升

户外体育活动是幼儿园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教师充分利用幼儿园的户外环境,因地制宜的投放丰富的活动材料,让幼儿在良好的户外活动环境中自由结伴、自主游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运动能力的一种活动形式。在课程游戏化实施背景下,各园需要结合幼儿园课程的特点及实施需要,适时、动态地对户外活动环境进行优化、调整,积极营造支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物化环境与精神环境,保障幼儿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和操作路径,全市将围绕“提升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质量”这一主题,邀请省内外幼教专家作专题报告,对全市广大老师进行全员培训,帮助大家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二)实践交流

1.幼儿园实践

全市各幼儿园围绕户外体育活动的评价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提升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质量。

2.沙龙研讨

一是网络研讨。各区域围绕区域内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的实践推进情况,开展交流探讨,各区域间开展网络研讨,促进经验共享。

二是现场沙龙。各区域围绕“提升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质量”主题,组织现场观摩、经验分享活动,在园际互动、区际联动中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提升游戏水平。

(三)评比展示

评比活动聚焦户外体育活动环境与组织实施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活动拟安排在2019年3月举行。

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评比重点关注:幼儿园是否依据已有条件,遵循自然性、趣味性、挑战性及富有变化等原则,综合考虑各种教育元素,因地制宜的创设开放的户外空间,提供丰富的活动材料,实施适宜的观察指导,让体育活动真正作用于幼儿的快乐发展。

三、活动形式

1.各园可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自愿申报参赛。采用信息化手段展示交流,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2.荣获一等奖的幼儿园提供现场观摩、经验分享,接受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参观学习。

四、名额分配与奖项设置

1.名额分配:溧阳、金坛、新北、天宁、钟楼各3个,武进4个,市属园1个。

2.奖项设置:每组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

第二篇:幼儿园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新增各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左右,全省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100%达到标准化要求。60%左右的县(区)接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分担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普遍建立,教师队伍逐步加强,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普惠资源建设。

统筹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三孩”政策实施,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加快村级幼儿园建设,分阶段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

完善“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深化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与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安全保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

1、制定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各地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十四五”本地学前教育适龄人口分布与变化、现有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分布状况,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坚持就近入园、方便群众原则,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在区域内完善电脑随机派位等招生改革办法。

2、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制定实施《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启动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分园(部)以及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在教师交流、经费安排、课程教学、教科研、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提高帮扶成效。

3、加强特殊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将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单独设置特殊教育幼儿园,在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增效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同时支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幼儿园项目和资金向人口集中流入和公办园学位紧张的地区以及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各地要落实财政补助、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高校、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等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园额”“大班额”现象。非营利性学前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

2、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2022年,各市、县(区)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制度,公办率低于55%的县(市、区)建成交付使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

3、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各地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幼儿园实现办学标准化的差距,制定实施分批扶持方案,支持各类幼儿园加强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和户外场地建设,全面消除园舍安全隐患;要配备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环境。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1、强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健全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适时提高公办园(含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2、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要及时全额回拨,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截留克扣。

3、完善资助制度。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发放政府助学金,适时研究免除保教费具体办法,同时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政府助学金。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确保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全面、精准落实。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幼师培养培训。鼓励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扩大学前专业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各地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幼儿园教师,探索实施优秀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引导师范院校强化师范生师德教育,增加学前儿童发展、教育、心理、卫生保健等专业课程比重,纳入必修学分。注重培养师范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创新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探索项目化合作、教师跟岗交流、精准帮扶研训等多形式师资培训模式,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性。

2、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特别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足部分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工资总额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水平核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可通过临时聘用、人事代理、退休返聘等形式,多渠道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3、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乡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经费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落实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聘、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的同等待遇。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

1、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以深入观察儿童为核心,进行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非必要不使用视频类设备开展教学,确有需要的,单次连续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不超过15分钟,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获得有益经验,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幼儿园地方本土资源的开发和科学利用,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游戏课程品牌。适时开展优秀游戏案例评选,推广优秀学前教育成果经验,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推进幼小科学衔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好我省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以省级实验区、试点校(园)为依托,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幼小双向衔接机制,搭建学段互通的联合教研平台,改革课程组织和实施方式,强化游戏化、探究性、项目式、体验式学习,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凝聚家庭和幼儿园(小学)协同合力,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等身心基本素质。

3、注重医保教结合。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在园幼儿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以及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与干预,加强教师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导向,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强化过程评估,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融合教育改革试点,引导幼儿园加强对残疾儿童的个别化干预,探索构建“医疗、康复、保育、教育”四位一体的融合教育模式,切实提高残疾幼儿的融合教育水平。

4、强化教科研协同。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完善学前教育教科研体系,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遴选优秀的园长和教师充实到教科研岗位,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科研队伍。探索建立由高校、教科研机构、示范性幼儿园研究人员、优秀园长教师组成的新型教科研联盟,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专业引领。教科研人员要深入各类幼儿园,了解教师的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科研计划,确定教科研内容,以课题带动教研,以教研推动科研,及时研究解决教师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5、强化示范引领。落实新修订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和标准,适时启动省示范园抽查复评工作,建立健全后续跟踪、动态管理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示范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优质公办园通过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快输出先进管理理念和教学方式。省级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和试点园培育管理,支持改革实验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制约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探索改革发展经验。完善“行政推动、科研引领、专家指导、园本研究”的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实践模式,培育和推广一批改革实验成果,发挥头雁引领效应,分批审核认定150所左右的省级保教改革园。

(六)强化幼儿园办园监管

1、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幼儿园准入和过程管理,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保证办学质量,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2、强化安全管理。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健全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制度,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重视加强家校协同,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监督指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要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把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制订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牵头,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税务、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完善督导评估机制。

省级将继续采取适当方式对市、县(市)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进行考核评估。各地要按规划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等情况,纳入对市、县(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内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第三篇:幼儿园寒假安排工作方案

设计思路:

一年一度的寒假即将来临,在漫长的寒假里,孩子们应该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呢?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新年,特此设计此活动。

活动目标:

1、使幼儿了解寒假中应注意的安全和卫生,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通过讨论,激发幼儿过新年的情感,教育幼儿愉快、合理地过寒假。

3、培养幼儿完整、连贯地表达能力和对事物的判断能力。

4、初步培养幼儿用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考验小朋友们的反应能力,锻炼他们的个人能力。

活动准备:

安全图片。

活动过程:

一、使幼儿了解寒假的含义,丰富幼儿的知识经验,激发幼儿过新年的兴趣。

1、教师:“小朋友们,再过几天我们幼儿园就要放假了,这个假期叫做寒假。知道为什么吗?启发幼儿动脑筋想问题。

2、幼儿七嘴八舌地说开了自己不同的见解和想法。

3、教师总结寒假的含义:这个寒期是在一年中最冷的时间放的,我们叫它寒假,寒:就是冷的意思。

二、组织幼儿讨论怎样安全、愉快、合理地过寒假,培养幼儿完整的表达能力和想象、判断能力。

1、教师引导幼儿:“寒假里你们想做些什么事情呢?”

2、幼儿互相说出自己想做的或是喜欢做的事情。培养幼儿的表达能力、想像能力。

3、那么在寒假里,有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呢?引导幼儿说出有关安全知识的内容。同时也锻炼幼儿的判断能力。

师:小朋友大意在寒假里有这么多丰富多才的活动,那我们在玩这些活动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请个别小朋友来回答)。

4、出示安全知识,提问幼儿:可以这样做吗?不可以做这些事情吗?运用安全卫士的话语来帮助提高幼儿的'兴趣,让幼儿更加认真、投入地参与活动。

师:当我们在和妈妈去逛街时,街上很多的行人,一不小心妈妈不见了,那你应感怎么做呢?(请个别幼儿来回答)。

师:对了,首先应该不能离开妈妈,离开大人,要牵住妈妈的手,如果不小心妈妈不见了,不能跟陌生人走,就在原来的位置等妈妈回来找你,看到看制服的警察叔叔可以请他帮忙。也可以拨打110。

师:过年的时候,很多地方都会放烟花,鞭炮,你们觉得这样危险吗?(危险。)

小结:小朋友都知道要注意安全,那除了这些,我们还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呢?我们一起来记住。

三、教师总结寒假里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1、如果回老家的小朋友,不能一个人或和小伙伴到河里去玩。

2、不能玩火、玩电、玩尖锐的物体。

3、冬天天气寒冷,不能长时间到室外玩耍,要保护自己的皮肤,以免冻伤。

4、要少吃生冷食物,不能吃三无食品,否则,会引起肚子痛,影响身体健康。也不能吃陌生人给你的食物。

5、独自在家时不要让陌生人进来,不要告诉陌生人只有你一个人在家。

6、出外与家人走散了,要懂得打电话110报警,不要跟陌生人走等。

四、幼儿看安全图片。请幼儿来判断对与错,并说说错在哪里,应该怎么做。

1、出示图片,引导小朋友来看看,说说。

2、小结:让我们快乐度寒假,安全在我心。小朋友一定样记住今天我们学到的安全知识,回去请你们一定告诉爸爸妈妈应该注意那些安全,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你来当他们的小老师。

第四篇:幼儿园寒假安排工作方案

活动目标:

1.不在站台上乱跑,要站在黄线后排队等候,先下后上,不争吵。

2.培养幼儿的公德意识和良好的公共场所礼仪。

3.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4.培养幼儿完整、连贯地表达能力和对事物的判断能力。

5.培养幼儿探索、发现生活中的多样性及特征。

活动准备:

地铁站内图片一张彩纸白纸。

活动过程:

1.通过图片引出活动主题。

教师出示地铁站内图片,让幼儿辨认,并引导幼儿说出“地铁站”的名称。提问:图片上面有什么?有地铁列车、有黄线,有上有下地铁的人,有等候的人,有正在下楼的`人。

2.讲述故事《乘地铁》。

教师:小朋友知道我们大街上的红绿灯吗?它们有三种颜色,红、黄、绿。它们分别有什么作用?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有了这个我们的交通方便多了。那么我们地铁里的黄线是做上面用的呢

第五篇:幼儿园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八)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在认真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十)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

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县为基础逐级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激励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

(三)强化督导问责。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各省(区、市)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第六篇:幼儿园教学质量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战略的实施,不断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在全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拟于20年5月5日至6月6日开展第xx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发展、优化保障”的建设思路,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采取有效举措,重点聚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对各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本学期各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建设、促发展。以视频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教学方式改革,加快学校本科教学资源的网络化、信息化,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努力形成教师主动关心学生,学生主动求教的优良教风、学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张进、孙月琴、杨抚生

成员:曹克、姚学峰、许建平、张春法、陆华良、戈晓毅、段伟伟、周继良及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

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统筹协调“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各项活动,指导学院的活动方案,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活动的实施成效。

四、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5月9日)

1、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深入贯彻《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20年教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召开学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全面布置“教学质量提升月”各项活动。

2、各学院拟定“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然后各学院针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学院的特点和师生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学院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鲜明对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质量提升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多角度研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改革、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需将各自的《“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于5月9日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9日――5月30日)

1、开展“十二五”省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20〕5号),然后对我校经济学院、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等6个学院中获20年立项建设的省重点专业(类)开展中期检查。

2、开展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年度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7号)的要求,及《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号)中校级视频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视频课程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网络资源建设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等。

首批获立项的14门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应于5月30日前将各自负责的《校级视频课程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表》交教务处。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活动。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校、院、系领导及督导组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对各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学院(部)需组织教师教学观摩,然后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

活动期间,全面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每位校领导听课1次(每次1学时,下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听课2次,其他成员听课2次。

校督导组成员按照督导工作任务和学院教学考核的相关要求听课。

各学院至少举办1次新老教师交流会,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给青年教师,尤其是在教学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新教师传授教学经验、指点教学方法,协助青年教师成长。

听课记录应做到有反馈,有通报,有汇总。各学院应在5月30日将听课记录情况汇总送教务处。

4、健全本科生导师制度。建立健全程序化的本科生导师工作制度,然后强化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指导作用。各设有本科生导师制的学院应根据学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实施方案,对指导时间、过程、场所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和支持,使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过程有据可依,提高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及其参与师生交流积极性。

各学院应初步拟定各自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并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试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及试点活动开展情况及纳入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然后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制稿交教务处。

5、开展教授答疑活动。鼓励学生主动求问,积极探索。每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至少安排1次时间供学生预约答疑解惑。各学院(部)应向学生公布《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各教授主要研究领域、选定时间、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并形成相关制度,让学业上有困惑的学生能够在明确的时间、地点找到指导老师给予正确的解答。

《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于5月9日之前送教务处。

6、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部)根据教师人数组织1―2次教师座谈会,然后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各学院(部)应对教师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改进方案做好重点记录。

各学院(部)至少召开1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针对各学院反馈情况召开1次由全体“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全校师生代表座谈会。

每位校领导参加1次教师或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需于6月10日前将师生座谈会记录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各学院(部)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相关案例,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然后于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汇报,学校将进行“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

2、教务处在汇总各学院(部)的活动总结报告及其它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我校《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向全校通报各项检查工作结果,对活动中先进的案例进行表彰宣传、扩大影响,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及时反馈、积极改进。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努力形成全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广大教职员工人人关心教学,全体学生全心投入学习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教学质量提升月”的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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