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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加强车辆、司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门的车辆和司机,由部门进行管理,驾驶为领导服务车辆的司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司机要经常打扫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清洁状态。
4、司机平时要注意对车辆的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及时维修,车辆进厂修理期间,司机要认真看守,随时检查修理情况。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
5、车辆出市或非工作时间出车要经本部门车辆管理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6、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7、严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出车要由部门分管领导派出,回来后要报告。
8、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中关于车辆维修、加油、车库租用和事故处理等规定。
9、不准向用车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耍态度。
10、接送通勤要准时正点,不准随意改变通勤路线,不准让非本单位人搭乘通勤车。
11、公务出车要热情服务,动作迅速;不准借工作之便出私车、出顺风车;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已租用车库的.不准车辆夜不归库,未租用车库的要将车辆妥善保管。
12、出车等候时不准离开车辆很远,要让办事人员出来后能够及时找到。在本单位待命时要在所在办公区域内等候,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3、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开蛮车、赌气车。
14、要遵章驾驶,作文明司机。司机因违章受到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15、司机在公休日、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服从有关领导工作上的调配。
1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内容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可以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况,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接受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况,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内容,并附派车单。
第六条、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内容,回公司应及时交回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对同一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况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积极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安全守则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约、高效、快捷。
第三条、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车队管理】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达到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况、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况。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奖惩
第十条、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具体奖惩规定:
一、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责任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积极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上进,同比勤俭节约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况,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责任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责任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责任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此制度是为了规范车队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机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司机的责任
一、安全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车队队长全权对其下属所有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条:司机的义务
一、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二、服从领导和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三章:奖惩
第一条:因驾驶员本人主观意识造成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由驾驶员自己承担罚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坚决杜绝闯红灯,经常性超速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事件的出现。严重违反并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经常不清洗车辆的、不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的、不服从领导和车队长安排的,由车队长酌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公司每个月定时抽查各车辆的卫生状况和运行状态。
第三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过路费、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鼓励和弄虚作假、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作斗争,在外能劝止、举报这种行为的,公司将给以重奖,并为其保密。
第四条:司机一律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车辆拉私活。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重罚或辞退。司机在路上严禁随意带人,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每人每次50圆的罚款。
第四章:车辆的修理和维护保养
第一条:车辆需要修理的,须经车队长认可并上报办公室备案,定点修理,换下来的旧零件一律带回公司。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办公室车队长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第二条:因司机操作不当、违规肇事、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
第五章:车辆的调度第一条:公司所属车辆全部收归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
由车队调度全权负责。第二条:驾驶员在接到调度的出车任务后应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运输任务。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车的,应及时向车队报告,说明缘由,待车队长批准。无故不出车,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的,公司将严厉处理,酌情做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出现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杜绝行车责任事故。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协助车管部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向车管人反馈所管辖范围驾驶人、机动车的相关信息。
4、所有驾驶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年审等活动,因工不能按时参加者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不违章,对于危及行车安全的违章指挥,应讲明道理坚决杜绝。
6、专职驾驶员继续实行“红旗车”驾驶员安全行驶奖励规定。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职工考领驾驶证后,应立即到公司车管负责人处登记备案。驾驶证更换或增驾后应及时重新登记。
2、严格执行公司准驾许可制度,未取得准驾资格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3、积极学习车辆知识,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努力降低消耗,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爱护车辆,保证设备完好和随车手续、工具灭火器齐全有效。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三检查”制度见附件一)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选择和改变行车路线,更不准绕路办私事、出私车、谋私利。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车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值班。值班时交接及时、清楚,按时值班。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驾驶他人驾驶的车辆,也不准私自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8、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质量,尽心尽力让用车单位满意,爱护客、货,不发生货差、货损和货物丢失等事故。
9、发生交通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并向交警报案。同时尽快报告部门领导和车管负责人共同予以妥善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10、公司及各部室所属车辆,必须责任到人,实行专责人制度,专责人要对指定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及维护修理等负责,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11、专责人对指定车辆的保养、审验、各种费用的交纳、交管部门的处罚负责。
12、专责人必须按期将需要审验的车辆交汽修中心按审验要求作好审验,未按时审验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专责人负责。
13、专责人因病或工作调动、退休等不能驾驶负责车辆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车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因专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的,期间发生的责任纠纷由专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
三、机动车辆管理
1、车管负责人必须对公司所有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护、修理、换件等进行登记,所有车辆所在部室必须服从车管负责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上路,必须牌证齐全、有效。专责人应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对负责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并有检测人签字,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否则不准上路行驶,公司也不下拨下一季度的车辆所需经费。对不按规定检测且告知无效者,车管负责人将收回其所驾车辆,待检修完毕后方准行驶。
3、公司属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进行,需要在外维修须请示车管负责人同意,并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新购车辆尚在保修期内的可到维修站保养维护,保养维护后必须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专责人须严格按车辆保养周期保养,保养后由汽修中心登记并在随车保养记录上签字方为一次有效保养,车管人不定时对保养状况进行抽查,未及时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未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检测,大修费用自理。
4、公司车辆使用范围,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自行调换。车辆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外借时须由本公司该车驾驶员驾驶,不得单借车辆。
5、严格车辆派出手续,所有车辆均应建立派车、行驶记录,车辆驶离龙南或遇节假日需外出办公时,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事由,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行驶,公司领导结合查岗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公安科、办公室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车辆的购进、卖出、报废的相关手续,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办理,凡卖出的车辆必须当时过户转走。
7、公司车辆实行燃油定量消耗制度,各部室应根据标准进行考核,做到节奖超罚。
8、公司所有车辆(含私家车)进出厂区必须减速行驶,在厂区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交通。所有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回家过夜,也不准在公司大院以外的`地方过夜(因工出差应有分管领导批示并及时向公安科报告)。(具体规定见附件二)
9、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实施。汽修中心应确保维修质量,并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费。各部室的车辆维修工时单及更换配件明细表,应送交车管负责人登记,以便车管负责人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10、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一、二级维护,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到95%以上。车辆大修、事故修理、更换轮胎、电瓶等200元以上的部件总成,须经车管负责人检验同意,否则,不准更换。
11、车辆维修出厂时,驾驶员应认真检验,确认维修质量合格方准接车出厂、结算。否则应予返修。
12、任何私车不准以供电公司户籍申领牌、证。公司职工购买车辆、申领牌证后,可到车管负责人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协助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车辆转卖后应过户并通知车管负责人注销登记。
13、吊车、叉车等特种车辆操作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操作规程,防止损坏设备和发生伤人事故。
14、任何人不准驾驶公车办私事,也不准驾驶私家车办公事,否则出现任何触及法律、法规等问题后果自负。
四、处罚管理
1、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辆外借的。
(2)未经领导同意驾驶他人车辆或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准驾许可的人驾驶。
(3)违章指挥,危及行车安全或造成吊装事故的。
(4)驾车肇事,不向领导报告的。
(5)驾车肇事,负主要责任的。
(6)公司车辆卖出不报告、不过户的。
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800元罚款。
(1)不按规定检查、保养、维护车辆或盲目蛮干、违章操作,造成车辆不正常损坏的。
(2)不按规定进行车辆季度检测、保养,没有保养记录本的。
(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进行经营活动的。
(4)私车申领供电公司户籍牌、证的。
(5)倒卖车辆燃油或将燃油送人、私用的。
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自行改变行车路线和出私车、办私事的。
(2)未经领导同意,开车回家过夜或在公司办公区以外的地方过夜的。
(3)未经领导同意,自行维修车辆更换部件总成的。
(4)丢失车辆行驶证、附加费本、营运证、维护卡等车辆手续其中之一的。
(5)丢失随车工具、设备的。
(6)造成车载货物损坏、丢失的。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1)交接班不清楚,耽误值班或无故不值班的。
(2)车辆在厂区内不按规定位置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3)不按规定进行车辆“三检查”制度,驾驶故障车上路,影响工作的。
(4)驾车肇事,负同等责任的。
(5)无故不参加车辆季检、年审的。
(6)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5、对违反1-4条之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包赔损失,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6、特别处罚。根据公司《管理工作规范》补充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属班组长以上人员的,解聘其职务;属管理岗位人员的,调离其现工作岗位;其他人员,下岗培训六个月,下岗培训期间按公司相关规定发给生活费;属农电工、短期合同工、临时工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乘车人员要求
1、乘车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争做文明乘客。
2、乘车时,乘客要坐稳扶好,听从驾驶员指挥系好安全带,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私自开启车门,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准强行上下车。
3、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以及无成年人带领的七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车。
4、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或向窗外乱扔杂物。
5、行车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及其他妨碍驾驶操作的行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其他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如汽油、酒精(乙醇)、液化气、天氖水、硫酸、鞭炮、未经包装的刀具、玻璃等以及家禽和其他暴露的腥、臭、污秽物品。
7、乘车人应注意保管随身物品,下车时及时带走避免遗漏。
8、车辆发生危急情况时,应服从驾驶员安排,及时疏散。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根据国家《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公路运输行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公路运输的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技术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企业重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四条运输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企业有关部门和领导;
3、处理单位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单位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入城证、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协助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6、办理单位领导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五条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